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市2010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方案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0〕211号
颁布日期:2010-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河池市2010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方案通知

河政办发〔201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河池市2010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2010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完成工作预期任务,根据《防治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目标

在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防治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夯实基础、大力推进、程序规范、布局合理的原则,通过开展宣传、发动、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及防治技术力量建设等工作,完成我市地贫防治基础性工作,完成自治区防治计划中的阶段目标任务,为最终取得防治工作的胜利奠定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市级地贫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宣传、卫生、民政、财政、发改、人口计生、教育、残联、妇联、总工会、妇儿工委办等部门领导。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我市地贫防治良好工作机制。

(二)建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

1、建设市级地贫产前诊断分中心;市级地贫产前诊断分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年内完成分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并向自治区申报评审取得资质,年内投入运行使用。

2、成立市级地贫防治专家组;成员包括市级医疗机构内部血液病科、儿科、妇产科、检验科、妇幼保健等方面的专家。指导全市的地贫防治技术服务,向行政部门提出防治工作建议,制定我市防治技术流程、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

3、各县(市、区)建成1所规范的县级地贫初筛实验室,向自治区申请评审,年内投入运行使用。

4、将孕产妇夫妇双方地贫初筛纳入早孕建册或首次产检项目,年内初筛率要达到40%。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知情告知签署率100%。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地中海贫血防治宣传,普及防治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出生缺陷干预和地贫防治的工作氛围。

1、针对医疗机构人员的宣传以专业培训为主,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宣传地贫防治知识,使相关医务人员至少获得1次以上的宣传教育,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2、针对适龄青年、新婚夫妇的宣传以媒体、基层机构的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挂图、讲座、发放宣传小册子和民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对其面对面的宣传为主。婚姻登记部门负责协调婚检机构在7月中旬建成当地婚姻登记、婚检服务“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充分认识到婚检的重要性。婚检、孕前保健发现的地贫高危重点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地中海贫血健康教育率达95%;专职产科医师产前咨询培训率100%。

3、针对在校学生的宣传,全市中学以上学校将地贫防治知识列入在校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学校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挂图、健康教育讲座或报告、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普及教育。年内在校学生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以健康讲座、发放宣传小册子的方式为主,年内市、县至少举办1次以上的宣传讲座,各级党政领导、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地贫防治知晓率达到90%以上;

5、针对社会群体的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包括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展开。充分利用各级基层组织力量,着力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年内我市主要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分别刊播10期以上地贫防治知识宣传。市级制作2版地贫防治免费公益户外平面广告,县级制作1版以上地贫防治免费公益户外平面广告。

三、保障措施

(一)发改部门要负责将地贫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卫生、财政、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研究制订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建设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基建项目建设。

(二)市财政局将地贫防治工作经费纳入今年经费预算,落实今年市本级500万元地贫防治经费的筹措,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各县(市、区)也要落实不低于人均1.5元的今年地贫防治工作经费。

(三)将婚检、孕前保健发现的地贫高危重点人群的跟踪随访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确保知情告知签署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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