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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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
六盘水府发〔2015〕3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黔府发〔2014〕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基础建设,提高计量技术水平,强化计量监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科技创新为主线,大力开展计量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等计量技术公关,全面加强计量科研、检测管理和服务应用能力建设,努力建设成省内计量服务高地,为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计量技术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计量技术基础更加坚实,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量传溯源体系趋于完善,计量法制建设逐步健全,基本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1.科技计量。计量基础建设全面加强,计量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按每年新建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规划,到2020年,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68项以上,努力搭建计量检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市级计量基础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2.工业计量。推动计量科技资源共享,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引导条件成熟的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3.能源资源计量。到2020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受检率达到国家能源计量相关标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实现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能源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4.民生计量。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成,诚信计量体系不断完善。到2020年,全市民用四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量表)受检率达到98%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集贸市场公平秤配备率达到100%;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培育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任务数。(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5.法制计量: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系,全社会诚信计量意识普遍增强。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政府)
二、加强科技计量支撑
(一)加强计量标准建设。立足市情和发展需求,支持电力、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法建立专用计量标准。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量传溯源所需的计量标准。(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能源局等)
(二)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和保障能力。科学划分市、县两级计量技术机构职能,各有侧重地开展能力建设。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在强化本区域量传能力和强制检定能力,重点建设特色性、区域性计量标准,保证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覆盖率;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在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和强制检定刚性需求,重点建设便民性、基础性计量标准。专业计量站突出专业特点,向高、精、专方向发展,满足行业特殊需求。企(事)业单位重在强化内部量值传递所需的计量标准建设,满足工作计量器具管理需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三)创建市级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建立计量标准、检测装备、法律法规、专业技术人才等资源库,以“整合、共享、完善、提高”为建设方针,统筹市内现有的计量科技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充实计量标准、计量服务能力等信息。通过数据共享,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计量专业在线咨询、计量检测技术推广和交流等服务。通过大型计量科学仪器、检测能力共享,提高检测设备使用率和技术转化率,营造“以用为主、开放共享”的计量科技基础氛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促进工业计量发展
(一)整合资源,构建地方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和发展趋势,以我市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为主体、社会计量技术机构为补充,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不断提升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特区、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二)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企业计量溯源意识,引导企业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有效合理的配置和使用计量器具。扶持大中型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指导中小微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综合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开展“检学研”项目合作,参与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三)完善工业计量监管。强化计量器具的制造监管,加强各类企业尤其是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督促各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使计量器具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政府)
四、加强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建设
(一)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合理配备和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有效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国家要求,严格查处能源资源计量中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能源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二)深化民生计量监管,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加强贸易结算、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民生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管,强化对衡器、民用四表、加油(气)机、出租车计价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停车场计时计费装置、医疗设备、机动车安检设备等的强制检定。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推行自我承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大米、调味料、茶叶、食用油、白酒、化肥、种子等量大面广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计量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中小学校、社区乡镇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积极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引导创建诚信计量社(街)区,制定诚信计量分类监管、计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集贸市场公平秤配备和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特区、区政府)
五、加强法制计量保障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计量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地方出台或修订的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严格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二)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计量监管体系,严格计量行政许可和证后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加强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管,建立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数据库。建立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及检定人员监管机制,加强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公信力建设,规范计量检定行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三)提高计量依法执法、快速处理能力。加强协作执法,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计量执法联动机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开展阶段性、行业性、区域性计量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商品过度包装、恶意“短斤少两”、计量技术机构超范围检定、未经授权开展检定、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计量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市计量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促进计量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计量工作要点,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二)建立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计量工作协调发展。各级质监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编制年度计量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共同做好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管理、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电子电信、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计量工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能源局等)
(三)确保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量经费的投入,加强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能力建设,重点保障市场在用衡器、乡镇和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用计量器具、民用四表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所需经费。对市级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重点项目给予经费保障。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计量科研的支持,将研制计量标准装置、标准物质、新型计量器具等列入科技计划,并在科研经费投入上给予保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特区、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计量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逐步形成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组成的技术人才队伍。加大注册计量师、计量检定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力度,打造一支业务精干的计量技术队伍。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提升计量管理队伍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建立计量专家库,为计量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政府)
(五)加强计量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媒体优势,大力宣传《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技知识。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契机,广泛传播计量文化,积极普及计量知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公众关心的计量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六)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计量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计量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建立目标任务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对计量工作进展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特区、区政府)
201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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