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2〕13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2日

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琼府〔2011〕35号)的精神,培育和发展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新兴业态,其知识密集度高、附加值高、创新性强,支持并服务于经济、产业和企业发展的作用大,其发展壮大,对助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吸纳社会就业,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不断壮大。2011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57.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6.4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2.2%。但是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尚处于萌芽期,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薄弱、竞争能力不强、服务品牌匮乏、外部环境亟待完善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因此,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高技术服务业,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业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发展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加强政府引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比重提高,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

(二)基本原则。

——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阶段高技术服务业实际情况,区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有针对性地采取改革试点、政策扶持、规范管理等措施,提高分类指导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着力培育服务企业,实现高技术服务业市场化发展。

——市场驱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专业化分工,培育新兴业态,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实现规模化发展。

——创新发展。营造有利于新技术、新业务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外部条件,加强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开放合作。引导高技术服务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国内外高端服务转移,整合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年均增长20%,到2015年,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的先导产业,对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的骨干企业,形成3-5个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创新集聚区。

到2020年,形成以信息技术、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生物技术为主导,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内容、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建立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政策体系,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重点任务

针对现阶段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特点以及基础和条件,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布局,在“十二五”期间,着力把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等高技术服务培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主导产业,提升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内容、知识产权和检验检测的服务能力。

(一)信息技术服务。

充分发挥生态软件园的产业优势,依托惠普、东软等大型IT企业,大力发展面向国内外的软件外包、云计算、物联网、医疗信息化等信息高技术服务,实施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和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等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专项,支持省内天涯社区等骨干企业开展云计算平台等信息服务业态。积极推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面向企业提供包括专家数据库、技术人才数据库、公共服务资源数据库、品牌设计和开发以及产供销需求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支持搭建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重点开展利用3G、云计算等技术构建新型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排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为配合部门,下同)

(二)生物技术服务。

把生物医药和南繁生物育种作为发展我省生物技术服务的突破口,依托海口药谷聚集优势,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及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和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药物筛选、合成、制剂等新药研制技术外包,药物临床试验外包,生物技术产品研发与外包等研发外包服务体系。依托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海南大学生命科学与农学院和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等省内科研院所,积极开展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和华中农业大学等国内著名生物技术科研院所的研究合作,积极推广胚胎工程、(干)细胞工程、分子育种等现代生物技术,为南繁生物技术研发提供规范化服务平台,提升南繁基地为全国生物技术服务的功能;加快推进南繁转基因作物安全性评价及释放试验基地建设,打造生物技术研发与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种业技术交流与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将南繁基地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作物分子育种、农业科技信息、农业科技成果交易的重要平台。加快推进海南国际医疗旅游先行试验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厅、省科技厅负责)

(三)电子商务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积极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以三亚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支持天涯社区等企业开展旅游电子商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建设旅游电子商务基地。充分发挥海南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快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和产业链协同服务。积极推动建设集交易、电子认证、社区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具有有效法律保障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运营规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旅游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负责)

(四)研发设计服务。

构建优势产业研发服务体系,加强我省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建成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和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引进清华大学、北大科技、惠普、华为等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和高技术研发机构,逐步将三亚创意产业园的多媒体研发中心、高端软件研发中心、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加快建设惠普云计算和3D动漫服务研究院。推动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惠普亚太能源外包服务研究院和IT外包服务学院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设计企业和知名品牌。以海南国际创意港为载体,培育和发展创意设计产业集群,完善接包中心、设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快速成型中心、产品体验中心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知识产权服务。

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海口市)的品牌优势,吸引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转移和交易中介机构来海南发展。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中心、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与中、小微型企业进行服务对接和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支持海航信息等有条件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专利搜索甄别系统方面的开发研究和应用,为企业的立项背景调研、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研发方向规划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方面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海口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机构的优势,加强专利、商标、作品等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的资源整合,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建立一批具有海南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知识产权中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认定等服务。(省科技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工商局负责)

(六)检验检测服务。

整合资源,科学规划,构建我省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重点培育第三方的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计量、认证技术服务,建成一批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围绕“十二五”期间的支柱产业,重点提升特色旅游产品、热带农产品、石油化工产品、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力发展制药产业、核能发电、航天航空计量检测技术,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加大设备投入力度,努力实现产品检验不出岛。创新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体制机制,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探索专业检验公司加入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的途径,实行市场化运营的体制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省质监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大力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与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盟共同推进高技术成果转化。依托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等行业优势企业,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组织实施南繁育种、生物药物、太阳能光伏、电子信息服务、旅游服务、汽车等重大创新发展工程和应用示范工程。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的建立,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大力发展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交易。(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教育厅负责)

(八)数字内容服务。

以“数字海南”建设为契机,搭建包括硬件设备、技术服务、政策咨询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提供网络游戏、动漫、数字影音、电视等内容的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打造以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三亚创意产业园、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南国际创意港为主的产业集聚区。鼓励企业加强基础性网络技术,多媒体、设计与仿真、信息管理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攻关和重点突破,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进数字技术在传统内容产业的应用和渗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才培养。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高技术服务企业与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实行校企联合办学、定向培养计划给予财政性资金补助,逐步建立良性互动机制。鼓励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外包的带有前瞻性、先导性、应用基础性的研发任务,增强高校、科研院所的市场化服务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

(二)加大财税支持。

省内扶持产业发展的地方和中央财政的相关专项资金要积极用于支持高技术服务项目,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集中扶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支撑体系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对中央或者中央财政支持的需要地方配套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从省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中优先安排。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经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认定机构认定的现代物流、软件及集成电路、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技术、生物医药技术、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等高技术服务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批准建设的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经企业申报,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照《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琼府〔2011〕52号)的规定给予补助。(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拓展融资渠道。

鼓励各类融资机构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的力度,简化融资手续,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完善行业担保机制,为小微型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筹集建设资金,优化投融资结构。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中小高技术服务企业开展业务。(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完善市场环境。

进一步放开知识产权、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领域市场准入,对高技术服务业在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等方面降低门槛,对采用连锁经营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实行企业集中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针对网络版权、专利侵权等现象,积极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质监局负责)

(五)加强要素保障。

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用地预审和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属于国家鼓励类的高技术服务业的经营性产业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底价可以参照土地所在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属于直接为项目配套的科研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核准的科研实际用地面积予以划拨。对产业园区内的高技术服务项目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可以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六)培育市场需求。

在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培育高技术服务市场需求。鼓励各级政府将可外包的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发包给专业服务企业。政府投资的项目及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政府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本省高技术服务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七)引导集聚发展。

加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三亚创意产业园、海南生态软件园、灵狮海南国际创意港等现有产业基地的建设,加快产业集聚步伐。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引导,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特色鲜明、资源共享、协作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发展格局,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向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汇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八)完善统计制度。

研究确定我省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完善高技术服务企业名录库,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作用。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及时为我省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提供信息、咨询、监督服务。(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负责)

五、加强组织落实

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重要任务,各市县、各部门要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出发,把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在组织落实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总结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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