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琼交运综〔2013〕120号

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厅水字[2013]18号)转给你局。请结合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好我省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我省申报人员有关材料报送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附件: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http://www.hainanjt.gov.cn/files/xxc/eWebET/uploadfile/20130221102551837.pdf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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