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2〕17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毕节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
毕节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
建设实施方案
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市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40余万农户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安装建设和验收工作(以下简称“户户通”工程),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36号)以及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黔广发〔2012〕2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等基本文化权益,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推动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借助市场、社会和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建立“户户通”工程运营体系,科学、有序、全面推进“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
(二)群众自愿、长期受益。在农户自愿购买接收设备的前提下,免费提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建立长效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农户长期受益。
(三)统一标准、全面覆盖。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服务规范,按照“总体规划、整村推进”的工作方法,实现我市农村地区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面覆盖。
(四)可控可管、安全运行。“户户通”工程只限在批准的服务区域内入户,确保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协调发展和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
三、目标任务
在全市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四位一体”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全覆盖、户户通。
到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401755户农户“户户通”工程安装建设任务,其中: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22.9万户;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172755户。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电局,市文体广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沟通、责任落实到人,为快速、有序、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户户通”工程的责任主体,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是“户户通”工程的组织机构,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是“户户通”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抓好数据统计、宣传发动、物资供应、安装建设、工程验收、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有力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户户通”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对各县(区)“户户通”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适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行政问责。
(四)做好信息通报。“户户通”工程实行周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对本地、本部门每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于每周三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体广电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指导和信息沟通。
五、经费保障
“户户通”工程“单模”接收设备价格为每套350元,全市401755套需资金14061.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为每户补助100元,共计4017.55万元;省财政为每户补助100元,共计4017.55万元;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1:9比例进行配套,即市级财政为每户补助5元,计200.87万元;县级财政为每户补助45元,计1807.91万元;受益农户每户承担100元,共计4017.55万元。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对补助资金和农户出资进行管理。
六、职责分工
市文体广电局:负责全市“户户通”工程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户户通”工程服务区域的划分;制定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播出;对“户户通”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县级广电部门和市广电网络分公司完成对已划分服务区域内用户的详细摸底、登记审核、入户推广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财政对“户户通”工程建设的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协调、督促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市审计局:负责“户户通”工程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市工业能源委:负责协调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户户通”工程设施定位等相关工作。
市无线电管理分局:积极配合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户户通”工程设施定位等相关工作。
市广电网络分公司:协助各级广电部门完成服务区域内用户的摸底调查,准确提供有线电视入户情况;负责“户户通”工程专营网点的设置、管理,组建和培训安装服务运营队伍,组织完成全市401755套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接收设备的入户安装、调试和开通任务;负责基站信息采集和“户户通”用户信息校对、勘误,并按国家卫星直播管理中心的要求,准确将“户户通”工程用户信息录入用户管理平台。
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入户推广工作。具体负责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县级配套资金于2012年12月底前按时、足额到位并上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账户(开户名称:毕节市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毕节发展村镇银行;帐户:72611149700002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用户调查摸底、统计造册、审核上报等用户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各乡(镇)政府组织代收受益农户出资的资金,代收资金以县为单位汇总,于2013年3月底前上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账户(同上);督促“户户通”工程实施单位施工建设,协调和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的初验。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户户通”工程作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降低城乡差别、“四帮四促”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责任,科学规划,统筹解决好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户户通”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宣传“户户通”工程的意义和推广工作的计划、内容和进度,做到家喻户晓,争取农民群众的配合和支持,为“户户通”工程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调度,确保进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市“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效调度,要求每周至少调度一次,县(区)领导小组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推进情况、实施进度至少每两天调度一次,及时解决和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五)创新模式,长效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要求,相互配合,认真履职,为“户户通”工程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创新“户户通”工程运行、管理和服务模式,采取多种方式和办法,筹集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好“户户通”工程后续服务工作,确保我市农村地区户户通、长期通、安全通。
毕节市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胡吉宏(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冉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禄春燕(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骆丽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邱旭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实绩考核办主任)
刘晓益(市财政局局长)
朱平(市审计局局长)
李明泽(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潘发勇(市工业能源委主任)
徐预丰(市无线电管理分局局长)
胡书龙(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许晓鹏(大方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喻祖常(黔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敖登雪(金沙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熊朝云(织金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雷光文(纳雍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世雄(赫章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桦(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甘德富(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黄策(市广电网络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电局,由李明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甘德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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