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1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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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2〕1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梧州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工作方案
粮油产品是人们基本生活必需品,其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和服务体系,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意见》(桂政办发〔2010〕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强化管理、规范服务为重点,以打造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放心粮油产业链为目标,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先进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促进粮油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2.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纳入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各类企业和经营者,设置评审认定条件,颁发“放心粮油”牌匾,接受群众监督,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文明经营,履行承诺,确保质量,维护信誉;努力搞好自身经营,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坚持注重效益、便民服务的原则。各县(市)建设的放心粮油网点,应综合考虑市场、区位、交通设施条件、经营单位的业绩和经营能力等因素,把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起来。
4.坚持整合资源、节约建设的原则。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原则上利用粮食企业现有设施、场地改造建设,增加必备设施,完善配送服务功能。城乡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和城镇、社区放心粮油店等网点建设,尽可能利用现在社会各类资源,改造提升,改善环境,规范标准,防止重复建设。
(三)建设目标。
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设成布局合理、规模化、网络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城乡、连接产销、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放心粮油服务体系,达到质量安全、环境规范、管理科学、效益良好,让城乡居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放心粮油经营网络。
充分利用现有营销网络,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全市建设放心粮油物流(配送)中心、城区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和镇、社区放心粮油店组成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采取“五统一”管理方式(即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使其成为全市粮油经营的主要载体和粮油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基础。
建设规划:市级建设放心粮油物流(配送)中心1个,城区放心粮油连锁店4家。每个县(市)初步规划建设5家放心粮油店,市本级和4个县(市)共建设25家放心粮油店。
时间安排:计划2012年完成市级放心粮油物流(配送)中心和城区放心粮油连锁店建设;全市放心粮油店建设从2012年起至2014年完成。
(二)构建新型放心粮油产销服务体系。
利用放心粮油网络组织化、规模化的优势,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加强经营管理,以合理的价格、安全可靠的质量、方便快捷的服务来树立品牌形象,不断提高放心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到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
(三)建立放心粮油工程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
对放心粮油的进货、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全过程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实行经营承诺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不合格商品退换制度等服务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使粮油生产和经销企业做到依法经营、规范自律、产品质量可靠,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行业形象,净化全市粮油食品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促进粮油市场的繁荣稳定。
放心粮油经营网络要努力成为成品粮油市场供应的主渠道,通过自身经营活动,扩大影响,引导消费行业,增加市场供给;同时要作为市政府粮油应急供应的重要载体,落实市政府宏观调控的措施和委托的业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成立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新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蒙中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建辉市粮食局局长
成员:周雄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晓源市财政局副局长
莫炯升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志强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农崇巍市工商局副局长
范自强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振中市粮食局副局长
许福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江带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唐星市供销社调研员
汤松农发行梧州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本地区放心粮油工程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白建辉同志兼任。
(二)加大对放心粮油工程的支持力度。
放心粮油工程纳入现代物流规划,科学实施。经营企业在注册登记、费用缴纳、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税收征管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和便利。经营企业通过自筹资金、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本、银行信贷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资金。各相关部门要对放心粮油工程的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纳入“放心粮油”的企业、学校、酒店等用粮较大的单位、企业原则上要到“放心粮油”部门中统销。
(三)建设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相适应的队伍,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建立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加强对粮食常规指标、储存品质指标、营养品质指标以及粮食中主要有毒有害成分的检验,切实把好粮食的检验关,确保“放心粮油”真放心。二是健全我市原粮加工体系,提高粮食应急加工能力。拟筹建市本级应急大米加工厂,建成1条日产能力在80至100吨的大米生产线,以及与之配套的柴油发电机组。
(四)加强成品粮油市场监管。
粮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营造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粮食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引导粮油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行规行约并承担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责任,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五)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让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重视、支持放心粮油工程,使之真正成为政府满意、群众放心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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