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来宾市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来政办发〔2011〕69号
颁布日期:2011-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来宾市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度来宾市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2011年来宾市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实施方案

实施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具体举措,是市委、市人民政府2011年十大为民办实事之一。为确保全市每个行政村1-2公里水利渠道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和群众参与、政府引导和尊重民意相统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田间渠道建设与城乡风貌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水利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尤其是受益群众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通过水利渠道建设得到实惠,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通过政府补助,充分调动和发挥受益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科学建设。充分尊重客观规律,根据地域特点、地形地质、水源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三)多方筹资,量力而行。以公共财政扶持为主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坚持地方共同负担,发动社会捐资支持和群众投工投资,多方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不宜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标准留下资金缺口。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范围

(一)有建设项目覆盖并在2011年11月底前完工的行政村建设任务。兴宾区66公里,象州县205公里,武宣县186公里,忻城县112公里,金秀县80公里,合山市81公里。

(二)无建设项目覆盖但有条件开展水利渠道建设,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筹资金并于2011年11月底前完工的行政村建设任务。兴宾区150公里,象州县65公里,武宣县74公里,忻城县70公里,金秀县15公里,合山市10公里。

(三)有建设项目覆盖在2011年下半年动工并于2012年4月底前完工的行政村建设任务。兴宾区724公里,象州县130公里,武宣县180公里,忻城县138公里,金秀县55公里,合山市159公里。

(四)无建设项目覆盖且无条件开展水利渠道建设的行政村,不做具体要求。

以上建设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无项目覆盖且无条件建设水利渠道的行政村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金筹措办法

有项目覆盖的行政村水利渠道硬化资金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筹集;无项目覆盖但有条件建设的行政村水利渠道硬化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一点,帮扶联系的部门解决一点,群众自筹一点解决,同时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实施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与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工作抓好抓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来宾市实施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编制方案、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工程的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建设硬化工作列入2011年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内容。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实施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是市委、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市发改委、水利、国土、财政等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所实施的项目负责,确保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1100公里以上硬化任务,2012年4月底前完成2500公里硬化任务;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确保项目建设内容深入人心,使农民群众明白自己在工程建设中所处的位置和承担的任务;市督查考评局要牵头组织加强督促落实;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除此之外,水利部门要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

(三)广泛发动,结对共建。实行领导联系分片包干、部门负责、干部帮扶的责任制,市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按“五个一”联系的乡(镇)负责水利渠道硬化领导工作;市直各部门按“六个一”联系的村(屯)开展结对共建工作。要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每个行政村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局面。市直各部门要捐资建设田间渠道(联系点为无条件建设水利渠道的行政村除外)。积极鼓励社会热心人士捐资硬化田间渠道。

(四)强化督查,定期通报。成立项目建设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等情况,对进度快、质量高的县(市、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拖拉、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道和宣传工作成效、重大进展和成功经验,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各县(市、区)每个行政村完成1-2公里水利渠道硬化任务分配表附件下载

2.来宾市无条件建设水利渠道的行政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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