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毕署办通〔2010〕39号 |
|---|---|
| 颁布日期:2010-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39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区有关部门:
自去年4月行署决定在全区开展50个乡镇、50个企业和50个煤矿的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绝大多数参与创建的单位对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要求,结合“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深入开展,做了大量深入扎实的工作,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是,创建工作的开展发展不平衡,差距还较大,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县市、乡镇对此项工作仍重视不够,指导督促不严、抓得不力。二是有的参与创建的企业对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有的地方或行业对创建单位没有认真督促指导,以致一些单位的创建工作做得不实,抓得不细,安全管理还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四是有的参与创建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好,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制度不健全、员工素质差,安全教育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常态化;安全过程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和资料都不同程度存在不完善、不真实、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行署决定将2009年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在2010年继续进行深化和巩固。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和省、地关于对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明确要求,切实把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与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真正使示范上档达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创建范围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毕署办通〔2009〕67号)所分配创建数确定的名单,2009年度经检查验收合格的126个乡镇、企业和煤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
三、工作步骤
全区2010年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从2010年4月至2011年元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0年4月)。
各县、市(区)和地区相关部门要制定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召开创建工作相关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要认真督促所参与的乡镇、企业和煤矿拟定出深化巩固、完善达标的具体方案。各县、市(区)和地直有创建单位的部门制定的方案于4月底前报地区安委办(联系人:孙太立;联系电话:8226860)。参与创建的乡镇、企业和煤矿的方案在今年的检查验收中备查。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2010年11月)。
5月份至11月份是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时段。各有关创建单位务必按照《毕节地区2010年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标准》(见附件二)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经费。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开展得更好,进一步起到固基强安的作用,使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明显提升,企业的基础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验收考评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元月)。
在12月中旬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地直有创建单位的部门,要严格对照标准,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并在12月20日前将验收情况汇总上报地区安委办。由地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地直有关部门组织抽查验收。对深化创建达标单位将于2011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是我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涉及的行业多、任务重、难度大的重要工作,将列入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考核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加强领导,抓好督促检查,抓好过程管理,做到完善规范,出实招、求实效,经得起对照检查。为了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地区成立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行署副专员王祺任组长,行署副秘书长郭凯和地区安委办主任、地区安监局局长谢培午任副组长,地区监察局、地区公安局、地区工业能源委、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安委办,由地区安委办副主任、地区安监局副局长孙杰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及地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开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的规范达标,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努力确保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附件:1、毕节地区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名单
2、毕节地区2010年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标准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毕节地区深化安全生产创建活动名单
一、示范乡镇(49个)
毕节市:(8个)
毕节市清水铺镇、毕节市海子街镇、毕节市长春堡镇、毕节市朱昌镇、毕节市三板桥办事处、毕节市龙场营镇、毕节市层台镇、毕节市撒拉溪镇。
大方县:(6个)
大方县大方镇、大方县六龙镇、大方县凤山乡、大方县核桃乡、大方县黄泥塘镇、大方县星宿乡。
黔西县:(6个)
黔西县城关镇、黔西县谷里镇、黔西县大关镇、黔西县林泉镇、黔西县甘棠乡、黔西县洪水乡。
金沙县:(6个)
金沙县新化乡、金沙县城关镇、金沙县禹谟镇、金沙县西洛乡、金沙县安洛乡、金沙县沙土镇。
织金县:(6个)
织金县珠藏镇、织金县城关镇、织金县绮陌乡、织金县少普乡、织金县板桥乡、织金县以那镇。
纳雍县:(6个)
纳雍县雍熙镇、纳雍县中岭镇、纳雍县乐治镇、纳雍县老凹坝乡、纳雍县勺窝乡、纳雍县寨乐乡。
威宁县:(5个)
威宁县猴场镇、威宁县玉龙乡、威宁县草海镇、威宁县大街乡、威宁县麻乍乡。
赫章县:(4个)
赫章县妈姑镇、赫章县六曲河镇、赫章县达依乡、赫章县城关镇。
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2个)
普底乡、金坡乡。
二、示范企业(35个)
地区安监局:(3个)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卷烟厂、毕节地区顺泰烟叶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黄泥塘加油站。
地区工业能源委:(1个)
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
地区供电局:(2个)
大方县供电局、黔西县供电局。
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6个)
毕节地区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建筑工程公司、毕节市顺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纳雍县森元建筑公司、威宁县国营建筑工程公司、赫章县宏宇建筑工程公司。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3个)
毕节市洪南大酒店、毕节腾龙凯悦酒店、毕节市佳诚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烟草局:(2个)
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地区公司、毕节地区烟草公司黔西县分公司。
地区交通局(含地区海事局):(4个)
毕节汽车运输公司东客站、毕节汽车运输公司保养维修分公司、金沙县安达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乌江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毕节市:(2个)
毕节市水泥厂、毕节市磐石采石场。
大方县:(3个)
大方县落脚河砂石厂、大方县仁达硫铁矿洗选厂、大方县东关乡顺康砂厂。
黔西县:(1个)
黔西县甘棠乡青杠坡砂石场。
金沙县:(1个)
黔北电厂。
织金县:(2个)
织金县茶店乡石丫口石灰岩矿厂、织金县三甲乡后冲石灰岩矿厂。
纳雍县:(1个)
纳雍县曙光乡张光品砂石厂。
威宁县:(2个)
威宁县草海镇兴平砂石厂、威宁县岔河乡浙仁矿业公司。
赫章县:(2个)
赫章县乌蒙山钢铁有限公司、赫章县野马川蒋家沟一号采石场。
三、示范煤矿(42个)
毕节市:(3个)
毕节市白岩脚煤矿、毕节市上甲马石煤矿、毕节市夏泉煤矿。
大方县:(4个)
大方县五凤煤矿、大方县大方镇海燕煤矿、大方县核桃乡黑桃煤矿、大方县百纳乡大元煤矿。
黔西县:(7个)
黔西县谷里镇石桥煤矿、黔西县大关镇阳和煤矿、黔西县大关镇郁家寨煤矿、黔西县羊场乡龙华煤矿、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泰来煤矿、黔西县中建乡鸿堰煤矿、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沙县:(5个)
贵州林东矿业集团公司金沙县林华煤矿、金沙县新化乡贵源煤矿一号井、金沙县安洛乡兴安煤矿、金沙县新化乡水井湾煤矿、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
织金县:(8个)
织金县绮陌乡丰河煤矿、织金县珠藏镇凤凰山煤矿、织金县三甲乡三甲煤矿、织金县城关镇兴旺煤矿、织金县珠藏镇龙井煤矿、织金县珠藏镇润丰煤矿、织金县珠藏镇龙桂煤矿、织金县官寨乡聚志煤矿。
纳雍县:(7个)
纳雍县中岭镇左家寨煤矿、纳雍县中岭镇庆荣煤矿、纳雍县鲁黔煤业有限公司坪山煤矿、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纳雍县勺窝乡法地煤矿、纳雍县阳长镇黔阳煤矿、纳雍县新房乡嘉兴煤矿。
威宁县:(3个)
威宁县黑土河乡齐拖煤矿、威宁县猴场镇猴场煤矿、威宁县炉山镇大山煤矿。
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5个)
金坡乡红林煤矿、金坡乡黔金煤矿、普底乡林丰煤矿、普底乡大转湾煤矿、普底乡九龙湾子煤矿。
附件二:
毕节地区2010年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标准
一、示范乡镇(办事处)(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达标)
(一)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部分(30分)
全面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并在2010年度目标考核中排名靠前,得30分。
(二)基础工作部分(70分)
1、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制(7分)。认真贯彻落实年初乡镇党委政府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有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的工作方案,得1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层级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职责,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得3分。全面执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100%逐级签到部门、单位、企业和村,得3分。
2、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9分)。安全监管机构的安全监管人员做到按编如数到位,得3分。成立乡镇道路交通协勤管理中队,并正常开展工作,得2分。成立村(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专(兼)职安全监督员,得2分。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必需的装备,以保障实施有效监管,得2分。
3、加大安全投入(5分)。按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投入安全专项经费,得5分。
4、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5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分析研究、安排部署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得5分。
5、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巩固隐患排查治理(14分)。抓好源头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水上运输、消防安全和打击非法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得3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得6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管理完善、督促有力、整改到位,得5分。
6、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7分)。无非法采煤采矿窝点和非法经营点,得4分。辖区内黑车非驾、非法运输、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得到有效整治,得3分。
7、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8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在《毕节安全生产》等报刊杂志上宣传安全生产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好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消防法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全面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工作方案、有记录、有总结,得5分。认真做好乡镇安监人员的送培工作。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100%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得3分。
8、扎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6分)。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信息,无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得3分。按时向上级安委办上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表及各类资料,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得3分。
9、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科学处置事故(7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实施跟踪督查、落实整改、复查验收,得2分。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毕节地区安全生产事故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处理暂行规定(试行)》(毕委办字〔2007〕1号)的规定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组织好施救,保护好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积极配合开展事故调查,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得5分。
10、按时完成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2分)。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安委会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得2分。
二、示范企业(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达标)
(一)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部分(20分)
2009年和2010年内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得20分。
(二)基础工作部分(80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到位(6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1号),自觉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制定出今年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的具体方案,得3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都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得3分。
2、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7分)。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2分。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签订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得2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认真兑现落实,得3分。
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6分)。建立健全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得3分。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并经得起对照检查,得3分。
4、加大安全投入,坚持科技兴安(11分)。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得4分。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即安全责任险),并为从业人员定期缴纳工伤保险费,得3分。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设备设施,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得3分。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得1分。
5、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8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得8分。
6、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4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制定规范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的各项排查整治措施,自觉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职责,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得14分。
7、扎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11分)。相关证照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定期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得6分。组织开展好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方案有资料,得2分。安全宣传牌、安全标志牌设置到位,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浓厚,得3分。
8、重大危险源管理(6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并做到遇险情时及时报告和科学有效处置,得6分。
9、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6分)。制定完善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按规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就近的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护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得6分。
10、及时整治隐患和依法上报生产安全事故(5分)。对查出的隐患科学有效处置,得2分。发生事故后,依法立即向有关单位报告和有效进行施救,并无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的行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并如实提供情况,得3分。
三、示范煤矿(满分为100分,95分以上为达标)
(一)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部分(20分)
2009年和2010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在本县、市(区)同行业企业中考核结果靠前,得20分。
(二)基础工作部分(80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到位(11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1号),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网络,并制定出今年深化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创建的具体方案,得4分。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做到100%持证上岗、持证操作和持证管理,得7分。
2、全面落实层级安全管理责任制(5分)。从矿长到全矿各级领导、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及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做到100%的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员抓安全的责任体系,得5分。
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6分)。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有力,杜绝“三违”行为,得6分。
4、加大安全投入,坚持科技兴安(11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得3分。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搞好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得3分。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标准的设备设施,在支护改革、瓦斯治理、防治水、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等方面在本辖区同行业中做得较好,走在前列,得5分。
5、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8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的深入开展,得8分。
6、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2分)。认真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得3分。经常性、规范化和科学化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抓好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觉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职责,得6分。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真正落实“五定”,如期整治到位,得3分。
7、扎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10分)。相关证照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岗位考试,得5分。组织开展好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方案有资料,得2分。安全宣传牌、安全标志牌和安全警示牌设置到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浓厚,得3分。
8、积极构建和谐矿区(7分)。矿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科学管理、秩序井然,矿群关系融洽,得7分。
9、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5分)。科学有效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按有关规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临近的应急救援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得5分。
10、及时查处重大隐患和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5分)。发生事故后,依法立即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情况和科学有效地进行施救,处理好善后事宜。无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的行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并如实提供情况,得5分。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