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黔府办发〔201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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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7日
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省广电局省财政厅
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省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200万农户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安装建设和验收工作(以下简称“户户通”工程),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等基本文化权益,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推动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借助市场、社会和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建立“户户通”工程运营体系,科学、有序、全面推进“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
(二)群众自愿、长期受益。在农户自愿购买接收设备的前提下,免费提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建立长效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农户长期受益。
(三)统一标准、全面覆盖。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服务规范,按照“总体规划、整村推进”的工作方法,实现我省农村地区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面覆盖。
(四)可控可管、安全运行。“户户通”工程只限在批准的服务区域内入户,确保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协调发展和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
三、目标任务
在全省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四位一体”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全覆盖、户户通。到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200万农户“户户通”工程安装建设任务,其中: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140万户;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60万户。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省政府成立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州)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广电局,省广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沟通、责任落实到人,为快速、有序、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管理责任。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户户通”工程的责任主体,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是“户户通”工程的组织机构,省广电网络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是“户户通”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抓好数据统计、宣传发动、物资供应、安装建设、工程验收、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有力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户户通”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将对各市(州)“户户通”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适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市(州)政府和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行政问责。
(四)做好信息通报。“户户通”工程实行月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对本地、本部门每月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广电局)。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信息沟通。
五、经费保障
“户户通”工程“单模”接收设备价格为每套350元,全省200万套需资金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为每户补助100元,共计2亿元;省财政为每户补助100元,共计2亿元;市(州)、县(市、区、特区)两级财政共同为每户补助50元,共计1亿元,市(州)、县(市、区、特区)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益农户每户承担100元,共计2亿元。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开支。
六、职责分工
省广电局:负责全省“户户通”工程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户户通”工程服务区域的划分;组织实施“户户通”接收设备的招标工作;制定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播出;对“户户通”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广电部门和省广电网络公司完成对已划分服务区域内用户的详细摸底、登记审核、入户推广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户户通”工程建设的补贴资金,确保两级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协调、督促市(州)、县(市、区、特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省审计厅:负责“户户通”工程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省通信管理局:积极配合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户户通”工程设施定位等工作。
省广电网络公司:协助各级广电部门完成服务区域内用户的摸底调查,准确提供有线电视入户情况;负责“户户通”工程专营网点的设置、管理,组建和培训安装服务运营队伍,组织完成全省200万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接收设备的入户安装、调试和开通任务;负责基站信息采集和“户户通”用户信息校对、勘误,并按国家卫星直播管理中心的要求,准确将“户户通”工程用户信息录入用户管理平台。
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入户推广工作。具体负责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用户调查摸底、统计造册、审核上报等用户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各乡(镇)政府组织代收受益农户出资的资金,代收资金以县为单位汇总上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账户;督促“户户通”工程实施单位施工建设,协调和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的初验。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户户通”工程作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降低城乡差别、“四帮四促”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责任,科学规划,统筹解决好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户户通”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宣传“户户通”工程的意义和推广工作的计划、内容和进度,做到家喻户晓,争取农民群众的配合和支持,为“户户通”工程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调度,确保进度。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省“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效调度,要求每月至少调度一次,市(州)领导小组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推进情况、实施进度至少每半月调度一次,及时解决和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五)创新模式,长效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相互配合,认真履职,为“户户通”工程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创新“户户通”工程运行、管理和服务模式,采取多种方式和办法,筹集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好“户户通”工程后续服务工作,确保我省农村地区户户通、长期通、安全通。
附件: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谌贻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谢庆生(副省长)
成员:杨一曼(广电总局卫星直播管理中心主任)
张玉广(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岷(省财政厅厅长)
张如飞(省审计厅厅长)
白芳芹(省广电局局长)
李德明(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马长青(贵阳市常务副市长)
曾永涛(遵义市常务副市长)
周斯弼(六盘水市常务副市长)
张应伟(安顺市常务副市长)
冉霞(毕节市副市长)
李建(铜仁市常务副市长)
杨永英(黔南自治州常务副州长)
冯仕文(黔东南自治州常务副州长)
汤向前(黔西南自治州常务副州长)
秦川(省广电局副局长)
刘文岚(省广电网络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广电局,由白芳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文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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