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10〕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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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21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将贵阳市移民开发局更名为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将市水利局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划入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与项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三)指导、协调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
(四)组织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扶持规划的编制。
(五)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安排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资金和物资,并对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全局性综合文稿起草、督促检查、对外联络、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局党组的日常工作。
(二)业务一处
负责全市大中型水电工程在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配合电站设计单位完成实物指标调查和组织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组织编制年度移民资金使用计划、年度移民安置和专业项目复建计划;组织完成年度移民安置任务和专业项目复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县级移民部门的移民安置和专业复建工作;指导、监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评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承担在建库区重大移民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三)业务二处
负责全市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扶持规划的编制、指导、管理及审核工作;承担全市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调查、登记和初步核定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任务和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对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县级移民部门开展扶持项目的论证、评估、立项、审批、报批、招标、监理、验收、移交,以及后期扶持工作的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大中型水电工程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四)业务三处
负责全市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和后期扶持工作。配合水库设计单位完成实物指标调查和组织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组织编制年度移民资金使用计划、年度移民安置和专业项目复建计划;组织完成年度移民安置任务和专业项目复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县级移民部门的移民安置和专业复建工作;指导、监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评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小型水库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负责全市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扶持规划的编制、指导、管理及审核工作;承担全市新建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调查、登记和初步核定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任务和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县级移民部门开展扶持项目的论证、评估、立项、审批、报批、招标、监理、验收、移交,以及后期扶持工作的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和综合协调移民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有关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移民工作宣传、信访维稳工作牵头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移民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
负责移民专项资金、本局市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日常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汇总、编报、下拨工作,年度财务决算及总决算编审、上报工作;负责对各区、市、县移民部门移民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各区、市、县移民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市纪委派驻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监察室。设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
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和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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