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4〕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21号),崇左市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为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强基惠民、安居惠民、土地整治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通畅惠民等10项。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予以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要紧紧围绕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度;要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按时上报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月报制度,要求我市须每月5日前将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此,各牵头单位每月1日前要将所负责为民办实事工作上月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于每月3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每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深入调研,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有效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在月报基础上,各牵头单位在每个季度末要形成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于下个季度的前5日内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工作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根据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注意材料归档,迎接考评。为民办实事工作已列入自治区、崇左市2014年绩效考评内容,考评结果将作为2014年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为此,各相关单位必须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文件、工作方案、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简报、通报、查验报告、项目实施进度报表、项目完成情况表及其它报表等有关资料,以便考评和今后工作查验。

2014年8月4日

2014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分工方案

一、社保惠民工程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

目标任务:从2014年1月起为年满60周岁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财政补贴。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8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6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0.65亿元、市级统筹0.024亿元、县级统筹0.42亿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年内筹措:城市低保金1.0282亿元,人均月提至240元;农村低保金1.7964亿元,人均月提至100元。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8246亿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补助项目

目标任务:按月人均96元的标准,为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10.99万农村居民发放生活补助金。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8亿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建设7个幸福院(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

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上级资金筹措资金42万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目标任务:为全市约509713户农村居民住房购买政策性保险。每户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

资金来源:通过上级资金补助和自筹资金,筹措资金4845790.52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3876632.42元,各县(市、区)财政安排969158.10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六)残疾人托养“阳光家园计划”补助项目

目标任务:为全市60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服务补助。

资金目标:通过申请上级资金,筹措资金60万元。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目标任务:凡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都可享受每人每月30元的补助,惠及全市15210名重度残疾人。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547.6万,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430.9万元,市县筹措116.7万元。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八)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

目标任务:为我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爱心保险22000份。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6万元,为自治区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寿崇左中心支公司。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健康惠民工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

目标任务:支持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22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52亿元、市县筹措0.44亿元。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目标任务: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对本地居民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05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846.32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809.91万元、市县筹措401.67万元。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地中海贫血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支持在全市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治、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1.申请自治区财政补助156.09万元,在7个县(市、区)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用于对进行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的农业户籍孕产妇进行补助,确保补助率达到70%以上。

2.全年筹措资金280.704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198.78万元,市级配套11.748万元,县级配套70.176万元,在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

3.申请自治区财政补助416.45万元,在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孕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工作,其中产前筛查270.03万元,新生儿疾病筛查146.42万元。确保全年产前筛查率达到5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达到75%以上,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补助任务。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853.24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771.32万元、市县筹措81.92万元。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艾滋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7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44.15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292万元、市财政筹措241万元。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防艾委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项目

目标任务:自治区按每村投入2万元的标准,为我市155个村人口计生服务室配备基本设备及新家庭文化屋配备图书、音像制品、书架等。市、县(市、区)按每村投入0.5万元的标准,为155个项目配套相关设备以及涉及到的房屋建设等。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87.5万元,以自治区下达资金为准。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目标任务:为全市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帮助低收入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崇左市扶持1500户计生户家庭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安排贴息经费30万元。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0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资金。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目标任务: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符合要求的目标人群补助检查经费,按照每对夫妇每孩次240元的标准补助,其中中央补助80%、自治区财政和市县财政各负担10%。自治区拟定我市目标人群为13500对夫妇。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59.2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32.4万元,市县配套32.4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八)放心粮油工程

目标任务:支持建设和完善4个粮油配送中心,其中市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个,县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3个;加强放心粮油宣传工作等。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0万元,通过申请自治区资金解决。

牵头单位:市粮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教育惠民工程

(一)职业培训项目

目标任务:主要开展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和在岗培训工作。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34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厅划拨。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月-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以及在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等方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50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02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299万元、市县筹措200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目标任务:对4个(县)集中连片国家试点地区和3个自治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152796名学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3元,每年按照200天计算。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9296.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739.78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2845.152万元,市县配套711.288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通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6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184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3469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全力支持我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示范校建设。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500万元,全部来自自治区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六)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设施能力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支持我市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000万元,全部来自自治区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七)学生资助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

目标任务:对9.6万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平均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5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0.4亿元,县(市、区)财政安排0.1亿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目标任务:对约6200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00万元,全部来源于自治区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3.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项目。

目标任务: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我市约3500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2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30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强基惠民工程

(一)修建贫困村屯级道路

目标任务:建设屯级道路87条共87公里,以自治区下达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500万元。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2014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投资的50%,即0.57亿元。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14亿元,通过申请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配套投资解决。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月—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农村安全饮水解困工程

目标任务:计划完成302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作,解决10.09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农村居民8.89万人、农村学校师生1.2005万人。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676.5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072万元,自治区配套970万元,市县及群众自筹投资1634.58万元。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大中型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共11个,主要有5个新建水库移民新村、4个续建水库移民新村和2个村屯道路项目。

资金来源:总投资937万元,其中后期扶持结余资金509万元,库区基金68万元,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

牵头单位:市水库移民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15公里的河堤及护岸建设。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1161万元,通过申请中央财政补助9097万元和地方配套投资8204万元解决。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目标任务:计划完成37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任务。

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配套投资,筹措资金6295万元。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安居惠民工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公共租赁房建设

目标任务:新建公共租赁房2350套。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9939.9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167.63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26.3万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

目标任务:新建住房9470套,改善城市棚户区居住生活条件。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4085.1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770.63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314.5万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目标任务:对11000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21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05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825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6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200万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新建廉租房项目

目标任务:计划新建廉租房136套,解决和改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8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4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40万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

目标任务:完成教师周转房建设14420平方米。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200万元,全部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六、土地整治惠民工程

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目标任务:实施基本农田整治3万亩。

资金来源:筹措6645万元,全部来自自治区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七、农补惠民工程

(一)农资综合补贴项目

目标任务:为我市种粮农民发放农资综合补贴。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1190.83万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粮食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实施时间:2014年1月-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目标任务:调整优化我市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我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资金来源:筹措第一批资金55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90万元。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目标任务:按全市各地实际种植面积和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2507万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八、生态惠民工程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目标任务:对全市638.01万亩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公益林进行补偿。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9072.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7957.88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114.5万元。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绿满八桂”造林绿化项目

目标任务:山上造林19万亩,河流绿化5公里,村屯绿化14个,通道两侧可视一面坡绿化1000亩,“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130万株。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27万元,全部向自治区申请补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目标任务:在7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市、区)开展以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小型水利水保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石漠化治理工程。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540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4800万元,地方配套配套604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2014年我市计划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9项,其中污水管网建设14项,计划投资13442万元,新建污水管网55公里;污水处理设施7项,计划投资8300万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8项,计划投资6290万元。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5658万元,申请上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五)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目标任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为我市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农民增收提供基础保障。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700万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实施时间:2014年1月-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六)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组织项目申报,重点抓好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大新县五山乡铅锌矿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支持,加快推动《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崇左市年度实施方案的实施,实现重金属减排目标。按自治区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资金来源:申请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460万元。

牵头单位:大新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实施时间:2014年1月-2015年12月。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九、文化惠民工程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08个,其中扶绥县11个、大新县16个、天等县19个、宁明县22个、龙州县31个,凭祥市1个、江州区8个。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160万元,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每个点2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配套。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目标任务:对全市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经费给予补助。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4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710.4万元,地方配套29.6万元。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

目标任务:建设5个乡镇级篮球场和3个村级篮球场(以自治区下达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预计筹措资金112万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

目标任务: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无线广播电视调频发射基站4座,其中扶绥县1座,大新县2座,江州区1座。

资金来源:总投入约192万元(每个站约48万元)。其中自治区134.4万元,市级配套28.8万元,县级配套28.8万元。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十、通畅惠民工程

千村公路通畅项目

目标任务: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申请安排68个以上建制村的沥青(水泥)路建设。2014年崇左市列入广西石漠化集中特困地区建制村通水泥路建设计划任务: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各8个项目,建设总里程240.9公里,总投资17716万元。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亿元以上,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1.43亿元以上,市县筹措0.57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4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附件:崇左市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进度表

http://www.chongzuo.gov.cn/attachment/cms/item/2014_11/27_15/467e94d1beba4d7f.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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