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贵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贵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贵政办〔2013〕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贵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贵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一、清洁惠民工程

(一)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根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要求,各县市区城区、各乡镇圩场、公路沿线垃圾的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重点村屯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每周清运不少于2次。全市生活垃圾在6月30日后无害化处理量达980吨/天,其中市中心城区300吨/天,桂平市200吨/天,平南县180吨/天,港北区90吨/天,港南区100吨/天,覃塘区110吨/天。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7-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清洁乡村”活动的工作目标任务建设。

牵头单位: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5-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城乡环卫机械设备配套项目

按自治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清洁乡村”活动的工作目标任务建设。

牵头单位: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5-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社保惠民工程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2.7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5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62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40万元、市县区筹措440万元。从2013年1月1日起为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财政补贴。

牵头单位:贵港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按照实际上报符合条件保障对象发放低保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18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74元。

牵头单位:贵港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五保村建设项目。

年内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贵港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1113.934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891.1472万元,县市区筹措222.7868万元,市本级根据三区请求,由市财政局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牵头部门:贵港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贵港市财政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安局、中国人保财险贵港分公司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残疾人托养“阳光家园计划”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14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安排120万元,本级财政安排20万元,为全市140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及居家托养服务补助。

牵头单位:贵港市残联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

按自治区下达资金,为全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双女结扎户家庭中的一个女儿购买爱心保险。

牵头单位:贵港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贵港分公司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健康惠民工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

筹措资金12293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2539.6704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29820.648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596.3416万元、县市区筹措8974.764万元。支持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牵头单位:贵港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筹措资金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96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0.144亿元、县市区筹措0.096亿元。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贵港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地中海贫血防治项目。

筹措资金1004.48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652.44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00.92万元、县市区筹措251.12万元。支持在全市开展免费婚检地贫筛查工作。

牵头单位:贵港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鼻咽癌肝癌防治项目。

筹集资金800万元,在各县市区开展鼻咽癌肝癌筛查。牵头单位:贵港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

筹集资金35万元,支持开展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贵港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艾滋病防治项目。

筹措资金1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5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500万元。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贵港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委宣传部,贵港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委、住建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壮瑶医科能力建设项目。

由自治区财政安排324万元,支持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或强化中医壮瑶医科(其中港北区4个、港南区3个、覃塘区1个、桂平市2个),54个乡镇卫生院新建或强化中医壮瑶医科(其中港北区2个、港南区3个、覃塘区6个、桂平市24个、平南县19个);支持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壮瑶医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港北区2个、覃塘区1个、桂平市1个),5个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壮瑶医示范卫生院(其中港北区1个、港南区1个、覃塘区1个、桂平市1个、平南县1个);并为300个村卫生室配备中医壮瑶医诊疗服务包(其中港北区50个、港南区50个、覃塘区50个、桂平市80个、平南县70个)。

牵头单位:贵港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八)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项目。

市本级财政安排58.5万元,按每村投入0.5万元的标准,支持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117个村级幸福家园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贵港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九)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按照自治区下达资金,为全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双女结扎户家庭、诚信计生家庭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帮助发展能力低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

牵头单位:贵港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治疗项目。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筹措资金235.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8.16万元,自治区级财政安排23.52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1.76万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9800对夫妻的检查任务,按每对夫妇每孩次240元的标准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自治区级财政负担10%,县市区财政负担10%。

牵头单位:贵港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治疗项目。

市本级财政安排237万元,按照每个机构补助3万元的标准,为全市79个有能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治疗的服务机构补助治疗经费,专项用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出来疾病的妇女实施治疗。

牵头单位:贵港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教育惠民工程

(一)职业培训项目。

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资金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在岗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拟培训人数为3000人。职业技能培训惠民工程资金由自治区直拨市本级(含三区)、桂平市和平南县,待自治区下达资金后再分配具体的培训任务到各县市区。

牵头单位:贵港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资金,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以及在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等方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发改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资金,通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发改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筹措资金300万元安排我市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开展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2.筹措资金250万元开展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项目。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短期培训600人、学历生培训250人。

牵头单位:贵港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学生资助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

筹措资金1.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75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0.6亿元、县市区财政安排0.15亿元,对约14万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平均每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自治区财政安排250万元,对约2500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筹措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38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220万元,对约2万名全市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平均每生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4.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1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300万元。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对约8000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5.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资金及市本级规定的补助标准,按程序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补助。

牵头单位:贵港职业学院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强基惠农工程

(一)修建贫困村屯级路。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500万元,建设屯级路200条250公里。

牵头单位:贵港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月-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6月

(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用于改善农田灌溉条件,促进稳粮增收。

牵头单位:贵港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村安全饮水解困工程。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市配套资金,年内解决3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贵港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发改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安排新建水库移民新村项目59个,2013年投资3540万元;续建水库移民新村项目46个,2013年投资1927.9万元;2013年水库移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548万元。

牵头单位:贵港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筹措资金18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24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49万元,县市区筹措181万元。完成4个中小河流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贵港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筹措资金12567.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718万元,县市区筹措849.81万元。完成54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牵头单位:贵港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安居惠民工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

筹措资金278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共21392.45万元、县市区筹措6484.55万元。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795套。

牵头单位: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月-2014年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

筹措资金3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共225.6万元,县市区筹措3474.4万元,计划改造城市棚户区282套。

牵头单位: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月-2014年12月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农村危房改造。

计划改造农村危房8005户(其中包含1.2012年底下达的第三、四批危改任务共3345户,要求2013年6月完成;2.2013年下达的危改任务4660户,要求2013年12月底完成),筹措资金1408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03.75万元、自治区级财政安排5138.45万元、市本级配套1200.75万元,县市区配套1745.85万元,缓解危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贵港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贵港市发改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6月完成2012年度第三、四批共3345户危房改造;2013年12月底完成2013年度4660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新建廉租房项目。

筹措资金8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共3000万元、县市区筹措5000万元。计划新建廉租住房600套。

牵头单位: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五)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

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资金推进教师周转房建设。

牵头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发改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土地整治惠民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筹措资金42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65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60万元、县市区筹措33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5万元,自筹资金265万元)。在平南县、桂平市、覃塘区实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注:我市上报的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3个,分别是覃塘区石卡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平南县平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和桂平市厚禄乡、石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2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5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26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5万元,自筹资金265万元(其中投资投劳折资58万元)。目前,尚未接到自治区财政厅批复文件,具体投资数额以财政厅文件批复为准。]

牵头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桂平市、平南县、覃塘区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科技局等

实施时间:2013年1月—2014年6月

完成时间:2014年6月

八、农补惠民工程

(一)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项目。

中央财政补助28717.46万元。为我市种粮农民发放补贴。

牵头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粮食局、发改委、农业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

筹措资金42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9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340万元。调整优化我市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我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牵头单位:贵港市农机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按自治区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时间报送各品种补贴面积,收到自治区批复补贴文件后3个月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

牵头单位:贵港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九、生态惠民工程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按照自治区下达资金进行补偿。

牵头单位:贵港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

筹措资金1841.5万元,在全市安排园林绿化工程15个,其中,市本级10个,桂平市2个,平南县3个。

牵头单位:贵港市林业局、市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村环境连片治理。

按照自治区下达资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牵头单位:贵港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筹措资金1250万元,在覃塘区、桂平市2个县市区开展治理岩溶面积74.2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11.71平方公里。以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小型水利水保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石漠化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贵港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按照自治区下达资金开展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新建户用沼气池项目。

按照自治区下达资金开展工作,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5300座。

牵头单位:贵港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发改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十、文化惠民工程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争取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600万元,建设8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贵港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卫生局、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6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99.2万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财政安排24.8万元。对全市具备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经费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贵港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150万元,在全市符合条件的村(屯)和社区新建50个村级篮球场。

牵头单位:贵港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

自治区级财政安排15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48万元建设广播电视无线调频发射基站5个,着力推进20户以下自然村“盲村”村村通广播电视,进一步巩固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水平和质量,支持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

牵头单位:贵港市广电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发改委、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十一、通畅惠民工程

按照自治区下达资金开展工作。

牵头单位: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发改委

实施时间:2013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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