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09〕138号
颁布日期:2009-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138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

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发展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的重要指示,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为主攻方向,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三个”(政府重视质量、企业紧抓质量、群众满意质量)质量意识得到较大提高;

——整体质量状况得到根本好转,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大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重点产品(含食品)实物监督抽查合格率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优势产业(有色金属、化工、食品、建材)的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达到85%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2008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通过ISO22000或HACCP认证;

——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或3C目录的产品获证率达到100%;

——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88人以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区域监管责任覆盖面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围绕又好又快抓质量安全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作用,建立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产品质量和安全工作。

1.引导本地毛葡萄酒生产企业发挥优势,加快毛葡萄酒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力争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有一定进展。

2.选取河池支柱产业(如食糖、有色金属等),开展行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和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撰写出有价值的质量报告,为地方政府经济决策服务,并逐步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3.围绕广西7千亿元工程中的优势产业,继续探索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有效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加快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4.探索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积极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力争2009年全市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的县(市、区)比例达到80%。

(二)围绕社会责任抓质量安全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作用,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观念,推进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机制建设,树立企业主动抓质量安全的浓厚社会责任意识。

1.倡导企业树立“质量兴企”观念,开展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及质量管理教育培训活动。加强生产过程监督,落实各环节、岗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建立健全质量等相关管理体系标准,建立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运行可靠的长效机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通过ISO22000或HACCP认证,切实加强企业产品质量基础保证能力建设。

3.优势产业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标准、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标准,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4.加强企业自律,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和销毁制度,主动召回缺陷产品。食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到当地质监部门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并坚决不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5.继续开展企业QC小组活动,推动企业及其员工全面参与质量振兴工作,切实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三)围绕服务监督抓质量安全

创新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服务工作新机制,强化监管责任,以优质服务、严格监督促进质量安全。

1.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食品企业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

2.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索证索票、物料平衡等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对农资、建材、乳制品、食糖、饮料、桶装水、肉制品、米粉等高风险和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开展信用评价,建立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完成河池食品工业质量整体水平调研报告,出台河池食品工业质量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管、应急反应和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3.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打击假冒伪劣力度。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食品、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和较集中的地区,增加抽查频次;严格监督抽查的过程监管,实行抽、送、检样分离和盲样检验,确保监督抽查结果公正准确;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进行后续服务和帮扶。加快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制度,通过监督抽查发现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及时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处置建议,并向地方政府发出预警,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和市场退出制度,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质量问题。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研究推进企业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机制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的惩戒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建立水泥和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强执法打假,用3~4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对乳制品、食糖、饮料、桶装水、肉制品、米粉等高风险和问题比较突出的食品行业要加大监督力度,并定期向政府汇报。探索食品小作坊集中监管的有效方法,强化小作坊监管。建立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风险评估双机制,解决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

(2)组织农资专项打假行动。围绕农业“生产稳粮、增收”的总体要求,以复混肥、磷肥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办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

(3)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联合打假和明察暗访活动。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从生产、销售环节同时入手,统一时间,联合执法。对家电下乡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进行明察暗访。

(4)组织开展建材“清新居室”行动,开展建材、装修装饰材料、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围绕规范市场、扩大内需,以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强重点消费品的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相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加大对生产、销售及在经营性服务或公益活动中使用劣质絮用纤维制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开展民生计量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最终实现“五个百分百”(即专项行动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集贸区场、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加油站、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医疗卫生单位、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眼镜店、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社区乡镇)的总体目标,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和谐计量环境。

(6)开展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住宅电梯、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生产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四)抓好基础保障工作

1.加强计量工作。开展全市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调查,形成分析报告,主动指导企业完善计量检测监管体系,促进节能减排。

2.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各县(市、区)选取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产品健康、环保、安全认证;全面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认证违法行为。强化各类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技术机构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

3.加强地方质量法制建设。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开展“世界计量日”宣传、“国际标准日”宣传、重大质量安全主题宣教、特种设备安全百日宣传、食品安全法系列宣贯等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做好主体宣传活动

实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战略措施,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新一轮创业的重大举措。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及时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质量知识,以多种形式报道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宣传为“质量和安全年”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加大对重大质量问题,特别是制假售假单位和个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成立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欧孟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建秋市质监局局长

韦海忠市经委主任

成员:吴霞市质监局副局长

韩志平市工商局副局长

韦平市商务局副局长

田景兰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萍市农业局副局长

姚思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莫华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联系电话:2116789;传真:2103909),办公室主任由廖建秋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在市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职,做好相应工作。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质量和安全年”领导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质量和安全年”实施方案,报市“质量和安全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建立市、县(市、区)“质量和安全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听取“质量和安全年”工作情况汇报,检查活动实施进度,协调布置下一步工作。

4.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和安全年”工作。

市质监局要认真履行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为市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要及时推广“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引向深入。同时,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标准、计量等基础工作,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引导企业进行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产品安全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对质量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积极开展打假治劣工作,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市经委要抓好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开展质量意识和质量知识教育,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抓好企业技术改进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经济整体素质;加强引资和引进技术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抓好出口产品质量工作。

市工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短秤少量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管商标、广告、合同,指导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加大市场打假工作力度。

市农业局要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与质监部门配合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发展无公害农业进程,把质量工作贯穿到农业各项工作中,加强农资产品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市“三高”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的发展。

市卫生局要加强对生产、销售卫生用品企业的监督,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关;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的管理。

市科技局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进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市安监局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本辖区内的质量和安全工作,把“质量和安全年”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为本地区质量振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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