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函〔2016〕17号
颁布日期:2016-0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筑府办函〔2016〕1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机制,不断增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协调调度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工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扣“主基调”,实施“主战略”,牢固树立改革意识、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把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把项目建设作为扩大投资的主要抓手,强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但是,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我市存在产业发展“青黄不接”、城市承载能力不足、民生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入企业和工地上门服务,以破解手续办理时间长、征地拆迁阻力大、资金筹集困难多等制约项目建设的瓶颈问题为着力点,加快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合力,共同推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二、把握重点,健全完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机制

(一)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分类调度。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开工准备”、“建设推进”、“竣工调试”等三个阶段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进行分类调度。对处于“开工准备”阶段的项目,由各级发改部门牵头,逐一梳理细化需办理完善的相关手续,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并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部门联合评审,全力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奠定基础。对处于“建设推进”阶段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负责,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及时帮助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对处于“竣工调试”阶段的项目,由属地政府负责,提前指导、督促企业准备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收尾和调试工作进度,促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达产,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

(二)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进行分级调度。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普遍性和趋势性问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对相关行业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研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重点和突出问题,推动相关领域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本行业负责人包保区县责任制,对相关领域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实行“周调度”制度,指导、帮助、督促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加大项目建设协调调度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牵头,建立本地区负责人包保项目责任制,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台账化管理,明确专人联系、指导、帮助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全力以赴推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三)建立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全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重大办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公安局、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水务管理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移民局、市政府金融办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解决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突出困难;督促、检查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机制的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快报、信息专报,及时反映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共同研究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三、狠抓落实,推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要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早动工、早建成、早投产。

(一)完善检查督导机制。由市重大办牵头,市督办督查局等部门配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通过专项督查、媒体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多种做法,营造人人关心、层层推动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在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每旬要向市重大办报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建设推进情况快报,逐个项目填报投资完成情况;每月要向市重大办报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简报,总结本地区、本行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月度推进情况,并提出下月推进计划。市重大办每月要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简报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并抄送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三)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由市督办督查局牵头,加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在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核中所占权重。对连续2个月没有完成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月度推进计划的责任单位,由市重大办提出约谈建议,市政府按程序约谈有关责任人。对因工作懈怠、推诿扯皮影响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并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程序进行问责。

2016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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