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桂中治旱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宣传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桂中治旱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宣传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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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桂中治旱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桂中治旱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来宾市桂中治旱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桂中治旱一期工程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中央和自治区高度关注的工程,是桂中人民百年期盼的工程。这两大项目的实施,对于来宾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特别是农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历史意义,是我市实现争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标兵的关键所在。为进一步扩大工程影响,营造浓厚氛围,使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动态和成就,展示工程建设者的风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领导小组的布置,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两项重大工程建设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项目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整体工作部署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全面展示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效果显著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立来宾的新形象。
二、组织实施
两项重大工程建设宣传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宣传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朱柱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天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罗勋来宾日报社总编辑
冯云动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莫愚市乐滩建管局副局长
覃迎庆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黄华来宾电视台台长
成员:王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廖宏春市土地整理中心
钟明俊市土地整理中心
韦志州市乐滩灌区管理局
黄东方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张庆友市档案局
张陆明来宾电视台
韦慧兰来宾日报社
刘京平来宾日报社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发宣传单、大型宣传牌、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简报和新闻发布会等载体进行宣传,形成宣传的立体网络架构,使两项重大工程建设深入人心。
(一)编发《简报》,每10天出一期;编辑《文件汇编》和《新闻报道汇编》;建立历史档案,收集和保存完善的影视资料。
(二)出动宣传车1台;悬挂横幅50条;散发宣传单(通告)1000张;在市区设置大型广告牌。
(三)来宾日报和来宾电视台两家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并结合各自特点,统一开设“桂中两大农业工程建设”专栏,配发领导讲话、消息、评论、通讯、图片、公告、公益广告等,全面报道从8月中旬开始启动。另外,来宾日报要定期出专版,来宾电视台要制作专题片。
(四)开展文艺宣传活动。要利用专业文艺团队和业余文艺队,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
(五)在两项重大工程建设沿线开展宣传,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派送宣传单,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开展两项重大工程建设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
(六)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向社会人员发送手机短信,力求收到最大效果。
(七)组织中央、自治区媒体统一到来宾采访两项重大工程建设活动一次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宣传主题。对两项重大工程建设的报道,要紧扣宣传主题,突出重点。理论、评论观点要鲜明,立论要准确。经验报道,主题要集中,思路要明确。典型报道,要见人、见事、见精神、见意义。同时,要紧密联系两项重大工程建设的特点,切实搞好宣传报道,使其更有针对性、可读性和指导性。
(二)务求宣传实效。各新闻媒体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文件的精神,深刻领会实质,紧紧围绕宣传重点,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尊重新闻规律,发挥各自特色,注重社会效果,切忌简单、粗浅、概念化的一般性报道。
(三)把握宣传导向。两项重大工程建设的宣传,政治性、政策性、科学性很强,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上级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唱响主旋律,严格把握好导向,既要勇于创新形式,又要防止在导向上出现偏差,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两项重大工程建设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五、经费保障
对宣传活动必须的工作经费,从项目政策规定的渠道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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