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建贵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建贵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4〕26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教发〔2006〕18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筹建贵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筹建贵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筹建期为2年。

二、省教育厅要积极支持筹建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做好筹建及申报、评估工作,适时组织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现场考察评估。

三、铜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筹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定位,科学规划,积极落实支持筹建贵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及其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切实帮助学院解决在筹设及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铜仁市人民政府要责成投资办学主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认真履行学院举办者职责,切实保证师生合法权益。要加快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争取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

五、筹建期满后,由铜仁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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