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2]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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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2]1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2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三亚市2012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2012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扩大)会议精神,落实《海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印发2012年市县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琼震指发〔2012〕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本年度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增强“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忧患意识,更加注重防震减灾工作,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整体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防震减灾工作保障
1、落实政府工作责任
⑴制定琼府〔2010〕72号文件的实施方案。召开2012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单位:市地震局)
⑵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市政府综合考评体系,年终进行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地震局)
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市政府重大事项督察范围。(责任单位:市政府督察室)
2、机构编制
按琼府〔2008〕169号文完善岗位设置,地震部门招录一名公务员。(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地震局、市公务员局)
3、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⑴落实琼府办〔2008〕169号文件要求,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标准(不含人员工资、项目配套经费)达到全市总人口人均1.8元的标准。
⑵落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经费200万元(含管理工作经费9万元)。
⑶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费、群测群防联络员补助经费列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到位。
4、规划实施
制定三亚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并启动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震局)
(二)地震监测工作
1、监测台站建设及监测环境保护
保障地震台站和宏观观测点的正常运转,使台站运行率和完整率达到98%以上;按琼府〔2010〕72号文件的要求,启动东部地震观测台站建设,完成项目征地、报建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吉阳镇政府、市地震局)
2、群测群防工作
⑴建设“五网二员”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点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人员变动适时对助理员和联络员进行调整。(责任单位:两区管委会、六镇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地震局)
⑵至少开展2次群测群防工作培训,按时发放群测群防联络员补贴。(责任单位:两区管委会、六镇政府、市地震局)
(三)震害防御工作
1、地震行政审批
继续完善地震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前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环节。(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地震局)
2、抗震设防监管
⑴机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从规划选址至项目验收阶段全过程切实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确保重大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不漏项。(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地震局)
⑵完成海棠湾地震小区划二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协助单位:海棠湾管委会)
⑶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监管,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按照高于当地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3、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⑴完成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典型示范130户,典型示范户完成率、合格率均达到100%,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开展抗震农居推广户500户的建设。(责任单位:六镇政府;协助单位:市地震局)
⑵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培训,至少开展2次助理员、联络员、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责任单位:六镇政府;协助单位:市地震局)
4、地震安全综合示范
⑴推进开展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市建设,成立领导机构,设定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单位:市地震局)
⑵建设1-2个地震安全综合示范社区。(责任单位:两区管委会、六镇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地震局)
⑶创建3-5所地震安全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协助单位:市地震局)
(四)应急救援工作
1、应急管理
⑴修订三亚市地震应急预案,调整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⑵按《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开展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委等)
⑶完成三亚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扩编。(责任单位:武警三亚支队;协助单位:市地震局)
2、应急救援演练培训
⑴开展1次全市地震综合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单位:市安监局、市地震局)
⑵参加全省应急救援比武大赛。(责任单位:市消防局、市地震局)
⑶地震应急救援队每年要参加全市演练1次,每年参加合成演练1次,每两周进行专业救援训练1次。(责任单位:市消防局;协助单位:地震、武警、公安、通信、卫生等部门)
⑷全市所有的学校、医院每年至少要举行1次地震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⑸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和可能发生地震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举行1次地震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消防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委、三亚供电局、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公司)
⑹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每年要举行地震演练1次。(责任单位:团市委;协助单位:市红十字协会)
3、避难场所建设
将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完成红树林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园林局、河西区管委会)
(五)宣传教育工作
1、宣传培训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纳入市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大纲和国民素质教育大纲,开展2期宣传培训和演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宣传教育
开展防震减灾专项宣传活动3期,开展5.12、7.28防震减灾宣传周、“平安中国”宣传和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两区六镇、市教育局、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地震局)
三、工作措施
为落实好今年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给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市政府决定设立临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市长周高明担任组长,林有炽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麦明胜担任副组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麦明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两区管委会、六镇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做到组织、人员、工作、责任四落实。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区镇及相关成员单位的检查、督促、指导、沟通,促使他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完成工作任务,于12月21日前将本年度防震减灾任务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总结和活动影像资料报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
备注: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88984611
附件:三亚市2012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http://www.sanya.gov.cn/govpub/sfile/gofficefile/data/t20120621_361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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