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3〕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河池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0日

河池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2〕29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高全市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构建我市“两带一区”发展格局,追赶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数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制造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其中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有色金属、电力、桑蚕茧丝绸等支柱产业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区内外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

——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显著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速测法监测蔬菜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全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面积达220万亩以上,认证产品达50个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保持良好,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围绕自治区“14+10”产业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培育和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新材料产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节能环保产业)、桑蚕茧丝绸(生物农业产业)、绿色健康长寿食品(养生长寿健康产业)、高端酒及高端优质饮用水等新兴产业等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心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二)工程质量。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省(市)重点项目质量达到区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中型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逐年下降。

——工程质量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

(三)服务质量。

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或自治区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现代物流业、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会展服务业、文化体育产业、教育服务业、医疗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服务外包业、节能和环境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传统和新兴产业的服务业质量达到区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2015年,服务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旅游、住宿、餐饮、医疗、居民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凝聚红色、长寿养生、山水风光及我市境内其他主要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75以上。

(四)生态与环境质量。

到2020年,全市生态与环境质量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确定的目标之内,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到2015年,生态与环境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耕地保有量497.4万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确保完成自治区分解下达我市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目标任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国控、省控河池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0%,城乡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8%,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68.6%,森林蓄积量达到0.8亿立方米。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全面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升区域经济质量。

1.以提升区域经济质量为目标,大力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各县(市、区)要制定质量强县(市、区)工作方案,明确质量强县(市、区)工作目标、步骤、措施,并全面组织实施。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质量强县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优势产业、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制,及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鼓励参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制(修)订。争取到2015年,参与研究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项以上、地方标准9项以上,指导帮扶企业和研究机构申报组建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1个以上、广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个以上,引导4家以上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10张以上。市工信委负责有色金属产业、建材产业、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市林业局负责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产业。(市质监局牵头,市农业局、旅游局、科技局、环保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发展改革委配合)

3.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创建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促进河池企业转向品质竞争、服务竞争和品牌竞争。培育发展有色金属、电力、化工、食品加工、茧丝绸等五大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含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充分发挥典型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使地理标志保护的典型产品实现标准化种养、规模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经营,培育发展种植、养殖、饲养等企业集团和产业基地。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西名牌和优质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做强做大,着力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争取到2015年,我市拥有广西名牌产品数量20件,广西著名商标50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以上,广西优质工程30项,广西老字号实现零突破,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科技局、工信委、财政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

4.推动河池外向型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区域化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健全“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四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常态与动态相结合、企业诚信与风险分析相结合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出口商品监管体系。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战略,鼓励和支持出口生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和巩固优势产业,促进出口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整体档次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有品牌发展壮大。(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牵头,市工信委、质监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

(二)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1.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定期组织质量专家,对全市宏观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摸清和掌握全市产品、工程、服务、生态与环境四大质量总体状况,研究分析质量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及时发现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质量问题,不断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河池公路局、房产局、市政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2.建立和完善全市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其他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质量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市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分析。(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科技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河池公路局、市政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局、卫生局、房产局、财政局、统计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3.编制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每年进行一次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科学分析各行业质量现状与趋势,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质量状况的对策建议和思路措施。必要时可根据质量工作需要对重点产品和行业及时分析。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状况。(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科技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河池公路局、市政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局、房产局、旅游局、统计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三)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领质量管理进步。

1.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建立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质量奖评审的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并逐步丰富质量奖的内涵,完善质量奖的形式,强化质量奖励制度的导向作用,加大资源倾斜,推进全市质量管理进步,促进我市产品质量提升和整体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财政局配合)

2.健全政府质量奖励体系。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市人民政府的设奖模式,设立本地的质量奖,开展质量管理推进活动;鼓励产业集群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体系,推广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运营国际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着力抓好安居畅通民生工程,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提升工程质量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业主负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引导和鼓励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依法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采用合理工期,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严把质量验收关。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的落实,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抓好保障性住房和“三旧”改造工程质量,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政策和技术标准,提高房屋建筑等相关工作的节能水平。加强建筑农民工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不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强水利、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水利和交通工程质量。构建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化,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加强场站安检设施建设和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配合)

(五)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生态河池。

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确保市民饮用水源和重点江河水质达标。加快滇桂黔石漠化(河池)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大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国家重点造林工程和“绿满河池”造林绿化工程,进一步扩大全市森林覆盖率。加快生态产业发展,打造生态特色产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养生旅游业等绿色产业。深入实施林下经济“百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因地制宜打造林下经济产业带,做大林产品深加工项目,提升总产值和附加值。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实施《广西河池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分步开展污染区普查工作,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狠抓污染减排,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行业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积极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镇)。加快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加快大厂矿区绿色矿山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林业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配合)

(六)全面实施顾客满意工程,服务质量向现代化跃进。

吸收借鉴国内外服务先进技术和标准,推进现代服务业的信息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快促使服务业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市发展革改、商务局、工信委、旅游局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提升服务质量的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现代物流业要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广泛开展关于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等旅游市场主体的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餐饮、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要创新服务技能,通过实施分等定级、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确保服务质量。医疗服务业要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商贸流通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引导规模以上百货商店、大型超市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工信委、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质监局配合)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设质量平安河池。

1.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企业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对质量安全负具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配合)

(2)加强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扭转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状况。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质监局配合)

(3)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等活动。积极采用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市工信委牵头,市质监局、科技局配合)

(4)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突出荣获市长质量奖、主席质量奖等优秀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骨干企业成为标准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科技局配合)

2.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完善产品和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质监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住建局、工商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

3.加强出口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化试点和推广工作力度,建成一批优势出口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地域性优势产业和优质产品;加大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力度,努力扩大对外注册的企业和产品数量,鼓励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快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和食品防护计划,提高出口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配合)

4.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下称“药械”)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药械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逐步构建符合河池特点的药械安全准入体系。严格实施药械追溯、不良反应监测、应急管理等措施,提高药械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逐步构建符合时代发展的现代化药械监管体系。完善药械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指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确保全市药械质量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局、工信委、工商局配合)

(八)建设自治区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及研发中心,为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1.建设自治区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在产业集群区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服务于产业集群企业质量检测技术的研发,推动产品更新换代,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到2015年,力争在3个县(市、区)建立自治区级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市质监局牵头,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建设自治区级研发中心。重点培育一批自治区级研发中心,鼓励有技术优势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中心,积极发挥企业研发中心的创新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企业主导产品和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水平,打造高水平、高素质,以行业技术带头人为核心的创新团队,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使重点产品和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到2015年,把南方公司、金山公司和广西泰星公司建设为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市工信委牵头,市科技局、国资委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

召开质量强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实施质量强市工作。各县(市、区)100%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质量强市工作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质量强市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全面推动,初步建立实施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

(二)实施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质量强市工作。广大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质量强县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力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区内先进水平,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2月)。

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质量强市办”),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市质监局、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分别作为综合、工业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强市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质量强市办要建立和完善督查指导、考核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健全法制保障。市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推进本领域质量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战略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以上方案于2013年8月底前报市质量强市办。各成员单位每半年(1月中旬、6月中旬各一次)将质量强市上一阶段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工作计划报送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汇总后于当月下旬报市质量强市办。

(三)强化绩效考核。

市质量强市办要会同市绩效办、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抓紧研究制定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市级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定期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在质量强市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要坚持典型引导,以正面宣传为主,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正确处理新闻监督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发挥新闻舆论的公开监督作用,又要把握宣传的时机、力度和分寸。要通过宣传引导,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