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3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3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3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2013〕4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2013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27日
承德市2013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
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住建厅关于《2013年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点》(冀建规【2013】3号)要求,为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根据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能分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13年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以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以历史建筑修缮、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保护工程,提升城市文化凝聚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二道牌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滦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二)至少完成5处历史建筑修缮和1处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三)健全完善名城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四)各相关部门配合协调,完成2013年名城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申报、评定和分配工作。
三、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完善保护规划体系
深化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包括街区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编制历史建筑修缮方案,并依法审批,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规划体系。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
时间进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底前报省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2、二道牌楼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时间进度:5月底前编制完成,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滦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时间进度:5月底前编制完成,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4、历史建筑修缮方案
时间进度:5月底前编制完成,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二)研究制定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
研究制定名城保护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围绕名城整体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提出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具体措施,制定历史建筑修缮、整治的相关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鼓励产权人自修。
时间进度:8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底前报市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三)建立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成员共21人。设主任1名,由市长担任;副主任3名,由常务副市长、主管城市建设和主管文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17名,由市政府秘书长、主管城建和主管文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双桥区、双滦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
完成5处历史建筑修缮、1处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滦河老街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
完成滦河老街的整体环境整治,重点对老街内穹览寺、清真寺、关帝庙等文化保护单位周边环境以及街区内原住居民居住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滦河老街内滦河北路、穹览寺东路、穹览寺西路、镇政府西路的道路铺设及给排水管网、电讯、电力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
时间进度:7月底前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年底前完成整治和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双滦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文物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
2、历史建筑修缮(5处)
根据历史建筑保护现状,对承德剧场、大石桥、太平桥邮电局、观彩楼和铁路工人俱乐部5处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按照“原材料、原形式、原结构、原做法”的要求进行加固维修,内部装修可适当采用新材料但应保留原有装饰特色。
时间进度:7月底前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年底前完成修缮工作。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文物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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