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2〕3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省驻安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2〕10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将《安顺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安顺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2〕10号)精神,确保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经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各县(区)、市级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施范围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范围为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驻安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省驻安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在去年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专项自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和省驻安单位于2011年3月5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正版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自查报告和统计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上报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软件使用检查情况、整改计划以及整改资金安排,并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人员统计表》、《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度时间表》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表》;市级部门和省驻安单位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人员统计表》、《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度时间表》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表》)
(二)核查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相关部门聘请一批专家对市级部门和省驻安单位进行核查,掌握每个单位正版软件使用情况以及需要新购置正版软件的数量。县(区)自行负责。
(三)整改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
凡未使用正版软件的,必须用正版软件替代非正版软件。市级部门正版软件配置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统筹解决。省驻安单位和各县区自行负责资金的落实和软件的配置。今后,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资金购置正版软件。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四)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对各县(区)进行督促检查,对市级部门和省驻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再使用非正版软件的单位和部门要责令进行整改,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五)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和省驻安直属机构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软件购置安装情况以及使用管理情况)书面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省驻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各县(区)和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确保如期完成。各级政府机关要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和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要共同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市财政局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和省政府的要求,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指导,把通用软件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坚持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的原则,以软件性价比和售后服务为重要参考,按照集中谈判和协议供货的采购模式,切实降低采购成本、避免浪费,并安排必要的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项经费,同时将软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市审计局要做好对本级政府机关软件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要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软件正版化的日常督促检查和宣传,加强对本级政府机关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机关软件正版化的工作责任。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内关系到软件产业发展所必需的市场环境,涉及成千上万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工作大局;对外涉及中国履行国际承诺、妥善处理对外关系,营造国家发展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加强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以及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作为带头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着眼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机关软件正版化的整体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一把手责任制,广泛深入地进行思想发动,提高各级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认识,从而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全力落实好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市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形成活力、共同做好机关使用正版软件配置工作。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专项工作目标,并适时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要积极筹措经费,进一步保障机关软件正版化取得实效。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积极向中央、省上争取经费补助,减轻本级、本单位财政的压力,挤出必要的经费用于正版软件的购置,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四)要着力长效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软件正版化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制订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对软件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管理制度化,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好、用好自己使用的软件资产,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切实抓好入口关、使用关、监管关,从源头上入手,从基础上抓起,以改革的举措,加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人:刘泽金,胡晓丹
联系电话:0853-3527663,传真:0853-352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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