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督查的通知

安府办发电〔2014〕1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定于2014年2月12日至2月20日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开工情况:1、已开工项目开工量是否达到计划数,目前进度情况;2、未开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开工时间,能否确保达到省“公共租赁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一季度必须全部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季度末公布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综合整治)方案、年度计划并开展房屋征收工作”的要求。

(二)手续办理情况: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招投标等前期手续是否完善。

(三)信息公开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现场信息公示、网络系统项目信息、图片录入情况。

(四)财专办审核迎检情况:2013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接受财专办审核资料准备工作是否完成。

(五)历年续建项目进度和分配情况。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施工现场督查、资料查阅和会议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督查时间

2014年2月12日至2月20日

四、督查组成员及行程

(一)督查组成员

组长:周志龙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跃勤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田应新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邵雁鸿市督查督办局副调研员

谢余凡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李硕市棚改办计划科负责人

黎明市棚改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谢余凡联系电话:13698525566

李硕联系电话:13885386606

(二)行程安排:

2014年2月12日:关岭自治县;

2014年2月13日:上午黄果树风景区、下午镇宁自治县;

2014年2月14日:平坝县;

2014年2月17日:紫云自治县;

2014年2月18日:普定县;

2014年2月19日:西秀区;

2014年2月20日:开发区。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县(区)按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准备;

(二)行程安排如有变化,联络员将另行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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