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精准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我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梧政办发〔2015〕187号
颁布日期:2015-10-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精准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我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5〕18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精准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梧州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5年第19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0月27日

精准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

梧州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方案

为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加快我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为梧州经济发展培养大批合格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2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梧政发〔2014〕49号)文件精神,扶持我市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梧州市中、高等职业院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

(一)广西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梧州市系统中的在册贫困户子女。

(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265个贫困村中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申请审批后可纳入资助范围。

(三)经民政部门确认为梧州市籍的农村孤儿。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普惠性资助政策外,从2016级新生开始,叠加享受市本级财政的以下补助政策:

补助就读市本级和各县(市)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职业院校的贫困户学生、农村孤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补助500元,补助一、二年级。

三、补助申请流程

(一)申请时间:当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户学生把有效的材料交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梧州农村孤儿把材料交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公示的时间不计入申请时间。

(二)发放时间:当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把培训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三)申请流程。

1.对已获得自治区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我市贫困户学生,报县(市、区)扶贫部门审批后,可直接办理市本级补助。

2.未获得自治区职业学历教育补助但符合条件享受市本级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携就读学校学籍就读证明、《扶贫手册》、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区)扶贫部门领取培训审批表(或在广西扶贫信息网下载),填写完整交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示7天后,由乡(镇)政府报送县(市、区)扶贫部门,县(市、区)扶贫部门将相关信息在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审批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把培训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3.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265个贫困村中因灾、因病、因学等造成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学生,可携就读学校学籍就读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乡镇政府或县(市、区)扶贫部门领取返贫审批表(或在广西扶贫信息网下载)到所在村委会开具证明,由驻村工作队签署意见,经乡镇政府核实后公示7天,由乡(镇)政府报送县(市、区)扶贫部门,县(市、区)扶贫部门将相关信息在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审批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把培训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4.梧州农村孤儿非在册贫困户学生携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由民政部门将证明材料汇总交县(市、区)扶贫部门,县(市、区)扶贫部门将相关信息在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审批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把培训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5.续培生在10月20日前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原件给户籍所在县(市、区)扶贫办,县(市、区)扶贫办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审批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把培训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四、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一)明确工作职责。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由各级教育、扶贫、民政、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统计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严格审核各项统计数据,严把数据质量关;扶贫部门负责扶贫对象的识别、审核、将相关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资金分配、发放和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出具农村孤儿相关证明;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负责将就读本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范围予以优先补助,并将补助信息载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加强补助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依法规范统计行为,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密切部门配合。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户子女

上学就业是一项创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教育、扶贫、民政、财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优化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出现补助未足额发放、未按时发放、符合条件已申请补助未获补助,以及程序不规范、台帐不健全等情况的县(市、区),将在当年度精准扶贫工作专项绩效考评中实行相应扣分。

(三)完善档案管理。县(市、区)扶贫部门将相关补助申请、评定、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教育补助政策、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村贫困群众、教师、学生了解补助政策内容、申请程序、补助标准,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五)强化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教育、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及套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财政资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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