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0〕10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将《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方案

按照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

2011年4月18日—22日。

二、工作组人员组成

由市消防支队与市文体新局分别担任组长单位,成员抽调市文体新局、教育局、工商局、旅游局以及市消防支队等部门人员,成立2个检查考评组,对全市4个县(市、区)进行检查考评。每组由组长单位一名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任组长,另派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5至6名成员组成(分组安排见附件1)。工作组用车原则由组长单位负责。

三、检查考评内容

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0〕108号)要求和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四、检查考评方法

市检查考评主要采取听取各地组织检查考评情况汇报、查看台账、随机抽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先由各县(市、区)政府于4月15日前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4月18日检查考评组公开随机抽取,由市消防支队将抽查单位密封,检查组到达各地后,开启一个信封检查一个单位。每个县(市、区)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家(其中宾馆饭店类1家,商场市场类1家,公共娱乐场所类2家,中学、小学、幼儿园各1家);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2家。

五、成绩评定

检查考评实行打分制,满分为450分。每个单位分值为50分,40分为合格(具体检查考评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考评结果将在《防城港日报》上进行公告。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检查考评,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文件、档案、案卷及相关资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单位成绩并全市通报批评。

(二)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考评,统一标准,统一尺度。

(三)各单位要将参加检查考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15日前告知市公安消防支队(传真:2822832)。

附件:1.检查考评考核验收分组及安排表

2.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3.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1:

检查考评考核验收分组及安排表

序号组长单位成员单位考核城市

1市消防支队市教育局、文体新局、工商局、旅游局,市消防支队港口区、东兴市

2市文体新局市文体新局、教育局、工商局、旅游局,市消防支队防城区、上思县

附件2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检查考评项目检查考评内容检查考评标准检查考评方法

检查消除

火灾隐患

的能力

(15分)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2分)。①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1分;②未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核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提问;每个岗位抽查1名员工并提问

2、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4分)。①未每月开展防火检查的扣2分;②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查阅防火检查记录

3、单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开展夜间防火巡查(4分)。①未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扣2分,②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查阅防火巡查记录

4、单位员工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消防安全(1分)。单位员工未在班前、班后进行检查的,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结合岗位员工抽查

现场提问

5、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巡查人员立即督促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4分)。①单位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整改或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每处扣0.5分;②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查阅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及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或通知;实地检查

组织扑救

初起火灾

的能力

(15分)6、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有保安队的单位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其他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4分)。①应建而未建专职消防队的扣2分;②未建志愿消防队的扣2分。现场检查专职志愿消防队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4分)。①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的,每少一人扣1分;②不会操作消防系统设备,不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技能的,每1人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全数提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8、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机构、人员、处置程序和措施;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改完善预案(4分)。①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②制定的预案未明确第一、第二灭火力量的,扣1分;③未定期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每少一次扣0.5分。查阅档案、资料

9、单位员工应当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起火现场岗位人员和邻近岗位人员能迅速利用灭火器材灭火(3分)。员工不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的,每1人扣0.5分。现场组织演练,提问单位员工

组织人员

疏散逃生

的能力

(5分)10、员工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2分)。员工不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的,每1人扣0.5分。现场提问单位员工

11、单位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3分)。未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每个部位扣0.5分。查看档案、资料

现场提问单位员工

消防宣传

教育培训

的能力

(15分)12、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5分)。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抽查3个灭火器配置点

13、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5分)。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现场抽查

14、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5分)。①每年未按要求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的,每少一次扣2分;②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未进行岗前消防培训,每发现1人扣0.5分;③员工达不到“三懂三会”要求的,每发现1人扣0.5分。查阅档案、资料

现场提问单位员工

附件3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检查考评项目检查考评内容检查考评标准检查考评方法

懂本场所

火灾危险性

(20分)1、单位或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5分)。①未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扣2分;②根据现场提问情况,员工不掌握场所火灾危险性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2、单位员工每日班前班后检查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定时进行防火巡查(10分)。①未开展检查巡查的扣3分;②检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未整改的扣2分;③实地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扣3分。查看档案资料

实地检查

3、单位或场所根据自身特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灭火器材等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语标识(5分)。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现场检查

会报警

(10分)4、员工熟练掌握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的基本方法、内容和要求(10分)。员工不能熟练掌握的,每发现1人扣1分。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会灭火

(10分)5、员工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10分)。员工不能熟练掌握的,每发现1人扣1分。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会逃生

(10分)6、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5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每发现1处扣2分。现场检查

7、员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5分)。员工不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的,每发现1人扣2分。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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