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毕府办通〔2012〕104号
颁布日期:2012-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毕府办通〔2012〕10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国务院、省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6月29日以来,国务院、省政府为了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进行工作调度。市政府于7月10日召开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和调度。年初以来,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年初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目标责任及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差距还很大,要如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时间很紧,任务繁重。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省长赵克志在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题会议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最根本的原因是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不够。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切实负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查、亲自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房产、教育、工能、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程。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各县区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确保2012年度的开工任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7月底前力争达到“双百目标”,即开工率达到100%,手续完善率达100%;8月底前必须确保达到“双百目标”,并如期完成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今年的目标任务。一是开工要严格执行国家住建部的标准。工程进展必须到破土刨槽、孔桩开挖、基础工程开挖或打永久性桩阶段时才能算开工,而仅进行地勘、场地平整、旧有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点等建设的,都不能算开工;二是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省政府对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行新的奖罚政策,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实行以奖代补,省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省政府不给予资金补助,建设所需缺口资金由当地政府自行解决,并且要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还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市政府将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认真兑现以奖代补政策;三是要尽快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发改、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房产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依法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招投标以及建设施工等手续的完善工作,明确专人、优化程序、限定时间办理,决不允许因手续办理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四是各县区对2011年前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按照今年年底前全部完工的要求,逐个排查问题,倒排计划和工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收尾。

三、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规范,不得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要对工程项目实行全程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做到安全施工、保质保量施工、文明施工,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真正让困难群众住上放心房。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当前特别是要做好防汛工作,要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抢工期,加快建设进度。

四、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格资金专账管理

各县(区)要及时将还未划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账的各年中央、省的补助资金全额划拨到专账,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公积金增值净收益部分、土地出让总收入的3%和市、县(区)财政匹配部分,要在8月30日前全部转入本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账。严禁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强化督办督查,严格问责

市政府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一周一督查、十天一通报、半月一调度。市督办督查局、双考双评办、房产局要负责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积极为县(区)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程建设进程。从7月底起,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情况等进行督查,对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无作为的县(区)和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类型、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保障房竣工和分配高峰期的到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已从过去单一的建设变为了建设、分配、管理和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性工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队伍无论从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上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队伍的建设力度,一方面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充实人员,完善队伍素质结构,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持续有序有效开展。

七、公平分配,确保最困难、最需要的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今年全市将进入保障性住房分配的高峰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配租配售制度,坚持按“程序规范、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并将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以及退出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社会、人大、政协和舆论的监督,及时纠错,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优先用于最困难、最需要的家庭。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积极运用市场化的办法完善后续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保障性安居小区的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其他商品房小区,让保障性安居小区群众住得更有尊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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