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石政办发〔2015〕28号
颁布日期:2015-06-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8号)中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我市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3项,衔接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21项,现一并公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继续变相审批。要抓紧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要调整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抓紧完成工作衔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变动情况及时对权力清单做出调整,并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附件:石家庄市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http://www.sjz.gov.cn/atm/1279418322670/20150703152109544.CEB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6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