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北水务集团承担引黄入冀补淀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批复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北水务集团承担引黄入冀补淀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批复

冀政函〔2014〕165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恳请省政府批复河北水务集团承担引黄入冀补淀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请示》(冀水规计〔2014〕2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河北水务集团承担引黄入冀补淀工程项目法人职责,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工作。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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