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 | 文号:来政发〔201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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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发〔20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来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来宾市人民政府为加快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决定以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建设为契机,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开展广西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以下简称“桂中重大工程”),以提高项目区耕地产能,全面改善项目区农村的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桂中重大工程申报工作,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关于新时期土地整治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指导,依据国土资源部申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有关要求以及《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思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数据收集,全面摸清桂中典型干旱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等情况,深入分析影响桂中重大工程申报的政策、资金和技术等因素,通过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技术协作单位的力量和资源,科学有序地完成桂中重大工程申报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对中央支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申报要求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计划安排,在申报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技术指导下,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协作单位与我市共同开展前期调研、基础资料收集、现状调查和项目选址、工程规划布局以及报件材料编制等工作。力争在2010年6月15日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桂中重大工程报件材料编制工作并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0年6月30日前,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审通过并批复立项;2010年7月1日前,正式上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申请批准我市实施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并列入2011年中央支持重大工程投资计划。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收集我市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等相关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
(二)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项目区初步选址和实施区域确定工作。
(三)开展项目区实地调研,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灌溉水源保障情况、农作物种植及产业化发展情况、农村居住条件以及农民对村庄整治意愿等。
(四)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新增耕地来源分析,资金估算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组织编制重大工程申报材料。
(五)按程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立项,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组质询,并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六)积极配合国土部和财政部专家组调研论证,接受专家质询,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上报两部。
四、工作阶段划分及计划安排
(一)前期工作组织策划和筹备阶段(2010年1月11日~1月31日)。
1.拟订申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形式和工作计划安排。
2.配合区整理中心择优选取具有重大工程报件材料编制和申报经验的高校或科研单位作为项目申报技术指导单位。
3.配合区整理中心择优选取具有可行性研究、水资源平衡分析、环评报告编制资质单位及重大工程图集编辑制作的协作单位。
4.成立市重大工程申报工作专班,编制技术方案,落实申报工作经费。
5.组织市申报工作专班成员进行申报实务培训,明确申报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
6.组织召开重大工程项目涉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动员会。
(二)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评估阶段(2010年2月1日~3月15日)。
7.收集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根据重大工程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组织工作专班人员到我市及工程涉及各县(市、区)国土、农业、水利、交通、城建、林业、环保、统计、发改委、扶贫、粮食等多个部门收集相关的基础资料。
8.整理评估基础数据和资料。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对收集到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及时进行归类、整理、核实、查证、评估确认。
9.配合区整理中心划定重大工程实施范围和各个项目片区。结合基础资料的分析结果和我市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外业踏勘结合内业论证的方法,划定重大工程实施范围和备选项目片区。
10.配合区整理中心编制重大工程初步建议书,提请项目申报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向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和部土地整理中心专题汇报,积极争取部耕保司对我市重大工程申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争取部土地整理中心给予具体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项目区调查取证和可行性分析阶段(2010年3月15日~3月30日)。
11.分析各备选项目片区实施土地整治可行性。组织项目设计技术人员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到各个备选项目片区进行实地踏勘调研。针对项目工程实施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及道路工程布局、土地权属调整、农村居民点整治、节水设施使用等)征询项目区涉及的当地政府和农民群众意见。并根据项目区现状、灌溉水源保障程度、土地适宜性、新增耕地潜力释放、地形地势条件、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
12.分析和预测项目申报存在问题并落实解决措施。在收集资料和实地调查同时,工作专班要针对项目申报要求及两部调查论证要点,提前分析和预测项目申报关键环节、影响项目申报或论证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约束性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提请项目申报工作协调小组审定,落实有关措施。
13.选定典型项目并组织开展典型项目区实测工作。根据重大工程备选项目现状和特性,选取具有代表性项目作为典型项目,优选区内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制定测绘技术规定,明确测绘成果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区实测工作。
(四)重大工程设计和报件材料编制阶段(2010年3月30日~6月15日)。
14.开展重大工程备选项目工程布局和典型项目初步设计。根据重大工程可研编制要求,确定重大工程建设和实施的总体思路,开展备选项目及典型项目的农田及村庄整治工程布局和初步设计,核算重大工程工程量,编制工程估算书。
15.编制重大工程报告文本及图件。根据申报材料要件构成,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新增耕地分析报告、水资源平衡分析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投资估算书、项目设计图册等材料。
16.征求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资料。根据正式文本编制和图件制作需要,随时邀请部耕保司、部土地整理中心及自治区有关专家和技术顾问进行现场指导、方案比选论证。根据专家顾问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报件材料。
(五)自治区评审论证和立项批复阶段(2010年6月15日~6月30日)。
17.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重大工程申报材料编制完成后,及时配合区整理中心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18.组织自治区级评审论证和批准立项。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重大工程进行评审论证,评审通过后,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重大工程立项批文。
(六)上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审查论证阶段(2010年7月1日)。
19.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正式行文申请中央资金支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我市及编制工作组协助两部专家实地进行调研论证,接受专家质询,根据两部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两部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秀隆同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和荣同志担任组长的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决策、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工作重大问题的处理和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责成有关单位明确分工,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调查工作,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的监督、协调工作。
(二)组建项目申报工作组,确保相关工作及时到位。项目申报工作已明确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为承担单位,市组织人员负责协助工作。因此,市人民政府计划从各个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全脱产组建项目申报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项目申报工作专班,并把人员名单报送到市国土局,以便市国土局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三)加强技术合作。由于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行业,而区内目前土地整治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根据项目申报的工作需要,配合区整理中心选取区外有成功编制重大工程申报材料经验的技术服务单位,作为技术协助单位,在水资源平衡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图件制作和可研报告技术路线等方面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共同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
(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重大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任务。
1.国土部门。负责组建专门的申报工作组,完成项目所需材料的收集,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现场调查、踏勘,项目申报、立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2.发展改革与计划部门。负责提供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国土部门做好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3.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桂中旱区水资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各级财政投入情况,桂中旱区历年的旱情情况,并指导项目建设的水利设施规划。配合开展项目申报的水资源平衡分析。
4.交通部门。负责提供桂中旱区区域内交通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各级财政对交通的投入情况,提供农村道路建设规划,并围绕项目建设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开展道路建设。
5.林业部门。负责指导、扶持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搞好项目区和村庄绿化规划编制和指导,抓好村庄周边生态建设与保护,编制项目区内林果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并加强林业用地规划与农业用地规划的衔接,根据项目区的规划要求适当调整林业用地规划,同时为项目区项目申报出具相关意见。
6.农业部门。指导农业产业发展,负责提供项目区农业区划报告和优势产业布局规划,抓好重点示范村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负责对项目区内的耕地开展土地检测,出具土地检测报告,同时根据项目区划分情况提供项目实施预期效益分析材料。
7.环保部门。负责提供环保规划,并对项目的实施提出环保对策及措施,同时出具相关意见,配合开展环评分析工作。
8.财政部门。负责提供已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料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编制“十一五”期间涉农资金的情况和“十二五”期间涉农资金的测算。同时积极筹集资金,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经费的落实,并加强对项目实施期间资金的调剂和管理。
9.宣传部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方式,加强对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法规、新农村建设目的、意义等方面进行宣传,全力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项目的申报,并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全程记录和报道。
10.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县(市、区)的建设规划,组织项目区域内开展乡镇、村庄的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11.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和各行业的统计资料。
12.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相应成立项目申报领导小组,组建申报工作专班,组织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将项目申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前期工作的开展。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布局科学安排土地综合整治具体项目的实施计划。
(五)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完成任务。
桂中典型干旱区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是一项系统庞大、涉及面广、时间性、技术性强的工作,为确保能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实行项目申报工作行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四个到位”。如确有因某一级政府或职能部门工作不力造成延误项目申报工作的,要追究行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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