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3〕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8号)精神,崇左市2013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为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强基惠民、安居惠民、土地整治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通畅惠民等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3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要紧紧围绕2013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度;要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实行月报制度,按时上报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月报制度,要求我市须每月5日前将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此,各牵头单位每月1日前要将所负责为民办实事工作上月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于每月3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每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深入调研,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有效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在月报基础上,各牵头单位在每个季度末要形成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于下个季度的前5日内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工作督查,力求实效。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根据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注意材料归档,迎接考评。为民办实事工作已列入自治区、崇左市2013年绩效考评内容,考评结果将作为2013年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为此,各相关单位必须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文件、工作方案、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简报、通报、查验报告、项目实施进度报表、项目完成情况表及其它报表等有关资料,以便考评和今后工作查检。
附件:2013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
2013年7月29日
2013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工方案
一、社保惠民工程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
任务目标:从2013年1月起为年满60周岁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财政补贴。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25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6723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0.1371亿元、市级统筹0.0046亿元、县级统筹0.0340亿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任务目标:切实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年内筹措:城市低保金9028万元,人均月205元;农村低保金1.5亿元,人均月84元。
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筹措2.745亿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补助项目。
任务目标:按月人均96元的标准,为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约10万名农村居民发放生活补助金。
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上级资金,筹措1.26亿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五保村建设项目。
任务目标:新建7个五保村,最终资金数量和任务目标以自治区下达计划为准。
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上级资金,筹措250万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任务目标:为约50万户村民购买政策性保险。最终资金数量和任务目标以自治区下达计划为准。
资金来源:通过上级资金补助和自筹资金,筹措资金466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370万元,各县(市、区)筹措资金96万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残疾人托养“阳光家园计划”补助项目。
任务目标:为全市50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服务补助。
资金目标:筹措资金50万元。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
任务目标:为全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爱心保险。自治区安排崇左市29388户独生子女、双女户爱心保险经费93.16万元。
资金来源:筹措0.13亿元,全部来自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健康惠民工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
任务目标:支持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亿元、市县筹措0.25亿元,农民个人缴费1.01亿。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暂按2012年全市人口数计算)。
任务目标: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资金来源:以30元/人的标准,筹措资金54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3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670万元、市县(市、区)筹措430万元。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地中海贫血防治项目。
任务目标:1.在7个县(市、区)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对进行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的农业户籍孕产妇进行补助,确保补助率达到70%以上。2.在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3.在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孕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疫病筛查补助工作。确保全年产前筛查率达到4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达到60%以上,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补助任务。
资金来源:以上一年基数为参考,筹措资金966.98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40.78万元、市县(市、区)筹措126.2万元。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鼻咽癌肝癌防治项目。
任务目标:支持在我市江州区、扶绥县开展鼻咽癌肝癌防治工作,2013年要求对30~59岁居民开展鼻咽癌肝癌联合早诊早治,筛查率达50%以上,鼻咽癌治疗率≥80%,肝癌治疗率≥85%。鼻咽癌肝癌防治计划项目原则同意从新农合、城镇医保支付筛查费用,自治区和县级的“设备经费、工作经费、督导经费、培训经费”由自治区财政补助,市级原则上由市级自行承担。经费预算时间为2012-2015年。自治区、市、县分级承担本级鼻咽癌肝癌防治机构的建设经费,自治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50万元,全部来自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绥县、江州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艾滋病防治项目。
任务目标: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实现2013年全市艾滋病新发感染数比2012年下降5%,艾滋病病死率下降5%的“降两率”目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
资金来源:以上一年基数为参考,筹措资金127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44.15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92万元、市县(市、区)本级财政筹措241万元。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防艾委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壮瑶医科能力建设项目。
任务目标:支持一批乡镇卫生院新建中医壮瑶医科;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壮瑶医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设中医壮瑶医示范卫生院;并为一批村卫生室配备中医壮瑶医诊疗服务包。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98万元,全部来自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项目。
任务目标:按每村投入2万元的标准,为全市1778个村人口计生服务室配备基本设备及新家庭文化屋配备图书、音像制品、书架等,支持全市村级幸福家园标准化建设。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按每村投入0.5万元的标准,为293个项目配套相关设备。自治区拟安排崇左市293个村级“幸福家园”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3556亿元,全部来自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八)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任务目标:为全市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帮助低收入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崇左市扶持1129户计生户家庭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安排贴息经费104万元。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16亿元,全部来自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治疗项目。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任务目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符合要求的目标人群补助检查经费,按照每对夫妇每孩次240元的标准补助,其中中央补助80%、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各负担10%。自治区拟定我市目标人群为13500对夫妇。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617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0.5491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06864亿元。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治疗项目。
任务目标:按照每个机构补助3万元的标准,为全区1220个有能力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治疗的服务机构补助治疗经费,专项用于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出疾病的妇女实施治疗。自治区拟安排我市所辖7个县(市、区)县级计生服务机构补助治疗经费。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3660亿元,全部来自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教育惠民工程
(一)职业培训项目。
任务目标:主要开展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和在岗培训工作。
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职业培训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3〕45号)下达我市开展为民办实事就业培训工程专项资金支出任务349万元,其中市本级30万元,扶绥县46万元,大新县73万元,天等县58万元,宁明县65万元,龙州县62万元,凭祥市15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月-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任务目标: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以及在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等方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3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112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768万元,市县(市、区)筹措510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任务目标:对4个(县)集中连片国家试点地区和3个自治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约153343人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3元,每年按照200天计算。
资金来源:我市全年计划为8423万元。其中,国家试点县补助资金为7168万元,自治区试点县补助资金为1004万元,县(市、区)自筹251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任务目标:通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8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3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330万元,市县(市、区)配套100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任务目标:全力支持我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示范校建设。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50万元,全部来自自治区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项目。
任务目标:按照每人800元的补助标准,对我市试点县共2259名(天等县1223名,龙州县1036名)农村扶贫对象的2013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院校一、二年级在校生(含区外职业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区外职业院校)进行补助。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80.72万元,全部来自中央补助。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学生资助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
任务目标:对约9.8万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5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44亿元,县(市、区)财政安排0.11亿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任务目标:对约6000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50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任务目标:对约0.94万名全市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平均每生1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0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7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30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4.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项目。
任务目标: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约0.32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00万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强基惠民工程
(一)修建贫困村屯级道路。
任务目标:建设屯级道路215条220.11公里。
资金来源: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933万元。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任务目标:1.计划总投资1.102亿元,抓好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农水2012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全市共有3个县(区)(扶绥县、天等县、江州区),必须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50%(0.551亿元)投资建设任务,2013年3月底完工。
2.计划总投资1.038亿元,抓好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农水2012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全市共有4个县(市)(大新、宁明、龙州、凭祥),必须在2013年3月底前完工。
3.计划估算总投资1.73亿元,抓好第三、四批中央财政小农水2013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全市共有5个县(区)(扶绥县、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江州区),必须在2013年底完成50%(0.865亿元)投资建设任务。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87亿元,通过申请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配套投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月—2013年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村安全饮水解困工程
任务目标:计划完成240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作,解决农村不安全人口8.5万人,中小学校师生不安全人口1.24万人。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8291.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今年5669万元,自治区本级配套924万元,市县(市、区)及群众自筹投资1698.21万元。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任务目标:项目共9个,其中新建水库移民新村项目4个,投资403万元;续建水库移民新村项目4个,投资212.2万元;村屯道路项目1个,长1.2公里,投资38万元。
资金来源:总投资653.2万元,通过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配套投资。
牵头单位:市水库移民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最终以自治区下达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5608.24万元,通过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配套投资。
任务目标:对我市纳入全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河流进行综合整治,计划实施河道清淤疏浚5.76m,岸坡防护15.76km,建设堤防5.75km。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最终以自治区下达文件为准)。
任务目标:计划完成56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任务。
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3亿元。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项目。
任务目标:实施5个扶贫异地搬迁工程,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2个项目451万元;完成第二批下达计划总投资的50%。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6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741.5万元,市县(区)筹措22.5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安居惠民工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公共租赁房建设。
任务目标:新建公共租赁房2842套。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7949.8万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
任务目标:新建住房383套,改善城市棚户区居住生活条件。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787万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最终以自治区下达文件为准)。
任务目标:对24648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3380.48万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新建廉租房项目。
任务目标:计划新建廉租房390套,解决和改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787万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
任务目标:完成教师周转房建设8680平方米。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350万元,全部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土地整治惠民工程
(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任务目标:在扶绥县、大新县、宁明县、龙州县和江州区5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区)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0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820万元,县(区)330万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江州区人民政府,各级财政、水利、农业、科技等部门。
实施时间:2013年1月—2014年6月。
完成时间:2014年6月。
(二)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任务目标:实施基本农田整治1.8851万亩(最终以自治区下达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筹措4713万元,全部来自自治区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月-2014年6月。
完成时间:2014年6月。
(三)贫困地区坡改梯工程。
任务目标:实施坡耕地改造4000亩。该项目主要是江州区2012年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该项目共下达资金12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自治区补助250万元,计划完成坡改梯目标值6000亩,2012年已完成投资430万元,已完成坡改梯2000亩。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800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4000亩。
资金来源: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资金800万元。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月—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农补惠民工程
(一)农资综合补贴项目。
任务目标:为我市43.8944万户种粮农民发放补贴。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1236.09万元,全部来自中央财政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粮食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任务目标:按一定的标准补贴我市种粮农民,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导致农民种粮成本提高的困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200万元,全部申请中央补助。
牵头单位: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任务目标:按全市各地实际种植面积和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2630万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八、生态惠民工程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任务目标:对全市638.01万亩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公益林进行补偿。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051.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309.78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741.70万元。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绿满八桂”造林绿化项目。
任务目标:重点完成河流绿化55个,“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170万株,道路两侧可视一面坡绿化6600亩,山上造林19万亩。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13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补助1213万元。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完成2013年自治区下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任务。
(四)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任务目标:在7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开展以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小型水利水保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石漠化治理工程。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79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4200万元,地方配套594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最终以自治区下达文件为准)。
任务目标:2013年我市计划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6项,其中污水管网建设8项,计划投资12920万元,新建污水管网57.82公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8项,计划投资4238万元。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7158万元,申请上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新建户用沼气池项目。
任务目标: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5200座建设。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9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4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34万元。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九、文化惠民工程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任务目标:完成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50个。
资金来源:筹措1000万元,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每个点2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配套。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任务目标:对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和部分体育场馆,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经费给予补助。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4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14.4万元,地方配套25.6万元。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协、体育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
任务目标:建设9个乡镇级篮球场和24个村级篮球场。
资金来源:预计筹措资金231万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
任务目标:在扶绥县渠旧镇、中东镇、柳桥镇、山圩镇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无线广播电视调频发射基站4个。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约148.9万元。其中自治区111.675万元,市级配套22.335万元,扶绥县配套14.89万元。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农村电影公益放映项目。
任务目标:全市754个行政村,全年电影公益放映9048场。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80.96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150.168万元,自治区配套30.792万元。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十、通畅惠民工程
千村公路通畅项目(最终以自治区下达文件为准)。
任务目标: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申请安排68个以上建制村的沥青(水泥)路建设。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亿元以上,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1.43亿元以上,市县(市、区)筹措0.57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