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1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州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7日

黔东南州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全省农村信用工程推进会要求,加快推进我州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着力打造“诚信黔东南”,助力全州同步小康,现结合我州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小微企业为重点,在全州深入开展以评定信用农户、信用商户、信用企业,创建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信用单位、信用园区、信用县市为载体的信用州建设,在全州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开创城乡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凝聚全州同步小康的正能量。

二、重大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十八大明确指出,“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到2020年,我州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村。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农民的信用状况不仅关系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而且涉及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关乎政治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州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提高对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认识,凝心聚力把这项惠及群众的德政工程抓实、抓出成效。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能有效破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现实问题,这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生动演绎;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呼唤,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

三、总体目标

以评定信用农户为基础,全面开展农户建档评级工作,力争2015年全州农户建档面、评级面、授信面全覆盖。到2015年信用乡镇达到115个,确保创建金融信用县(市)3个;到2016年信用乡镇达到150个,确保创建金融信用县3个;到2017年信用乡镇达到172个,确保创建金融信用县4个;到2018年信用乡镇达到183个,确保创建金融信用县5个,着力把黔东南打造成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区、农村金融生态优质区、农村金融发展繁荣区,到2018年完成黔东南金融信用州创建。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各县市要按照“政府主导、农信社主推、部门主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创建机制,结合实际,采取举办“金融夜校”、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诚信黔东南”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寨活动,使农村信用工程家喻户晓。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正面宣传和引导,积极宣传建设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及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广泛宣讲和弘扬中华民族和谐友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在社会形成遵守规则、讲究道德,信守合同、主动履约,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围绕富民惠农目标,创新符合农村经济特点的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全州大力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不断提高贷款的授信额和授信面,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及农村集体林权、宅基地、房屋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大力实施“金种子”带富计划,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增收。实施“阳光信贷”工程,让信用主体充分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服务优良的金融服务。以贵州农信“村村通”为平台,不断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向村组延伸,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村、零成本、无风险”办理小额现金存取、转账汇款、交纳各项社会统筹资金等业务。发挥农信社网点网络优势,支持各县市在村建立金融综合服务站,将金融服务站建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普及金融知识、培育信用环境、传递致富信息、助力农民增收致富的平台。支持农信社在城镇建立社区银行,让城乡居民享受现代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丰富信用建设内涵,增强创建工作实效。结合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本地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全州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多元化、立体式、综合性的现代金融服务,多方面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各县市在农户评级基础上,启动实施“百千万”产业扶持工程,重点培育支持100户企业、1000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10000户特色产业户,形成培育一个示范户、带动一项产业、发展一方经济格局。加快以行政企事业单位为重点的信用单位建设,确保信用单位占比达到80%以上。加快信用商户、信用小微企业、信用园区、信用街道、信用市场建设,让广大农户、居民、创业妇女、创业青年和中小微企业等群体充分享受安全、便捷、丰富、高效的金融服务,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局面。

(四)加强信用工程管理,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加强已评定的信用农户、信用商户、信用企业、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信用县市的后续管理,确保指标持续优化,巩固创建成果。对尚未开展信用工程创建的,要严格按照创新标准条件加快创建,按程序申报验收。对单位、企业、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屡次催收仍故意不偿还的,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收。依法清收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和国家公职人员逾期借款,同步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的打击力度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依法向社会披露和发布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形成对失信者的社会性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担任组长,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州金融办主任、州农委主任、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行长、黔东南银监分局局长、省农信社黔东南审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局、州监察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工商局、州司法局、州扶贫办、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宣传指导,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按期考核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信社黔东南审计中心,负责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日常工作。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研究农村信用工程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整体平衡推动。各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巩固和提升方案,报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二)机制保障。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州政府将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评价,以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评估指标。各县(市)也要将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纳入各乡镇、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强化政银互动。对因创建推动不力导致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的单位要给予通报;对已评定的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市)被摘牌的要进行问责。二是完善创建机制。各县(市)要统一思想,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充分调动村支两委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发动农民群众自主自愿参与创建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农信社组织实施、村支两委配合、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交流推广经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干部互派机制。各县(市)要选派年轻干部到农信社挂职,农信社选派年轻干部到地方有关部门和乡(镇)、村两委挂职,在培养锻炼干部的同时,合力推进农村金融信用县、信用市创建工作。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信贷、利率、财税等政策的杠杆作用,以经济手段推动诚信建设。对农村金融信用县市、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农户、信用企业,在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贴息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对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各县(市)农信社要认真落实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服务优良的金融服务,让诚实守信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政策保障。一是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4〕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便民利民和贡献度相匹配的原则,清理并取消对农信社的歧视性开户政策,县(市)直单位在农信社开户存款与贷款贡献相匹配,且存款资金比例不低于农信社在辖内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例。积极引导财政、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村医疗、农村保险、扶贫移民等涉农部门到农信社开户,保障支农信贷资金来源。同时,做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涉农单户10万元以下税收减免政策、定向补贴政策、妇女小额贷款贴息政策、“3个15万”扶持政策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争取更多扶持政策支持农信社发展。二是各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做好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指导工作,争取更多的支农再贷款和合意贷款增量,适当放宽监管条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信社金融服务创新。充分发挥农信社金融主力军作用,引导资金更多惠及“三农”、服务县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附件:黔东南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计划表

附件:

【附件.docx43K】

http://www.qdn.gov.cn/system/resource/egovinfo/download.jsp?id=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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