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市骑楼街区建筑改造相关工作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海府办〔2012〕3号
颁布日期:2012-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我市骑楼街区建筑改造相关工作规程的通知

海府办〔2012〕3号

各相关单位:

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综合整治项目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为简化骑楼街区建筑修缮保护改造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口骑楼街区建筑修缮、改造工程规划报建、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规程(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海口骑楼街区建筑修缮改造工程规划报建施工许可证办理规程(暂行)

为确保我市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尽快完成对骑楼街区内建筑修缮保护改造工作,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参照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订本工作规程。

一、骑楼街区建筑修缮及改造规划报建规程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三级证明)等相关手续。

(二)分类

需注明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一般建(构)筑物”中的哪一类。

(三)设计要求

按《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历史建筑的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试行)》进行骑楼建筑设计。

(四)流程

说明:非历史建筑的规划报建流程待《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综合整治规划》梳理细化后实施,并参照《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历史建筑的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试行)》执行。

二、骑楼街区建筑修缮改造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规程

(一)历史建筑

1.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

②施工发包备案通知书(原件);

③监理发包备案通知书(原件);

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原件);

⑤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原件,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2.5%缴交,最高缴纳75万元)。

2.流程:

注:以上所提供的复印资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方有效。

(二)非历史建筑

非历史建筑按原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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