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清剿火患”战役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2]124号
颁布日期:2012-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清剿火患”战役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2]1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清剿火患”战役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三亚市“清剿火患”战役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1〕291号)的要求,为全面检查两区六镇和各政府职能部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各单位“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方案如下:

一、验收时间

拟定2012年5月7日至5月17日。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战役检查验收工作。

组长:周高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有炽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颜业鹏市监察局局长

陈敏健市综治办主任

周乃武市安监局局长

吴清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德炎市消防局局长

三、验收方式

(一)听取汇报。由各单位负责人向市政府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查看台帐资料。检查验收小组对照市政府“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重点抽查各单位(部门)排查整治有关基础数据及执法台帐、清剿火患领导小组成立、实施方案制定、部门职责明确、工作部署落实及总结、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地检查。检查验收小组随机抽查被考核对象辖区或行业2家社会成员单位,重点检查各区管委、镇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责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指导社会消防安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内容。

(四)意见反馈。检查结束后,先由检查验收小组工作人员将检查结果分别填写《三亚市“清剿火患”战役检查验收表》,并汇总计分。最后由检查验收小组向各区管委、镇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口头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各区管委、镇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反馈意见予以确认。

四、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1.两区: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

2.六镇:海棠湾镇、吉阳镇、凤凰镇、天涯镇、崖城镇、育才镇

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商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委员会、民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卫生局、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消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电视台、海南省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考核分工

第一检查组:

组长:吴清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余德炎(市消防局局长)

成员:消防局韩智、符恒、符策智;安监局、监察局、综治办一名工作人员

检查部门: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海棠湾镇、吉阳镇、凤凰镇、天涯镇、崖城镇、育才镇、商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委员会、民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

第二检查组:

组长:颜业鹏(市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叶春海(市消防局副局长)

成员:消防局王建庄、何平、王鑫;监察局、安监局、综治办一名工作人员

检查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卫生局、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消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电视台、海南省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奖惩办法及考评记分

(一)奖惩办法。

结合市政府组织的考核验收情况,各单位考评情况作为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参考依据之一,对“清剿火患”战役中工作成效突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农村、社区及个人实施专项奖励。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不重视、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辖区或行业火灾多发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对考核名次靠前的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奖励。设一等奖一名,每名2万元;二等奖二名,每名1.5万元;三等奖三名,每名1万元。共计8万元。

(二)对考核名次靠前的农村及社区进行奖励。前六名的农村,每个村奖励1万元,共6万元;前三名的社区,每个社区奖励1万元,共3万元。共计9万元。

(三)对10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每人2000元,共计2万元。

(二)考评记分。

1.考评时,被考核单位分管的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成员必须参加考评,凡分管领导不参加的,从总分扣除5分,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成员不参加的缺1人扣1分。

2.对我市消防事业有特殊贡献的加4分。

3.消防工作开展有新思路、新创意、成绩突出的加3分。

4.消防工作信息互通、联动执法机制做得好的单位加5分。

5.宣传报道、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加3分。

6、辖区或行业火灾隐患整治成效明显的,加5分.

7、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函告消防部门立案查处的,加3分。

九、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做好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对工作不配合,互相推诿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检查验收组要严格按照标准,认真组织检查验收。要切实履行职责,严禁走过场,讲人情,确保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验收组要深入基层和单位了解、掌握情况,要严格按照标准对被检查场所进行打分,善于发现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

(三)以书面形式,上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材料于5月12日上报战役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符策智,联系电话:88956406,传真号码:88956116地址:凤凰路三亚市消防指挥中心二楼。)。

附件:三亚市“清剿火患”战役检查验收表

http://www.sanya.gov.cn/govpub/sfile/gofficefile/data/t20120509_34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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