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请求将安顺市中华东路棚户区改造工程列入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函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请求将安顺市中华东路棚户区改造工程列入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函

安府函〔2013〕6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安顺市中华东路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对改善市区整体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满意度具有重大意义。该项目地处我市西秀区中华东路,项目占地面积约7.7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拆除危旧房面积约3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5亿元。目前,由安顺惠民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实施,并已经安顺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因资金短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申请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10亿元。

该项目是我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项目之一,现特恳请贵厅将之列入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范围之内,并向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出具相关函件为谢。

此函。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6日

(联系人:宋洪电话:0853-328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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