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毕府办通〔2015〕43号
颁布日期:2015-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5〕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毕节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毕节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

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

为适应毕节试验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强化全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工作,逐步形成蔬菜、肉、禽、蛋、水产等主要农副食品在生产、储备、流通、应急等环节的保供稳价机制,达到市场供应充足,市场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制定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以县(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围绕保障全市蔬菜、肉、禽、蛋、水产等主要农副食品供应充足和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这一民生大事,以扩大生产、提高自给率为核心,以优化布局、降低流通费用为关键,严格价格监管执法,加大低收入群体保障力度,完善价格信息监测共享机制,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价格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为打造毕节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作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目标

(一)“菜篮子”供应基本自足

按照种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丰富“菜篮子”的总体要求,本着“打好基础、推进计划、建立长效”和满足城市需求的思路,大力扶持生产,建立保供稳价基地,疏通流通环节,优化销售布局,强化增储保供,满足群众生活需要。从2015年起,在全市保供稳价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蔬菜生产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品种结构更加优化,产业效益、产品质量及安全水平稳步提高,蔬菜、肉、禽、蛋、水产等主要农副食品基本实现本地均衡充足供应,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到2017年逐步实现“菜篮子”供应基本自足,2018年全市稳价安民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1.保供稳价蔬菜种植基地建设目标:全市在城乡蔬菜种植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城镇蔬菜保供稳价基地逐年增加和扩大。2016年达到10万亩;2017年达到13万亩;2018年达到16万亩。(见附件2《保供稳价蔬菜种植基地建设任务表》)

2.保供稳价养殖基地建设目标:一是在保持当前农村生猪供应基本满足的基础上,稳步抓好城镇保供稳价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实现城镇保供稳价生猪养殖逐年增加。2016年达到60万头;2017年达到75万头;2018年达到90万头,新增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达200个。二是家禽保供稳价养殖基地逐年扩大,到2018年肉鸡出栏数量达到800万羽;蛋鸡养殖在现有充足供应的基础上稳步发展。三是牛、羊等其他养殖基地逐年增大,具体由各县(区)根据民族风俗、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惯自行确定。(见附件3《保供稳价养殖基地建设任务表》)

3.增储保供目标:一是应急粮油储备,全市应急成品大米储备量不低于7200吨、应急小包装菜籽油储备量不低于720吨。二是生猪活体储备,全市生猪活体储备数量2016年达到6万头,2017年达到8万头,2018年达到10万头。(见附件4《生猪活体储备任务表》)。

4.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目标:三年全市规划并完成新建或改造提升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8—12个,新建1000㎡—1500㎡农贸市场45个,按照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建立蔬菜、肉食等农副产品平价商店100个,建立蔬菜等农副食品直销店(直销区)100个。(见附件5《市场体系建设任务表》)

(二)市场价格涨幅平稳

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全市蔬菜、肉食等主要农副食品供需基本平衡、价格平稳,大部分主要农副食品价格涨幅不高于周边城市。

(三)市场价格调控有力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强化价格信息引导;建立和完善特殊时期市场价格应急调控机制,增强应急调控能力;丰富市场价格调控载体,平价销售终端体系布局合理;着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适时启动物价上涨与社会保障联动挂钩机制。

三、行动计划实施和主要措施

围绕全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启动和实施。

(一)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

“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是一项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既是关系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居乐业的实事,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肉食等农副食品的保供稳价工作,从保障民生、防范通胀的高度,提高对“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重要性的认识。各部门要整合资源,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支持蔬菜生产、供应和流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

1.搞好规划、建好基地、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的主体,要根据本三年行动计划搞好规划,采取措施,切实推进“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的建设。重点扶持和建设好一批综合生产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能起到扶贫带动效应、能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的种植(养殖)大户和龙头企业,作为城镇“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提高“菜篮子”本地供应能力,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本地“菜篮子”工程的自给率不低于70%。农业和畜牧等部门要从技术上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着力调整和优化“菜篮子”保供稳价基地的品种结构,推进错季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产,从源头上保供和稳价。

2.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这一民生大事,建立“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强化考核督查,把“菜篮子”工程抓好抓实。

(二)加强“菜篮子”流通体系建设,努力降低农副食品经营成本

3.着力建设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制定和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加快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副产品流通体系。每个县(区)根据需要规划新建或改造提升1—3个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见附件5),解决农副产品批零环节流通不畅的问题。

4.切实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在城市新建居住小区或旧城改造中,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有关农贸市场的建筑规范要求,配套建设与居住环境和人口需求相适应的农贸市场(见附件5)。

5.加大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44号),继续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作为稳价安民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长效机制来抓,在巩固、规范现有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到2018年全市平价商店建设不低于100个(见附件5)。

6.构建农副食品直销体系,切实减少流通环节。各级农业、畜牧部门采取定期组织供需双方对接会等形式,促成各类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型企业等用户,与农副食品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关系,以减少流通环节和费用。

7.鼓励、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蔬菜种植基地、养殖基地设立直销店。引导社区蔬菜市场、大型超市等开辟鲜活农产品直销区域,直接与保供稳价基地进行产销对接。

(三)加大扶持,推进“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

8.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市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的价格调节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项目建设。各县(区)要按照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使用方向确保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投入到“菜篮子”保供稳价基地项目建设上,发挥其最大效益。

9.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并安排一定财政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项目建设。各级发改、农业、畜牧、扶贫、市场监督管理(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和安排项目,重点投入“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和市场体系建设。

10.各县(区)在“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的规划中,要将扶贫开发与“菜篮子”工程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保供稳价基地选点时向贫困乡镇、村组倾斜,引导搞种植、养殖的农户与学校、厂矿、园区、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建立直供关系。

11.各级农业、畜牧、扶贫等部门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的安排上,要向承担本地保供稳价的基地、合作社等生产企业倾斜。

12.用好用足优惠的价格政策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价格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全市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优惠价格政策。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格〔2013〕121号)要求,生猪、蔬菜生产用电价格按照相应电压等级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用水价格按照核定的水利工程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执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水价格按照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

13.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相关政策,减少物流运输成本。

(四)强化增储保供,保障农副食品市场供应

14.落实全市生猪活体储备,保证市场供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商务部门按计划任务落实生猪活体储备(见附件4)。当生猪市场出现应急需要时,及时组织生猪调运供应市场。

15.进一步加大粮油储备力度。商务部门重点要完善粮食调控保障体系建设,全市应急成品大米储备量不低于7200吨、应急小包装菜籽油储备量不低于720吨,以保障全市应急需求。

16.构建农副食品冷链物流体系,保障农副食品的市场供应。依托集基地建设、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储备直销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发挥“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示范性建设作用,促进全市肉食、生鲜蔬菜等农副食品冷库建设,增强重要农副食品的应急调控保供能力。

(五)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增强市场价格调控能力

17.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掌握重要农副食品的生产、调运、储备、供应情况,分析研判市场价格形势,切实把握好调控物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确保重要农副食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18.做好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气候条件下的保供稳价工作。针对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气候条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保供稳价专项工作,保障特殊时期粮油、蔬菜、肉、禽、蛋、水产等重要农副产品市场正常供应,价格平稳。

19.进一步完善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适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最大限度地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

(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0.针对重点农副产品市场持续开展专项整顿和治理工作。价格主管和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坚决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集中清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场和大型超市等经营权承包费、进出场费、管理费,依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1.各级价格监管、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采取告诫、约谈、发放宣传资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提醒告诫工作,大力倡导企业和经营户诚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七)加强价格政策宣传,搞好价格信息服务

22.新闻媒体要及时发布党委、政府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和对城乡低保对象实施临时价格补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合理引导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和市场行为。

2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县(区)要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设立展板、LED显示屏,及时发布主要农副食品价格信息,为市民提供快捷、便利的市场价格信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全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毕节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具体工作,提出和制定工作目标,督促、协调、指导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对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上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总额的80%用于保障“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县(区)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以及市场体系建设,同时要用好试验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引进企业和资本参与到“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以及市场体系建设中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整合有关资源,重点倾斜投入“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市场体系建设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本县(区)“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内“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负总责。要根据本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支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立保障制度,切实推进“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毕节市“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和指导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做好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气候条件下的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困难群体生活补贴保障机制;抓好平价商店建设;督促落实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优惠价格政策;开展清费治乱,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为“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创造良好价格环境。

3.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基地建设所需补贴资金及资金使用的监管,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市农委加强对保供稳价种植基地的规划和技术指导,组织蔬菜种植基地与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产销衔接和供需对接。

5.市畜牧水产局加强对保供稳价养殖基地的规划和技术指导,组织养殖基地与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产销衔接和供需对接。

6.市扶贫办整合种植、养殖有关扶贫资源,作好种植、养殖有关的扶贫项目与种养基地建设对接的工作。

7.市商务局按照职能组织粮油储备、生猪活体储备以及组织应急调运,配合抓好“菜篮子”保供稳价流通体系及市场建设。

8.工商局牵头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9.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抓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提升改造等。

10.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11.市民政局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适时启动并做好城乡低保对象临时价格补贴工作。

1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促进“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1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4.市交通运输局、毕节公路局落实国家有关“绿色通道”政策,保障特殊时期农副食品保供稳价运输的道路畅通。

15.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促进“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16.毕节供电局按国家和省关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电的相关规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17.市水务局按国家和省关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的相关规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18.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加强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和公布工作,做好市场价格分析。做好全市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工作。

(四)加强督办督查

建立“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制,把“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督办事项。市督办督查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政策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程序提请相关部门问责,切实保证“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附件:附件1.doc

附件2-5.xls

http://www.bijie.gov.cn/BJ0001/doc/2016/3/59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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