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鹤政〔2014〕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鹤壁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9日
鹤壁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2014—2017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打造人力资源新优势,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为主题,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完善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政策措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为产业转移升级和企业发展需要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4—2017年,全市完成各类职业培训24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00人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以上;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4.5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6万人。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和培训主力作用,打造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资金引导四位一体的链式服务企业用工新模式。一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年培训2万人以上。二是开展技能培训进企业活动,采取“导师带徒”、“工学交替”、“订单培养”、“冠名班”等多种培养模式,对企业新录用职工进行订单、定向式培训,年培训2万人以上。三是组织开展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重点面向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和有培训愿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储备性培训。四是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促进其实现再就业,年培训8000人以上。五是打造创业培训示范品牌,针对未创业学员开展网上模拟、经营实训,对已创业学员重点开展“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培训后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扶持率达到60%,实现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六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这些人员的整体素质,年培训1200人以上。
2.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围绕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具有品牌效应的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为抓手,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构建具有鹤壁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上水平、上台阶,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鼓励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各种群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面向校企合作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3.实施“阳光工程”。围绕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大项目,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服务人员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粮油高产创建等项目,以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实用技术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培训和示范指导,重点对社会服务组织等从业人员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产业集聚区和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中青年农民,特别是对农村未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和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年培训4000人。
4.实施“雨露计划”。围绕增强贫困群众的就业能力,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工程、组织社会劳动力量开展企业就近就地培训就业工程。经过4年努力,争取使全市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或一年以上职业教育的达到5000人;组织2000人左右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和岗位发展能力;完成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5000人,争取通过培训使贫困村的产业得到较大发展,形成地方特色;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就近就地培训6000人左右,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探索退役士兵培训制度化。开展市内县区异地教育培训,逐步实现退役士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满足退役士兵多种培训意愿。开展创业培训,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创业能力。健全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深化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完善就业服务,积极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确保4年完成培训退役士兵3000人,争取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
6.组织实施残疾人技能就业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根据本地产业发展需求,针对城乡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积极开展残疾人再就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职能,4年培训城乡残疾人5000人次,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稳定在2万人,扶持30家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国家级残疾人电子商务培训就业基地,建设一批残疾人培训就业示范基地。
(二)深入推进校企合作
1.建立校企合作新机制。积极推行职教集团化办学,协调重点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姻、参加职业教育集团,促进骨干校企强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职业教育向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竞争力。
2.进一步创新校企合作方式。积极开展引企入校、引校入厂、校办企业、股份制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探索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校企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鼓励院校与企业充分利用双方的各种资源,全面推行订单式、冠名班、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对校企合作开展好的院校,优先推荐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
3.实施师资培养项目。重点加强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工种)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通过委派教师到企业参加技术培训、承担一定生产任务、参加社会技术服务等,培养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每年选派30名优秀职业院校教师赴省内外学习深造。
(三)加大资金经费投入
1.建立和完善各级财政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机制。市、县区财政要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积极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于2015年建立预算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予以贷款支持。
2.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各县区要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不断加大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支持。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并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投入。
3.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的力度。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要求,并结合需要适时提高。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支持力度。
(四)抓好项目带动
1.支持和加强在建项目管理。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产出要求,支持在建项目落实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督促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单位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发挥项目作用。根据建成项目的成效,对项目组织挂牌认定,推动各建成项目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等方面为全市各类培训机构作好示范。
2.继续推进基地项目建设。大力争取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积极培育项目主体,精心组织申报,以创业孵化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为重点,力争每年申报成功2个项目,进一步提升培训能力。
(五)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实施首席技师带动计划。鼓励支持企业开展首席技师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对首席技师实行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创新研发、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
2.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对筛选出的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严格按照职业标准加强培养,以适应我市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对培养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并取得相应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机构,及时给予补贴。4年全市完成200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养。
3.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加大对天海集团等6家省级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的指导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级试点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示范作用。在各县区认定一批市级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对高级工及以下级别自主进行评价考核认定。对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激励调动试点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积极性。2017年试点企业达到30家。
4.提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和全国技能竞赛,并对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对行业(企业)开展的符合职业技能竞赛要求的竞赛活动,纳入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对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成绩优秀者,授予“鹤壁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并按规定申报相应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5.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发挥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高级技工学校和鹤煤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指导技工院校加大招生力度,扩大高级工班招生规模,提高毕业生高级工的比例。在职业院校深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双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统筹实施政策制定、工程实施、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和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农业、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计划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底有总结表彰,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真正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宣传各县区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新举措、新成效,对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