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产业集聚区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产业集聚区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产业集聚区按照“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的总要求,围绕“四集一转”、“产城互动”,大力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加快项目建设和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获得省“十强十快”、省星级、市“一强一快”的产业集聚区进行通报表彰。

一、对获得2012年度省“十强”的孟州市产业集聚区、“十快”的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分别奖励100万元。

二、对获得2013年度省“十强”的孟州市产业集聚区和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十快”的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分别奖励100万元。

三、对被评为2013年度省“二星级”的孟州市产业集聚区奖励100万元;对被评为2013年度省“一星级”的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和武陟县、沁阳市、博爱县产业集聚区,分别奖励50万元。

四、对被评为市“一强”的武陟县产业集聚区、“一快”的温县产业集聚区,分别奖励5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产业集聚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举措,提升发展质量,争取晋级升位,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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