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第二批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第二批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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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第二批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第二批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宾市第二批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桂国土资函〔2011〕913号)的有关要求,第二批86个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以下简称桂中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工作由我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采取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合审查方式,实行一次审查、一次告知、一次补正,并对通过审查后、符合有关规定的子项目下达规划设计批复,按程序上报自治区国土厅备案。鉴于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本次审查工作能顺利开展,加快项目审查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查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力争在2011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我市桂中重大工程第二批子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工作。
二、审查时间
本次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时间自2011年8月23日起至9月20日止(子项目具体审查时间由各专家小组按规划设计成果提交的时间自行安排)。
三、审查的对象
本次审查的对象为广西来宾桂中重大工程第二批86个项目的规划设计与预算成果(具体子项目名称详见附表)。
四、项目评审领导小组
鉴于本次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审查涉及范围较广、项目多,为加快项目审查进度,决定成立广西来宾桂中重大工程第二批项目规划设计三级联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旭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覃凯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世权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冯云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肖新庆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韦彦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大刊市农业局副局长
赖祥旭市水利局副局长
严长泽市住建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陈林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双明市审计局副局长
蒙丽市招投标局局长、监察局副局长
覃文庆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五、三级联合审查各级专家组成员的构成
自治区级专家由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委派,市级专家由市国土资源局从来宾市专家库中选取,县级行业审查人员从县级水利、农业、交通、财政、环保、林业、住建、国土等部门抽调技术骨干对规划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部门审查意见。来宾市所抽取的市级在职专家脱产参与第二批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成果评审工作,在审查期间,原单位不再安排其他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确定市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审查的组织单位,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审查过程中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审查过程进行监督。专家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本次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共组建3个专家评审小组,分组情况如下:
(一)第一小组
1.评审区域:象州县、忻城县、兴宾区
2.小组成员:
(1)区级专家由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
(2)市级专家:
农业专家:陈桂欢
道路专家:陆洲雄
水利专家:蒋水生
造价专家:农翔龙
国土专家:覃志安
(3)县级行业审查人员:
象州县:农业:梁玲嵩;道路:罗仁棠;水利:吴炳春;造价:覃庭宝;国土:廖祚平
忻城县:农业:蓝艳梅;道路:罗黄滔;水利:何克明;造价:沓世建;国土:韦建生
兴宾区:农业:梁鸿宁;道路:苏海;水利:梁富;造价:梁修田;国土:陆晓梅
(二)第二小组
1.评审区域:武宣县、合山市、兴宾区
2.小组成员:
(1)区级专家由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
(2)市级专家:
农业专家:张大刊
道路专家:陈家波
水利专家:曾凡能
造价专家:潘侃
国土专家:臧源查
(3)县级行业审查人员:
武宣县:农业:廖尚春;道路:黄崇开;水利:虞海丰;造价:徐向容;国土:蒙伟雁
合山市:农业:韦大翔;道路:莫柳军;水利:覃昌武;造价:罗愿军;国土:覃荣福
兴宾区:农业:梁鸿宁;道路:苏海;水利:梁富;造价:梁修田;国土:陆晓梅
(三)第三小组
1.评审区域:兴宾区
2.小组成员:
(1)区级专家由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
(2)市级专家:
农业专家:滕色伟
道路专家:李翔
水利专家:刘勋
造价专家:罗政克
国土专家:黄明飞
(3)县级行业审查人员:
兴宾区:农业:梁鸿宁;道路:苏海;水利:梁富;造价:梁修田;国土:陆晓梅
每个专家组配备一个事务协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1名,市政府派员1名,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员2名组成。
六、各级专家的审查要点
为提高本次项目审查效率,对参加项目审查的各级专家审查要点进行明确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一)自治区专家:主要负责内业审查工作,重点是对项目的各项基本指标、基础分析、单体工程设计等进行审查;参与典型项目和部分项目的现场踏勘;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是否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是否落实了《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两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目标责任状》的“节水、增地、增粮”项目建设要求;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要求。
(二)市级专家:主要负责外业踏勘工作,审查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果是否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规划等相关规划是否有效衔接。
(三)县级行业审查人员:配合市级专家对项目区进行踏勘,主要检查项目区的现状及建设条件分析是否真实、准确,审查项目工程布局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是否满足项目实际情况。
七、审查方式
本次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采取自治区、市、县三级共同审查的方式。项目业主对报件齐全性、有效性审查后,将规划设计成果同时送达自治区级专家、市级专家和项目所在县(市、区)水利、农业、交通、环保、财政、住建、林业和国土等部门进行审查,实行一次审查、一次告知、一次补正。
八、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程序
(一)内业审查
专家组成员集中对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内业审查,并出具内业审查意见,各工作小组负责整理汇总后交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二)项目现场踏勘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项目所在县级政府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单位、承担单位、各部门代表、规划设计单位代表和项目区群众代表,配合专家组一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核查,了解项目的总体规划布局情况,并出具外业核查意见。
(三)提出审查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各评审小组出具的内业审查和外业核查意见,综合后提出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给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的项目规划设计成果经市国土资源局复核后,提请市人民政府组织集中会审。
(四)会议评审
由评审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评审会,组织相关部门(邀请自治区国土厅、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水利厅和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会议评审)领导和专家集中审查。
会后,对通过会审的项目规划设计,由市人民政府直接下达规划设计批复文件;对不通过会审的项目规划设计,由市国土资源局督促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设计单位,限期整改,重新上报审查。
附件:1.来宾市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86个子项目一览表附件下载
2.来宾市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缺水项目情况表附件下载
3.来宾市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示范项目情况表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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