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十二大工程的意见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文号:来政发〔2013〕24号
颁布日期:2013-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十二大工程的意见

来政发〔2013〕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战略部署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增强我市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提升调优”的工作要求,抓住桂中治旱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两大工程实施的历史机遇,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扎实推进来宾现代农业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注重政策扶持,着力解决发展瓶颈。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优化和整合资源配置,发挥各种资源优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工程建设综合效益和水平。

——抓好规划,科学布局。抓好规划,明确方向、重点,并根据区域资源特点,优化布局,既要突出规模效应,又要体现特色优势。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市农业十二大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全市农业现代化水平快速提升,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化深入推进,休闲生态观光农业快速发展,品牌农业发展上新台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实现持续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9000元大关;到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700元,年均增长13%以上,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1.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农户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流转,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小块变大块”工作,以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零散细碎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信息以及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办法,规范农村林地林木流转。到2015年,力争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万亩。

2.大力培育扶持农户集约化经营。引导农户积极运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推进实施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农业生产,促进“一村一品”产业新格局的形成。统筹整合农业、农机、扶贫、移民、教育、劳动等培训资源,加强对骨干农民进行实用技术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壮大发展新型农民和实用人才。

3.大力支持发展农业合作社。大力推动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农业合作社,鼓励社会人才领办农业合作社、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挂钩帮扶农业合作社、聘用职业经理人管理农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合作社。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扶大扶强一批农业合作社。到2015年,力争全市农业合作社发展达到600个,入社农户和带动农户占总农户数的40%以上,农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成员生产总量的80%以上,成员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其他同业农户20%以上。

4.大力发展壮大龙头企业。落实好各种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资产重组、增加投入、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着力打造一批年产值超亿元、10亿元、50亿元以上的行业领军企业。着力建设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引领现代农业的产业化重点项目,加快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保价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充分整合农、林、水等部门项目资金向产业化示范区倾斜,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全市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70家。

(二)按照“提升调优”的工作要求,实施农业十二大工程,努力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粮食增产工程。毫不动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攻单产提效益。通过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产的惠农政策,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生产综合服务工作,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改善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科学开展“多播一斤种,增收百斤粮”和早稻集中育秧等活动,深入实施超级稻推广行动计划,大力推广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和“三免”、粮经间套种、测土配方施肥等良种良法,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实施标准化生产,创建粮食品牌,培育种粮大户和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等措施,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总产在76万吨基础上逐年增长2%,到2015年,突破80万吨。

2.甘蔗优质高产工程。以提高甘蔗产业综合竞争力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切入点,以提高单产、增加糖份、降低生产成本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六化”建设,提升甘蔗产量和品质,促进蔗糖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力争“十二五”期末,全市甘蔗种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总产量1380万吨,单产达到5.31吨/亩。

3.蚕桑优质高产工程。紧紧抓住国家“东桑西移”战略调整契机,立足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通过巩固面积,依靠科技创新,实施标准化生产,狠抓综合利用,壮大蚕农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等措施,不断提高单位面积的蚕茧产量和品质,全面提升蚕桑产业整体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力争到2015年全市桑园面积稳定在55万亩,鲜茧产量达到7.3万吨,蚕茧加工企业达到12家,实现茧丝绸业销售收入25亿元以上,把我市打造成全区乃至全国重要的蚕桑生产基地和茧丝绸优势生产加工基地。

4.水果茶叶名特优新工程。以全面提高果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大力推进“优果工程”建设,调整品种和熟期结构。推进水果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生产;加快水果的品种改良步伐,大力发展名、特、优水果,建设高标准水果原产地、良种场,改善种质资源;实施无公害水果产品生产和加工市场准入制,培育地方品牌;发展水果产品加工,延长产业链。到2015年,全市果园面积稳定在48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40万吨以上。同时,充分挖掘我市茶叶资源,以增强茶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提升茶业地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为出发点,逐步实现茶叶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功能多样化,促进茶叶产业升级。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5年,全市茶园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实现干茶产量1200吨,总产值2.5亿元以上。

5.“菜篮子”工程。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投入,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和水产畜牧业,增加“菜蓝子”供应总量,维护物价稳定。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城郊蔬菜基地和畜禽生产基地。严格实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制度,保障“菜篮子”生产基地面积不减。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完善蔬菜质量检测监控体系,创新蔬菜供应方式,完善农贸市场体系建设,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强化生产标准,扶持基地标准饲养、品种改良、疫病防控,保障质量安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继续实施生猪储备制度,扶持标准化养殖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好6大蔬菜生产基地,6大蔗尾育肥牛生产供应基地,3大奶水牛生产基地,6大特色养殖生产基地,10大生猪生产供应基地,4大亚冷水性鱼类养殖示范基地。确保到2015年,全市蔬菜面积达到85万亩,蔬菜总产量110万吨以上,市区蔬菜无公害生产及配送体系进一步形成。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8.1万吨、4690吨、7874吨;水产品产量6.66万吨。

6.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生猪良种繁殖体系,推广标准化生产和适度规模化养殖,通过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等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和扶持培育本地龙头企业,推动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累计新增1000个规模养殖小区(场、户),其中:新增年出栏万头猪场10个,千头猪场20个,百头猪场200个。全市年末生猪存栏达110万头,出栏达170万头,实现生猪产值30.6亿元,实现全市农民人均增收93元。

7.肉牛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充分挖掘和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甘蔗尾叶等农作物秸秆资源,编制全市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完善肉牛良种繁殖体系和牛人工授精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和培育本地肉牛生产龙头企业进一步建设优质高档牛肉生产基地,切实加快我市肉牛生产方式的转变,以肉牛生产基地推进肉牛产业化进程。力争到2015年,全市累计新增800个规模养牛小区(场、户),其中:新增存栏3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肉牛养殖示范场15个;新增存栏1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肉牛养殖场50个;新增存栏能繁母牛1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500户。全年肉牛存栏量达39.37万头,出栏量达15.23万头,牛肉产量达1.43万吨,实现牛肉产值9.45亿元(按现价算),实现全市农民人均增收15元。

8.休闲生态观光农业建设工程。依托我市现有的资源优势,以生态果园、特种种养、特色瓜菜、新兴的茶园、花卉等为重点,围绕实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在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的同时,积极创新休闲生态观光农业的发展模式,提升产业档次,扩大产业规模,突出产品特色,增强产品文化内涵,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建设休闲生态观光农业产业片区,打造精品休闲生态农业庄园,不断探索休闲生态观光农业产业的经营和管理体制,提升产品整体品位和管理水平。用3-5年的时间,建成休闲生态观光农业园区(点)达到50个,面积1000公顷以上;区域内形成10条以上休闲生态观光农业精品线路;建成2个以上集农产品销售、娱乐、休闲餐饮为一体特色商业街区;实现年接待游客突破20万人次,休闲生态观光农业综合收入超过亿元目标,使我市成为全区领先的休闲生态观光农业示范区。

9.区域花卉中心建设工程。抓住花卉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良好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立足本市优势,着重抓好花卉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花卉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园林绿化苗木、特色花卉、切叶、鲜切花、盆栽植物、花卉种苗等六大类型花卉产品。通过加强宏观指导和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和配套服务,培育龙头企业,建立健全花卉交易市场等措施,力争到2015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产值达到4亿元,初步形成我市特色花卉种植产业。

10.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围绕我市农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开展技术、品种、经营、装备、服务能力和手段等科技创新活动。加快农业实用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努力在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繁育推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农机装备、生态循环农业、林下经济、疫病防控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果。大力推广农林良种、粮食作物“三免”(水稻、玉米、马铃薯免耕)、农作物“三避”(避雨、避寒、避晒)、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生态农业、间套种、立体生态健康养殖等一批实用技术。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扩大我市科研立项规模,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提高我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强农业气象合作研究,适应天气气候变化形势,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提高农业生产对气象灾害的抗风险能力。

11.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围绕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和名特优产品生产大规模、产品加工大提高、产品知名大品牌、市场销售大流通、效益增长大幅度的总体要求,通过增强服务理念,提升农业信息和科技服务水平,深化“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加快金融支农、农村现代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等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逐步建成科研、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为一体的完整服务体系。到2015年,在全市培育50家全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资配送中心30家;培育10个标准化、规范化农产品市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20家;集散中心70个;建立农产品营销队伍70支;农业机耕服务队300支;农业技术服务队500支。

12.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工程。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培育为主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通过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业标准化普及程度,加大名特优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宣传推介营销力度,努力创建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品牌农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市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10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20个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十二大工程,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要求,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农业十二大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在工作部署和人力、财力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主管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十二大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服务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筹措资金,确保投入。建立农业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市财政每年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预算安排一定的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业十二大工程建设。各县(市、区)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对各产业的项目扶持资金,进一步整合各类农业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实行统筹安排,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四)招商引资,开放合作。以引企、引资、引智作为农业开放合作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效果。积极争取引进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和投资商,参与我市农业十二大工程建设,促进工程建设上规模、上水平。对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建设农业十二大工程的,在用地、用电、用水等诸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跟踪做好全程协调、服务工作。

(五)开展督查,加强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把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十二大工程建设目标分解到年度,细化到县(市、区)、乡(镇),列入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及挂点包村干部目标任务,实行专项考核。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建立季度督查、半年点评、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和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工作任务完成得好、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对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进行问责。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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