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遵义市2010年城市(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遵义市2010年城市(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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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遵义市2010年城市(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1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2010年城市(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遵义市2010年城市(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整体功能,加快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进程,全力实施我市“三新一强”战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8号)和贵州省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服务经济建设,服务西部大开发,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为主题,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城建主力军作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畅通县区”、“整脏治乱”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
我市的实施范围为公安部、建设部确定的遵义市两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省确定的两个县级市,即:仁怀市、赤水市。我市确定10个县县城所在地:习水县、湄潭县、桐梓县、绥阳县、遵义县、余庆县、正安县、道真县、凤冈县、务川县。
遵义市两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为C类城市,赤水市、仁怀市为D类城市,其余县参照D类城市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精神文明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遵义公路局、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汇川区人民政府、仁怀市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推选一名同志上报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另行文下发。
各实施县、区(市)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
四、总体目标
各地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路网平均车速、降低路口阻塞率、改善交通秩序、优化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组织系统,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取实现:
2010年,仁怀市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达到三等管理水平,习水县、湄潭县、桐梓县、绥阳县、遵义县县城所在地达到四等管理水平。
2011年,余庆县、正安县、道真县、凤冈县、务川县县城所在地达到四等管理水平。
2012年,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力争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习水县、湄潭县、桐梓县、绥阳县、遵义县、余庆县、正安县、道真县、凤冈县、务川县县城所在地力争达到三等管理水平。
五、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研究,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1.2010年内,以市规划局为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编制、调整完成两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赤水市、仁怀市编制完成交通管理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明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分阶段发展目标。
2.两城区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赤水市、仁怀市建立完善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城市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3.各实施地政府制定出台停车管理、交通需求管理等政策,对占道停车实行按停车时段、车型、道路等级差收费制度,完善停车收费标准,结合“4050”工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科学管控动静态交通,确保城市交通有序、可持续发展。
4。各实施地财政要保证每年投入不低于本地GDP3%的资金,用于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今后每年实施地畅通工程所需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开支。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落实,确保经费投入。
(二)提高交通供给质量,改善现有道路交通条件
5.各地要在改、扩建城市交通主干道的同时,加大对次干道、支路、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有计划地打通“断头路”、“瓶颈路”,改善道路微循环,优化道路网络。两城区由市建设局具体牵头落实。
6.要重视城市交通主干道的港湾式公交站点建设,完善公交站点的候车设施。在有条件的道路上,两城区今年底要达到40%,2011年底达到60%。赤水市、仁怀市今年底要达到30%,2011年底达到50%。两城区由市建设局、城管局具体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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