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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政府关于请求将安顺市中华西路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列入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函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请求将安顺市中华西路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列入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函
安府函〔2013〕7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安顺市中华西路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对改善市区整体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满意度具有重大意义。该项目地处我市西秀区和开发区交汇处太平小区及龙井片区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拆除危旧房面积约36.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5亿元。目前,由安顺惠民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实施,并已经安顺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因资金短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申请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10亿元。
该项目是我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项目之一,现特恳请贵厅将之列入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范围之内,并向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出具相关函件为谢。
此函。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6日
(联系人:宋洪电话:0853-328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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