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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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安阳市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动光伏技术的应用示范,促进我市光伏产业科学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千户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千条光伏发电照明道路示范项目、千栋光伏发电大楼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现就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围绕打造“新能源谷”发展战略,大力扶持发展光伏产业,光伏产业正逐步成长为我市的新兴支柱产业。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是我市把握当前国家大力推动光伏示范应用的战略机遇,延伸光伏产业链条,推动我市光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以光伏产业为主轴的中原经济区新能源谷,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发展方式转型为主线,充分利用我市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光伏产业基础较为雄厚等比较优势,按照“政府扶持、市场推进、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以点带面,大力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促进和带动我市光伏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奋力打造以光伏产业为主轴的中原经济区新能源谷。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设完成1000户居民光伏发电示范屋顶、1000条(段)LED光伏发电照明示范道路、1000栋光伏发电示范大楼,使全市光伏应用规模达500MW,树立国内光伏产业的应用典范标杆,申报创建国家太阳能综合利用(或绿色能源)示范城市。建成国内有重要地位、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安阳光伏产业应用示范基地。
四、工作进度
以林州市、滑县、安阳高新区三个光伏产业核心区为依托,以安阳凤凰光伏、河南新能光伏、林州中升等光伏企业为主体,采取光伏企业和业主或用户共同出资,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市县财政适度补贴的方式,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分段实施,逐步推进。
(一)第一阶段、编制规划
用3—5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村镇居民住宅、各类大型建筑、城镇及景区道路进行普查,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分布的原则,选择无遮挡、光照充足、可利用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便于施工的建筑及道路,建立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实施项目库,编制专项规划,完成专家论证。
(二)第二阶段、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全市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动员大会,印发工作方案,下达目标,部署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三)第三阶段、试点建设
2012年,启动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试点建设,年内建设350户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100条(段)LED光伏发电照明道路示范项目、100栋光伏发电大楼示范项目。全市光伏应用示范规模达到50MW。
1千户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结合新农村试点建设,选择城市周边、交通便利、经济条件较好的社区(村),集中连片建设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启动千户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年内建设350个1—5KW的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其中林州市100户,滑县50户,安阳高新区50户,其他县区不少于20户。
2千条光伏发电照明道路示范项目。结合城乡道路规划,按照先段后条、先易后难、先主后次的原则,以安阳新区为先导,重点选择城区、产业集聚区、大型住宅小区新建道路,建设LED光伏发电照明路灯系统,启动千条光伏发电照明道路示范项目。年内建设或改造100条LED光伏发电照明示范道路。其中市区新建或改建中华路北段、永明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平原路南外环至长江大道、朝阳路文明大道至长江大道、文峰大道西外环至华祥路、西南外环等30条(段),五县(市)、安阳高新区结合自身道路建设规划各新建或改造不少于10条(段),安阳新区新建、在建道路全部采用LED光伏发电照明系统。在新建或改造LED光伏发电照明道路的同时,同步启动实施道路交通信号灯光伏应用改造。
3千栋光伏发电大楼示范项目。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和金太阳及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工作,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大型厂房为重点,选择政企单位办公楼、商业大楼、医院门诊住院楼、学校教学楼、高层住宅楼等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的大型建筑,集中连片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启动千栋光伏发电大楼示范项目。年内建设100栋光伏发电大楼示范项目。其中,市区建设移动公司、质监局、公路局、财政局、环保局等5栋光伏发电示范办公楼;建设桂花苑、博地苑等10栋光电建筑示范住宅楼,建设市实验中学、安阳工学院、安阳师院等10栋光伏发电示范教学楼;建设第三人民医院、肿瘤医院等10栋光伏发电示范门诊住院楼;建设义乌小商品城、丹尼斯百货、中环百货、美丽华购物广场等5栋光伏发电示范商业楼。五县(市)、安阳新区、安阳高新区结合自身建设规划,新建或改建光伏发电示范大楼不少于5栋。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建设光伏发电示范厂房大楼不少于3栋。
2012年起对具备采光条件但没有规划设计光伏应用内容的各类新建或改建建筑、道路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实施。
(四)第四阶段、全面推进
召开现场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光伏应用示范规模,申报创建国家太阳能综合利用(或绿色能源)示范城市。力争到2016年,全面完成“三千工程”任务,使全市光伏应用规模达500MW,树立国内光伏产业的应用典范标杆,建成国内有重要地位、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安阳光伏产业应用示范基地。
1千户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2013年,进一步扩大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规模,建设650个1—5KW的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其中林州市200户,滑县100户,安阳高新区100户,其他县区不少于30户。全市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累计达到1000户。
2014年起,在全市条件适宜的城镇居民屋顶全面推广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2千条光伏发电照明道路示范项目。2013年至2016年,逐步扩大LED光伏发电照明示范道路规模。具备采光条件的新建道路全部推广采取LED光伏发电照明路灯;具备采光条件的既有道路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LED光伏发电照明改造。市区每年新建或改造数量不少于80条(段),五县(市)不少于25条(段),安阳新区、安阳高新区不少于10条(段),同步启动实施道路交通信号灯光伏应用改造。2016年全市所有具备光照条件的道路全部推广采用LED光伏发电照明路灯。全市LED光伏发电照明示范道路达到1000条(段);全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全部完成光伏应用改造。
3千栋光伏发电大楼示范项目。2013年至2016年,逐步扩大楼顶光伏电站或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规模,重点扩大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大型厂房光伏发电示范规模。对新建或改建大型建筑全部规划楼顶光伏电站或光电建筑一体化内容。市区每年新建或改造大型建筑数量不少于80栋,五县(市)不少于25栋,安阳新区、安阳高新区不少于10栋。2016年起全市可利用建筑全部推广采用楼顶光伏电站或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全市光伏发电示范大楼达到1000栋。
在推广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不断扩大光伏应用规模,稳固、壮大现有光伏产业链条的同时,跟踪世界光伏发电技术发展趋势,引进聚光光伏发电等先进应用技术,促进光伏技术升级,占领光伏发电高端领域,延伸拓展光伏应用范围,培育光伏产业新的增长点。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光伏应用示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抓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的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挂帅的市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指挥部,市直相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领导和推动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具体负责协调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安阳新区、安阳高新区参照本通知,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推动本地区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的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在市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光伏上网电价等相关政策,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及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争取国家、省财政政策扶持资金,提出我市扶持资金计划,制定资金适用范围、扶持对象等具体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市规划局负责对全市城乡居民住宅、大型建筑物、城镇及景区道路进行普查,协同专业光伏规划机构编制实施详规;市住建局负责严格执行有关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及规程,在建设领域全面推广光伏技术应用,负责市区主次道路照明、街巷及社区道路照明的光伏应用改造工作,对未按要求推广光伏应用的各类新建或改建建筑、城乡道路项目,要依法依规督促建设单位改正;市质监局负责建立健全光伏应用示范的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光伏应用示范项目安全可靠地实施和运行;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光伏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安阳供电公司负责协调上级主管单位,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提供便捷接入、可靠送出的网络支撑服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既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的光伏应用改造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光伏应用改造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楼的光伏应用改造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直医院门诊住院大楼的光伏应用改造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景区道路照明的光伏应用改造工作;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示范的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市工信局负责组建专门服务机构,为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后期正常运行、维护提供专门服务,保障示范项目高效运行。
市金融办、投资集团、经开集团、担保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安阳师院、安阳工学院等高校负责本校办公教学楼及校区道路照明的光伏应用改造工作。
各县(市、区)、安阳新区、安阳高新区负责本级、本地区各应用示范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
各光伏企业负责提供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光伏产品,建设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
(三)多方资金扶持
按照“政府扶持、市场推进”原则,谁负责项目,谁落实资金。同时通过争取国家金太阳示范等政策补助、申请省政府专项补助、市县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采取财政补贴担保费、利息等鼓励措施,畅通融资渠道,引导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光伏示范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引导市投资集团、经开集团等政府资金为主体的投融资平台,联合其他资本投资参股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项目。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推广光伏应用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光伏等新能源的认知度,使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这项利国惠民工程深入民心,营造实施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
将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奖优罚劣,推动实施。同时市监察局牵头,市三联办、工信局等部门单位参与,对光伏产业应用示范“三千工程”进行全过程廉政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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