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朱朝霞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侨务、统计、政府法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统计局、法制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待办、绩效办、物价局、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府驻外机构,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会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和协调国家统计局玉林调查队和税务、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满昌学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食品药品监督、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分管和协调文联、社科联、科协、红十字会、玉林日报社、玉林师院、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有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健康产业园、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材交易中心等项目。
冯祥英副市长
负责金融办、中小企业、玉柴产业新城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协调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小企业局以及玉柴产业新城(玉林新型装备制造业〈内燃机〉产业基地)工作。
郑杰忠副市长
负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市容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丘德奎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北部湾经济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玉林经济开发区、玉柴工业园、玉林龙潭产业园,市二轻工业联社、糖办、恒通公司、物资公司。
分管和协调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邮政、烟草专卖、公路、电力、无线电、通信、海事、盐务等有关工作。
联系民主党派、个协。
陈宗伟副市长
负责铁路、机场、港口、码头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负责玉林机场、港口、码头等项目。
李振品副市长
负责民族、民政、商务、博览事务、招商促进、妇女儿童、台湾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民政局、商务局、台湾事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博览事务局、档案局(档案馆)、招商促进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残联、贸促会。
分管和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石油等有关工作。
联系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
其他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按玉政发〔2013〕19号执行。
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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