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201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201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 | 文号:来政发〔2012〕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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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201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发〔201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201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来宾市2012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步伐,推进生产基地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的安全、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菜篮子”工程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进一步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确保实现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目标。
二、主要目标
2012年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蔬菜产量达95万吨;市本级建成常年无公害蔬菜基地7700亩,比上年增加1500亩,除兴宾区、来华投资区外,每个县(市)建成常年蔬菜基地1000亩以上;新增大棚蔬菜1000亩。
——扶持生猪生产建设基地9个,年总计出栏生猪5万头以上;扶持家禽养殖基地3个,年总计出栏家禽10万羽以上;扶持鱼类养殖基地2个,年总计产商品鱼1000吨以上。
——蔬菜、肉类产品快速检测平均合格率95%以上,定点屠宰进点率达到95%以上。
——生猪活体存储1.34万头,其中兴宾区0.4万头。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和“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合理规划一批品种特色鲜明、不同季节上市的生产基地,充分发挥基地淡旺相宜、保障供应、平抑物价的功能。合理规划“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和流通领域顺畅。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长效机制。
(二)突出抓好蔬菜生产。一方面大力发展秋冬菜生产。以来宾——武宣、象州——桐木、来宾——忻城三条二级公路沿线为主要开发区域,打造秋冬菜示范带,建立一批秋冬辣椒、四季豆、萝卜、雪豆、大白菜、小蕃茄等秋冬菜示范样板,辐射带动全市秋冬菜生产。通过秋冬菜生产,进一步扩大蔬菜生产规模,提高总量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扩大市本级原有6个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规模,加强县(市)蔬菜基地建设;发展大棚蔬菜,缓解我市蔬菜生产结构性和季节性矛盾,丰富蔬菜供应品种;完善蔬菜基地灌溉渠道、道路、防虫灯等配套设施,提高基地生产能力;推进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创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逐步调整蔬菜基地种植品种和面向本地时令蔬菜的种植比重,加强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争取每个基地都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全面实行蔬菜基地挂牌制度。
(三)加强水产畜牧生产。以基地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家禽规模化养殖企业和水产健康示范场建设。重点扶持兴宾区业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宾区东元畜牧有限公司、迁江镇文强生态养殖场、良江镇金边旺旺养殖场、来宾市鼎晟养殖场、兴宾区良江镇韦桂兰猪场、迁江镇李瑶养殖场等9个猪场改(扩)建猪舍4700平方米,引进种猪340头,年新增出栏生猪1.06万头。扶持来宾市春茂农牧有限公司、寺山乡罗广富蛋鸡养殖场、良塘乡莲花山蛋鸡养殖场等3个鸡场改(扩)建鸡舍4500平方米,引进种鸡3.5万套,新增出栏肉鸡8万羽,新增产蛋5.5万公斤,新增鸡苗100万羽。扶持兴宾区力铬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鼎豪罗非鱼养殖基地改造池塘104.5亩,改造水渠、电路与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促进“菜篮子”产品流通。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步伐,为“菜篮子”产品提供交易平台,2012年改造建设农贸市场20个,其中市区10个,各县(市、区)10个,重点推进来宾市桂中农贸综合批发市场、来宾市果蔬批发市场和粤粮农业资料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加强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建设一批示范点。积极组织参加多层次的产品推介与展销活动,扩宽“菜篮子”产品流通渠道。
(五)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农业和渔牧业投入品监管,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饲)料、低毒高效低残留农(兽)药,严禁“菜篮子”生产基地使用高毒限用农(兽)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推进“菜篮子”基地标准化生产,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制度。二是加强农产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切实做好产地监控与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上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做好“菜篮子”生产基地前期工作调查、途中检测监管、后期验收评估等工作。三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召回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四是强化流通“菜篮子”产品的快速检测,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六)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调控。加强蔬菜、肉蛋奶及水产品供给应急能力建设,保障“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做好生猪活体储备,定期轮换,保障猪肉稳定供应。适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规定的目标范围内,确保“菜篮子”产品价格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农业、水产畜牧、商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级工作方案精神,及时组织制定本辖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备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各县(市、区)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扶持力度。2012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扶持资金不少于250万元,用于市本级“菜篮子”工程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规模,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同时,研究出台《来宾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进一步保障“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
(四)强化指导服务。农业、水产畜牧部门要深入生产基地,加强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积极引导生产基地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
(五)加强督查考评。“菜篮子”工程建设列入2012年各县(市、区)目标管理考评的范畴,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年底要会同市督考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12年对各县(市、区)目标管理考评的依据之一。同时,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市本级“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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