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天网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天网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毕府办函〔2015〕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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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天网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毕府办函〔2015〕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天网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市政府决定成立毕节市“天网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罗建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周全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马炼(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玉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志勇(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熊凯(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张丽(市实绩考核办副主任)
周兵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孝华(市工业能源委常务副主任)
唐凌宇(市综治办副主任)
林文启(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晓虹(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德贵(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绍源(市科技局副局长)
石正友(市民政局副局长)
何运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至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蒋才勇(市商务局副局长)
邱体敏(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永谦(毕节供电局副局长)
张志炜(毕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盖斌(市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黄小龙(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待志(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华(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李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兵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需印发文件时由市公安局代章。
二、主要责任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天网工程”建设总体发展计划、考核和督查方案,分析“天网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收集相关工作信息,按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和拟订联席会议议题和工作方案,负责联席会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关于“天网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市实绩考核办:负责“天网工程”建设工作的考核督查等有关工作。
2.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天网工程”建设工作进度的督办督查等有关工作。
3.市综治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4.市公安局:开展视频监控点勘查布点和复核,依法对接入统一平台资源进行有效管理,负责“天网工程”在公安领域的需求设计和应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天网工程”建设进度。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天网工程”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支持各地“天网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等工作。
6.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毕节国安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天网工程”在各自工作领域的需求设计和应用。
7.市科技局、市工业能源委:负责结合各自职责指导各地“天网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建设等工作。
8.市财政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在市本级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等既有预算中安排购买服务所需经费。
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燃气、公园、市政道路等部门支持“天网工程”相关工作。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高速公路“天网工程”建设。
11.市政府应急办:协助指导“天网工程”建设相关考核工作。
12.毕节供电局:负责“天网工程”建设供电保障,支持解决接电问题。
13.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负责“天网工程”建设通讯保障,支持解决网络传输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关的费用减免政策。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由召集人临时确定召开。
(二)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有关人员主持召开,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困难及工作打算,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三)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推动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根据研究事项所涉及的内容,可邀请其他非联席会议单位的市有关部门参加。
(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明确职责任务,主动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研究后由其办公室行文调整。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联席会议日常事务职责,牵头督促,跟踪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并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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