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三府[2012]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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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2012]7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三亚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适应信息化的发展,改革传统的统计生产方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准确、及时、完整的统计信息,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切实做好我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通知》(琼府〔2011〕80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快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采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一体化程度,减轻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负担,全面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发挥统计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统计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统计“四大工程”互相联系,共为整体,既要分项建设,更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需要完成以下几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按照“全国统一管理、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以及国家“先进库、再有数”的要求,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以部门行政记录为依据,以专业统计联动为保证,以统计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为支撑,采用国家统一的名录库管理维护系统,对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对调查单位的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更新维护,并做到市级名录库与各有关部门一致。
(二)实施规范统一的企业(单位)一套表制度。
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将企业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整合统一起来,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企业填报、减轻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负担的统一规范的企业一套表制度。
(三)建设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
按照“功能完善、方便使用、标准统一、友好兼容”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为依托,以满足各项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和实现不同专业、不同部门数据共享为目标,加快建设一个集统计设计、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发布,以及统计分析等业务功能于一体的,满足各级统计机构进行普查、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需要,性能优良、功能强大、便于操作、统一兼容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
(四)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
在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管理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的工作模式,转变基层统计队伍工作重点,从过去繁重的数据收集汇总、报表填报转向对原始数据的核查和企业基础统计工作的督导,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搞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基础,企业一套表制度是核心,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是平台,联网直报系统是手段。
三、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
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社会经济管理多个领域的重要改革,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协调统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三亚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协调部署,共同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推进我市统计“四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
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市统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包括制定方案、软件购置、平台建设、企业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并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活动。
2、市委宣传部:配合做好全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市编办:负责提供行政事业调查单位的登记资料和基本信息,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
4、市发改委:及时提供已备案和立项的项目名单及编制的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表;协助做好各投资项目单位网上直报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统计“四大工程”日常运行和建设所需的网络改造费、机器设备购置费、业务培训费、资料印刷费等各项相关经费,并及时拨付。
6、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情况资料,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督促下属单位支持配合区镇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7、市国税局:负责提供全市纳税单位的名录库相关数据资料,分别列出纳税地与经营地分离的单位名单,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督促下属单位支持配合区镇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8、市地税局:负责提供全市纳税单位的名录库相关数据资料,分别列出纳税地与经营地分离的单位名单,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督促下属单位支持配合区镇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9、市质监局:负责提供全市所有赋码单位的基础数据库,并提供年检后单位变动情况库,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单位名录,提供居民服务业、社会服务业单位名录,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督查本系统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区镇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11、市国资委:督促国有企业落实符合网报要求的机器设备和通信网络,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12、市商务局:督促外资企业落实符合网报要求的机器设备和通信网络,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13、市住建局:参与全市建筑与房地产业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负责提供全市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名录;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符合网报要求的机器设备和通信网络,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14、市旅游委:负责提供全市星级宾馆(酒店)单位名录;督促星级宾馆(酒店)落实符合网报要求的机器设备和通信网络,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1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市交通运输单位名录信息;督促交通运输单位落实符合网报要求的机器设备和通信网络,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16、市科工信局:参与全市工业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负责提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和高新技术产品名录;督促有科技活动的企业支持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17、市监察局: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检查;支持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工作。
18、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配备符合网上直报统计报表所需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并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确定统计负责人,组织协调统计人员及时收集、更新辖区内所有调查对象的增减变动情况,按要求上报调查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最直接的变化是将长期以来由各级统计机构层层上报统计数据的统计生产方式转变为由企业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网上直报报表,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接收、审核和共享原始数据,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原始数据的质量。因此,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事关我市统计数据的及时、全面和客观真实,事关与上年数据的对比衔接,事关市委、市政府对宏观经济的客观判断与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市建设发展的大局重视和支持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统计“四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尤其是调查对象宣传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对象范围及具体工作方式,通过宣传,让广大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建设统计“四大工程”能切实减轻他们工作负担,有效提高统计工作效率,进而取得调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为“四大工程”建设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精心组织,保障到位。
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涉及不同行业,涵盖许多专业,调查单位多,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要落实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所需经费;督促企业配备网上直报统计报表所需软、硬件设备,提高统计信息化程度;积极支持企业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配备熟悉网络操作专门负责“企业一套表”填报的综合统计人员;协助解决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明确本地区和本单位在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具体将任务分解到机构,落实到个人,形成内部通力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四大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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