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毕署办通〔2010〕223号
颁布日期:2010-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223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部门:

《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保护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保护方案

毕节地区拟建设夹岩水利枢纽工程,规划水库位于毕节市与纳雍县的界河六冲河,拟选坝址位于毕节市田坝镇潘家岩脚,坝址以上集水面积4369km2,水库正常蓄水位1333m,水库总库容为15.05亿m3。工程主要任务是城镇供水、灌溉和发电。水库灌溉面积126万亩,灌溉总水量58464万m3/a;城镇供水人口300万人,供水量45000万m3/a(123.29万t/d);电站总装机为80MW,多年平均发电量2.62亿kW·h。根据水库工程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确定工程为Ⅰ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建成后,供水范围可覆盖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赫章县、纳雍县、织金县、黔西县、金沙县和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仁怀市、遵义县,行政区划面积2.78万km2。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正在开展规划有关工作。

为提高六冲河流域夹岩水利工程坝址以上水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拟建的毕节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安全,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流域概况

六冲河发源于毕节地区赫章县的妈姑镇,由西向东流经赫章、毕节、纳雍、大方、织金、黔西,于清镇、黔西、织金三县(市)交界的化屋基与三岔河相汇进入乌江。全流域面积10874km2,毕节地区境内面积10224km2,干流全长273.4km,天然落差1293.5m,平均比降4.73‰,多年平均流量175.9m3/s。主要支流有15条,按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列分别是:妈姑河、六曲河、野马川河、岔河、红岩河、马场河、引底河、后河、伍佐河、白甫河、木白河、凹水河、班家寨河、织金河、普翁河,从左岸汇流的有七条,右岸的有八条,其中较大的支流是白甫河和红岩河。流域内中上游为高寒山区,气温低,年雨量较少,雨季较迟,是贵州省的少雨干旱区。

流域涉及毕节地区7个县(市),人口约占全区人口的75.96%;生产总值约占全区的75.96%,其中第一产业75.39亿元,第二产业98.13亿元,第三产业92.25亿元。是我区的主要经济区,在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占重要地位。

(二)水环境现状

1、环境污染现状

六冲河流域内主要工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铁矿采选业、火力发电等行业,2009年,共有工业企业399家,废水年排放量为1266.77万吨,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0.13万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006万吨;生活废水年排放量3428.76万吨,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2.03万吨,氨氮年排放量0.16万吨。

六冲河流域废水年排放总量为4695.53万吨,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2.16万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17万吨。从污染物排放量来看,生活源所占比例较大,生活污染负荷已超过工业污染负荷,生活源与工业源废水排放量的比例为2.7:1,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的比例达到15:1、26:1。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按照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类别,六冲河水质类别应为Ⅲ类。根据2006-2008年监测资料表明,六冲河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部分断面甚至劣于Ⅴ类。

六冲河干流水质主要超标项目是粪大肠菌群、铁和石油类;支流白甫河主要超标因子是粪大肠菌群、氨氮和总磷;支流妈姑河主要超标因子是粪大肠菌群、铁和锰等。

表2-1六冲河水环境质量现状表

3、生态环境现状

2009年区内森林覆盖率为38.75%,多为次生、人工和灌草植被,有的甚至无植被覆盖。生态环境相对比较脆弱。部分地方生态环境被破坏,如不采取人工措施,自行恢复的可能性较小,总体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保持稳定,无恶化趋势。

(三)主要环境问题

2009年,根据对六冲河流域设置的四个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只有一个断面达Ⅲ类水质标准,其余三个断面水质均劣于Ⅴ类。超标项目主要为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为生活源、农业面源、养殖业、工业源等的污染。流域的主要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面源污染突出

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造成部分河段严重污染,已成为流域主要污染源之一。同时大量施用化肥、农药造成面源污染。残留的农药、化肥随地表径流汇入水体造成面源污染。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染严重

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尽管毕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赫章等8县(市)已建成9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4.1万吨/日,但目前污水收集率低,实际处理量仅8.5万吨/日,大量城市生活污染物仍是直接进入水环境;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无处理设施,全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是目前六冲河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最大的污染源。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目前流域内只有毕节市垃圾填埋场建成并投入运行,其余各县垃圾填埋场还未建成,乡镇生活垃圾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和堆放,垃圾淋溶水及垃圾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工业污染依旧严重

六冲河流域工业企业主要为煤炭采选、金属矿采选业、火力发电等。由于煤矿不断进行技改整合,原有污染治理设施已不能满足治理要求,新的治理设施多数还未建成,煤炭、金属矿采选企业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停运或不正常运行现象普遍,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流域水环境安全存在潜在危机。

4、局部地区生态受到破坏,造成了水土流失和河道淤积

流域森林覆盖率不高,森林结构不尽合理,生态功能的发挥受到制约。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产生旱涝、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矿产开发、基本建设和工程施工,造成不同程度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一些地方管理薄弱,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造成河道淤积,破坏水环境。

二、流域水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

(一)经济快速发展将使水污染负荷迅速加大

按照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今后5年将是毕节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六冲河流域四个监测断面的水质75%不达标,水环境容量已超过六冲河能接纳的总量。

(二)城市化进程加快将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面临新压力

六冲河流域各县(市)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各县(市)都还要增加城镇人口。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源排放的污染物比例还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加之,目前流域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较低,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就将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三)粗放型增长方式将继续制约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虽然近年来六冲河流域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一定进展,但其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从根本上转变,能耗物耗高、污染物产生量大的生产方式尚未根本扭转,流域仍分布着大量工业污染企业。另外,畜禽养殖业污染和化肥、农药流失污染如果仍得不到有效治理,也将继续成为制约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人民群众对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愿望将更加强烈

随着六冲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日益强烈,尤其是夹岩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对六冲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六冲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的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为目标,紧紧结合六冲河生态环境实际,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提高水体环境质量,确保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以夹岩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以上水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为重点,涉及范围包括六冲河流域内的毕节、纳雍、赫章3个县(市),主要保护措施实施范围为夹岩水利枢纽工程坝址及上游,即纳雍-毕节公路总溪河大桥上游的六冲河潘家岩脚河段以上流域。方案实施期限为2010—2015年,并提出2015—2020年水环境保护展望。

本方案重点阐述六冲河流域2010-2015期间水环境保护的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出流域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实施方案的保证措施。

立足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实际,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治理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凸显地方和行业特色,依靠引导和管理,走出一条经济适用、效果明显、求实务真的流域水环境保护新路子。

(三)保护目标

1、近期目标

通过预防、保护、治理、管理、规划等措施,以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两个标准实施管理。到2015年,六冲河流域夹岩水利坝址以上干流水质达划定的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各河段水质较目前有明显好转,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2、远期目标

到2020年,六冲河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整治,适宜绿化的土地植被得到恢复,对区域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区域生态环境有明显改观,废弃矿区、炼锌区生态环境得以恢复,生态系统走向良性循环;六冲河流域干流及支流水质按功能区达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六冲河流域成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居环境优美舒适、生态环境全面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区域。

四、主要任务

(一)夹岩水利枢纽工程设计规划通过审批,确定坝址高程后,按规范划定功能区,实施分类保护

地区水利局和环境保护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坝址以上重点保护,坝址以下重点发展的原则,分别组织划定流域水功能区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水域不同的功能类别和质量要求,制定管理办法,采取措施,实施分类保护。各级政府要将饮用水源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流域内已经划定的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一、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责任单位:毕节市、赫章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地区水利局、地区环境保护局。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在六冲河夹岩水库坝址以上干流和一级支流沿岸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地区环境保护局和畜牧水产局要在六冲河流域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禁建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流域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11年底前建成废水处理和粪便处理设施,其余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12年底前建成废水处理和粪便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粪便经处理后要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对划定禁建区后需要搬迁的畜禽养殖场,要落实好新的养殖区规划选址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清洁养殖小区的要求建设,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或污染转移。政府从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对养殖户进行引导、指导,加快推广“一池三改”(沼气池建设,改圈、改厕、改厨)工作,鼓励散养户种养结合,实行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沼气用于农户照明和燃料,沼液和沼渣还田用于农户种植。

责任单位:毕节市、赫章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地区环境保护局、地区畜牧水产局、地区水利局。

(三)加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与运行管理

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鼓励各种经济成分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等形式,积极参与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活废水直接排放进入干流的乡镇,2015年前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已建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要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2015年底前要增加或完善除磷、脱氮工艺以及消毒、灭菌措施,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0%。地方财政要重点支持,同步建设或优先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配套并同步投入使用,确保落实有关污水处理费价格和资金的收缴使用。

要加快推进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1年底前,流域内所有县城要建成并投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15年前流域内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临干流的乡镇2015年底前要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推行垃圾处理场合理布局、集中处理,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综合利用,采用卫生填埋方式的垃圾处理场应按规范建设防渗层和渗滤液处理设施,防止二次污染。确保落实有关垃圾处理费价格和资金的收缴使用。

责任单位:毕节市、赫章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地区发展改革委、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区环境保护局。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装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95号)规定的淘汰计划,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同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防止死灰复燃。按照坝址以上重点保护、兼顾发展,坝址以下重点发展的原则,逐步调整产业布局,确保坝址以上水环境安全,确保六冲河流域内经济与环境协调、合理发展、互惠互利。

结合区域地理区位特点和以旱地为主的农耕条件,大力开展沃土工程,提高耕地质量,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巩固稻谷、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如马铃薯、荞麦、蔬菜(包括野菜)等地方特色优势种植农业。以实施区域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工程为契机,优化并调整林种结构,在重点扶持营造防护林的同时,在适宜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经济林,重点发展茶叶、干果、水果、中药材等资源产品,大幅度提高区域林业资源的经济比重和地位,优化并改善区域农业产业结构。

责任单位:毕节市、赫章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地区发展改革委、地区工业能源委、地区农委、地区林业局、地区环境保护局。

(五)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

继续采取限期治理、限期整治等手段,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努力实现污染物少排放或零排放。

流域内所有洗煤厂必须于2010年底前实现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2010年底前,所有投产煤矿和煤化工企业,必须实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在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联合试运转前完成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定点屠宰场在2010年、酿酒企业必须在2011年完成治理任务,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废弃矿区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2011年,开始开始实施炼锌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流域内废弃矿区生态环境得以恢复。

责任单位:毕节市、赫章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地区环境保护局、地区发展改革委、地区工业能源委、地区商务局。

(六)加快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低耗、无污染”的生态农业发展原则,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无公害农业,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农药、化肥对农田污染的监督管理,正确引导农民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代替化学农药,通过化肥和农药减施、生态拦截、农药替代等方式,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以自然村为单元,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土地处理、湿地处理等无动力处理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发酵池,对生活垃圾实施定点处置,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人畜粪尿等废弃物,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垃圾下河。

责任单位:毕节市、赫章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地区畜牧水产局、地区农委、地区环境保护局。

(七)加强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

建立六冲河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分区并加以保护,防止发生新的人为破坏和退化,在流域内划定禁挖区、禁伐区、禁采区、禁垦区,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促进生态系统退化区生态功能的自然恢复。加强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植树造林与封山育林并举,提高森林覆盖率。从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建立有效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管护好已划定的生态公益林。从每年征收的水资源费中拿出部分用于六冲河的保护,一是逐步在干流、支流、两侧建立防护林带;二是有计划地改造流域内的低质低效林的比例,提高森林保持水土能力;三是对流域内公益林进行地方配套补偿,即除国家补偿外,地方再按一定的标准进行配套补偿,从根本上提高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进一步抓好流域河流的河容岸貌建设,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和排污口截污封堵,禁止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建筑垃圾,对具备封堵条件的排污口坚决实施封堵;整治和取缔临河取土及河堤耕种;加强护岸林建设,做好河岸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植被破坏;按照国家政策严格管理水资源,切实保护好流域水资源。

责任单位: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赫章县、纳雍县、织金县人民政府,地区水利局、地区林业局、地区环境保护局。

五、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部门协作

毕节市、赫章县、纳雍县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六冲河流域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落实好本方案制定的各项任务及措施,实现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要在合理使用水资源的前题下,强化保护与生态建设,确保辖区内河段水质良好稳定;各有关县(市)要将方案内容落实到各地十二五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按照方案内容,结合部门职责,对保护方案细化,大力实施好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各种项目。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采取扎实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流域水环境得到改善,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标。毕节市、赫章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对所辖河段水质负责。

(二)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禁止建设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管理,从严审批有水污染物产生和环境风险高以及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对不能通过“以新带老”、“以大带小”实现“增产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和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总量的项目,环保部门不予审批,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或核准。

(三)加强监督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和加强流域及区域间的联合执法,严格落实执法监管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四)加强流域水质监测机构建设,强化水质监控

要加强流域内地区,毕节市、大方县、赫章县、纳雍县、织金县、黔西县、金沙县水质监测机构建设,加大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水利、水文、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六冲河流域水质监测,按规范定期出具水质监测报告,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建立完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五)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要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快推进水资源、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水环境治理投入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方案项目建设资金。

(六)促进公众参与,开展舆论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建设项目审批、环保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公布流域内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维护广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污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发挥其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六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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