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2号)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2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崇政发〔2012〕10号)精神,崇左市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为社保、卫生、教育、安居、基础设施、土地整治、农补、生态、文化、计生等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要紧紧围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度;要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按时上报建设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于每月1日前要将所负责为民办实事工作上月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于每月2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每月5日前按要求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月报基础上,各牵头单位在每个季度末要形成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于下个季度的前5日内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三、深入调研,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有效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工作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根据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注意材料归档,迎接考评。为民办实事工作已列入自治区、崇左市2012年绩效考评内容,考评结果将作为2012年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必须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文件、工作方案、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简报、通报、查验报告、项目实施进度报表、项目完成情况表及其它报表等有关资料,以便考评和今后工作查检。
附件:2012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2012年崇左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一、社保惠民工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83亿元,其中申请自治区补助1.52亿元,县(市、区)筹措0.31亿元。
目标任务:为全市3.91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21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自治区的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36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52亿元、自治区补助0.33亿元,市县筹措0.51亿元。
目标任务:2012年1月1日起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补助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991亿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目标任务:为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约10.32万农村居民给予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五保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38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补助196万元,县级财政筹措42万元。
目标任务:新建14个五保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58.72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补助366.98万元,市县筹措91.74万元。
目标任务:为全市约481857户农户实施农房政策性保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卫生惠民工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5.26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83亿元、自治区补助1.15亿元,市县筹措0.369亿元。
目标任务:继续保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覆盖,将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230元提高到290元,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由原来每人200元提高到240元。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533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4269万元、自治区补助660万元,市县筹措407.6万元。
目标任务:保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标准达到2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居民的健康权益。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艾滋病防治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515.7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35.7万元、自治区补助81万元。
目标任务:推进艾滋病攻坚工程,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委、住建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地中海贫血防治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约739.73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补助645.23万元,市县筹措94.5万元。
目标任务:1.申请自治区补助119万元,在7个县(市、区)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2.筹措资金约330.27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补助235.77万元、市县筹措94.5万元,在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3.申请自治区补助290.46万元,推行农村孕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疫病筛查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50万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化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到2013年底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到10万名服务人口范围有1所标准化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就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壮瑶医科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68万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目标任务:支持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壮瑶医科,以及支持部分已建立中医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卫生示范服务建设,提升中医壮瑶医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教育惠民工程
(一)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14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712亿元、自治区补助0.428亿元。
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以及在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等方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0556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0.5663亿元、自治区补助0.3914亿元,县(市、区)筹措0.0979亿元。
目标任务:对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等4个集中连片国家试点地区和扶绥、凭祥、江州等3个自治区试点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94383名学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3元,每年按照200天计算。国家试点地区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自治区试点地区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1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0.55亿元、自治区补助0.44亿元,县(市、区)筹措0.11亿元。
目标任务:对约9.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5682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0.258亿元、自治区补助0.3102亿元。
目标任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14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0.11亿元、自治区补助0.027亿元,市本级财政安排0.0025亿元。
目标任务: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资助全市约0.99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5万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目标任务:完善崇左市职业技术学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七)高校学生资助(大学新生路费生活费)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00万元,申请自治区补助4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0万元,各县(市、区)筹措350万元。
目标任务:对考上大学的全市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路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进行资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八)职业培训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256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0.2亿元、自治区补助0.056亿元。
目标任务:对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在岗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九)“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07.8万元,全部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
目标任务:补助大石山区和非大石山区的贫困家庭子女950人参加职业学历教育;补助“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贫困家庭“两后生”985人参加职业教育。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强基惠民工程
(一)千村公路通畅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3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23亿元、自治区补助0.2亿元,市县筹措0.87亿元。
目标任务:新开工61条建制村通沥清(水泥)路建设,建设里程399.8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屯级道路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96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919万元,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2472万元,少数民族扶贫资金400万元,移民资金174万元。
目标任务:修建屯级道路221条298.27公里,其中:扶贫部门140条144公里,发改部门47条99.9公里,民委部门20条40公里,水库移民部门4条5.37公里。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民委、水库移民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92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0.38亿元、自治区补助0.38亿元,市县筹措0.16亿元。
目标任务:加大对3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农田灌溉条件,促进稳粮增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8619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6895亿元、自治区补助378亿元,市县筹措1346亿元。
目标任务:建设堤防护岸32公里,完工项目9个,保护人口21.3万。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859.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95.4万元、自治区补助564万元。
目标任务: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13个。
牵头单位:市水库移民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农村安全饮水解困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0.6952亿元、自治区补助0.17亿元,市县筹措及群众自筹0.3348亿元。
目标任务:解决18.3万农村人饮安全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42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278亿元,县(市、区)筹措0.142亿元。
目标任务:推进64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确保水库工程的运行安全,提高项目所在地受保护地区的防洪标准,保护下游耕地,增加农田灌溉供水量,保障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八)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27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415万元,市县筹措812万元。
目标任务:实施3个扶贫异地搬迁工程,利用县城和乡镇的闲置荒地,重点安置山区人均耕地0.5亩以下有能力的贫困户。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安居惠民工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
1.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亿元,中央和自治区补助标准未明确。
目标任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4套,其中解决农村中小学老师946套,乡镇卫生院546套,城市(含县城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1520套。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2.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46亿元,中央和自治区补助标准未明确。
目标任务:改造城市棚户区574(户),解决和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3.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约365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36万元,县(市、区)筹措3420万元。
目标任务: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288套,解决和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4.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
自治区尚未下达任务指标。
5.新建廉租房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20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520万元。自治区补助2686万元。
目标任务:计划新建廉租房608套,解决和改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危房改造(含茅草树皮房)项目。
自治区尚未下达任务指标。
六、土地整治惠民工程
(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847.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416万元、自治区补助1661.4万元,市县筹措256.6万元,群众自筹513.2万元。
目标任务:在全市6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项目7个。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扶绥、大新、天等、宁明、龙州、江州等县(区)人民政府,各级财政、水利、农业、科技等部门。
实施时间:2012年1月—2013年6月。
完成时间:2013年6月。
(二)贫困地区坡耕地改造与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9164亿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目标任务:实施基本农田整治3.66万亩。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实施时间:2012年1月—2013年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农补惠民工程
(一)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778.1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616.13元、自治区补助162万元。
目标任务:按全市各地实际种植面积,实行全覆盖补贴。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资综合补贴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200万元,全部申请中央补助。
目标任务:按一定的标准补贴我市种粮农民,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导致农民种粮成本提高的困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粮食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农发行崇左支行。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57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5350万元,自治区补助350万元。
目标任务:补贴农机具1.2万台以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八、生态惠民工程
(一)“绿满八桂”造林绿化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464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补助1114万元,市本级安排350万元。
目标任务:重点支持通道绿化24公里、绿化示范村(屯)53个,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100万元,全部申请中央补助。
目标任务:在4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开展以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小型水利水保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石漠化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6038.1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5298.60万元、自治区补助739.52万元。
目标任务:对全市636.85万亩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公益林进行补偿。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17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960万元、自治区补助216万元。
目标任务: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4800座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九、文化惠民工程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52万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目标任务:建设47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80.9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44.768万元、自治区补助36.192万元。
目标任务:在全市现有754个行政村中每月每个行政村放映1场公益电影,全年每个行政村播放12场,全市全年计划放映9048场,每场补助200元。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75.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75.2万元。
目标任务:对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和部分体育场馆,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经费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协、体育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961.24万元,其中农户自筹990.31万元(每套农户自筹100元),其余由国家、自治区、地方财政划拨。
目标任务:根据国家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市着力推进20户以下自然村“盲村”村村通广播电视,进一步巩固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水平和质量。今年全市需安装的任务为99031套,每套400元。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60万元,全部申请自治区补助。
目标任务:在中越边境地区建设4个乡镇级篮球场和60个村级篮球场。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十、计生惠民工程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32.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自治区补助209.34万元,市县筹措23.26万元。
目标任务:在扶绥县、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天等县等5个试点县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配备设备及补助检查经费。2012年5个试点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数为9691(对夫妻),检查经费补助每对夫妻240元(其中国家负担80%,自治区负担10%,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负担10%)。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952.5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补助762万元,市县筹措190.5万元。
目标任务:按每村投入2万元的标准,为381个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配备基本设备及为新家庭文化屋配备图书、音像制品、书架等,支持全市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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