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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贵政办〔2011〕250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0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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