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2月19日

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提高我市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加快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持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质量支撑能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国中上水平,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形成一批拥有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企业、产业和区域,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一)产品质量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速测法监测蔬菜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力争培养1家全国同行业前列的支柱龙头企业,7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产品6个以上,无公害、绿色基地认证面积30万亩以上。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其中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区前列,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化工、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钢铁、粮油食品等主导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有色金属、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积极开展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培育广西名牌产品10个,品牌价值和企业效益明显提升。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大力发展高纯铜及铜合金、镍钴金属催化剂、镍及镍基合金压延产品、镍电池材料、金属有机化合物等新材料产业;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沼气、垃圾综合利用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及建筑业等领域的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

(二)工程质量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自治区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每年新创自治区优质工程2个以上。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

(三)服务质量

到2020年,服务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市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现代物流业、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90%以上,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度提升。

2015年,服务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建成功能齐全、分类明确、吞吐量大、班期航线多、集疏运快捷、大中小泊位相匹配的现代化国际枢纽大港;高标准办好中越边境商品交易会,努力培育知名会展品牌;基本实现金融市场的宽领域、多层次、广覆盖,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多样化;积极发展工业设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企业中介服务业,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争取培育广西服务业品牌15家。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形成完备的商业网络体系,积极打造区域性商贸中心;建设以物流信息平台、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交通枢纽设施、连锁配送、第三方物流配送为基础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房地产的规模效益提高;以滨海休闲游、中越边境游、森林观光游等特色旅游业为主,初步建成国际滨海旅游胜地;推进“梦幻北部湾”、潭蓬古运河保护和开发等文化产业发展,建设中国海洋文化名城。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生态与环境质量

到2020年,全市生态与环境质量水平位于全区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确定的目标之内,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到2015年,生态与环境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质量指标排序进入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8%左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近海水质保持良好,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

2.加强企业质量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3.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规模企业按照国际先进管理标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比例达50%以上。

4.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大力实施企业集团战略,发展壮大钢铁、有色金属、粮油等一批主业突出、技术先进、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二)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2.加强标准化工作。完善港口物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围绕粮油、“五红五金”系列特色农产品、钢铁、磷酸、糖业、海洋产品、核电重点产业,组建海洋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磷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铁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粮油糖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制的紧密结合,促进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3.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我市各级检测中心检测能力建设,力争在全区各地市同级同类机构中达到领先水平。加强县级计量、质检技术机构整合,建立市县两级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的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检测和标准化技术服务体系,提高服务企业能力,支柱产业的检验项目覆盖率达到80%。

4.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为贸易公平、节能减排、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及应对突发事件等提供可靠计量保障。

5.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依托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专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和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建立完善重点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

2.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

3.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国境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有效降低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风险,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

(四)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

1.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快培育一批“精专特新”中小企业,逐步形成大、中、小各类企业相互依存、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格局。

2.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设立市(县、区)长质量奖,对质量管理先进、追求卓越、成绩显著的企业或组织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城港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防城港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方案贯彻实施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实施质量兴县(市、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相应更名为实施质量强县(市、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新闻媒体要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目标和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发展。

(三)完善配套政策。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将质量发展目标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效对接,将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工作经费及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技术标准战略重点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逐年提高,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

(四)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要对纲要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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