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文号:焦政〔2010〕8号
颁布日期:2010-07-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政〔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焦作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精神,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按照《河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市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消防管理创新为动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筑牢具有焦作特色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建设更具活力的新型城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丁保东任组长,市长助理韩平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会军、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巧云、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永刚、市财政局副局长郭法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赵红兵、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汪志兵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汪志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三、总体目标

通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防群治局面不断巩固、全民消防素质明显增强、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的总体目标。在具体工作中要实现“七化”:

消防责任明晰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消防工作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公民法定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规划实施同步化。城乡消防规划及时编制、修订,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单位管理科学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明确,管理措施不断创新,“三会三化”(即: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成效显著,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明显提升。

基层管理精细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力量整合、隐患排查、宣传教育、设施配置、应急处置等网格化管理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基层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

消防力量多元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为主体,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巡防保安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社会消防力量体系全面形成。

宣传教育常态化。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和公众传媒消防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立体化、全方位的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初步形成,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

执法监督效能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从严管控措施有效落实,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净化。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防控,不断提升消防法治水平。

1.制定出台政策保障措施。各地要根据实际并结合火灾防控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河南省消防条例》相一致的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指导保障性政策规定,切实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核心内容纳入地方发展规划。

2.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10月前,市政府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并发布,2012年10月前,各县(市)区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并发布。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每年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综合目标、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建立季度检查,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工作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焦作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焦政〔2006〕38号)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实行政府领导分包和常务会议研究制度,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季度联席会议精神,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10年9月份前,对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相结合,对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取消消防评先资格;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坚持部门齐抓共管。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系统特点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2010年9月份前制定出台加强行业、系统消防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执法互动机制,2010年8月份前出台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联合执法规定。强化源头管控,实行“并联审批”机制,以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为平台,消防、安全监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卫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核发相关证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一律不予批准。强化联合整治,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消防等部门要依法强化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强化中介管理,公安、消防、工商、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的管理,指导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切实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4.打造消防执法服务品牌。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坚持从严执法、从严管理,建立公安机关各警种、公安派出所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法律手段,严惩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阳光执法、热情服务,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消防电子政务,完善网络执法信息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根据审批项目特点和服务对象需求,努力提供高效和人性化的消防服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成立消防技术服务队,深入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和消防安全评价等服务;大力开展执法“大走访”、开门评警等活动,严格落实执法回访回评制度、廉政监督员定期座谈制度,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坚持警务改革、提升效能,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2010年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核;积极推行消防文职人员辅助消防检查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市经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辅助消防检查资格的文职人员分别达到总数的50%、70%和100%。

(二)坚持重点防控,大力加强科学管理。

1.加强“三会三化”建设。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为重点,在全市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按照省政府“三会三化”定性定量建设标准和考评验收标准要求,全员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员,每个单位培养一个消防安全“明白人”。全市分类打造80个消防安全样板单位,逐级强力推进。2010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70%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

2.从严管控火灾高危场所。把超大规模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和大空间、大跨度、超规范的场所作为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按照“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强化日常管理措施,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行首席消防监督员和首席灭火指挥员制度,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实地实战演练。在火灾高危场所大力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声光警示诱导装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努力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3.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各地要根据本地火灾规律和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消防工作特点,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适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强化全面清理和夜间清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严防亡人火灾发生。针对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低、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和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违规装修材料强制拆除力度,每年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行动不少于3次。2010年,要围绕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消防安保,持续开展“守护中原”系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地每年要确定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分包、媒体公示曝光等长效机制,确保年内整改销案。对公安机关依法提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核对情况,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根据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动态管理。2010年,建立完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评估体系,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60%和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等级评估体系。在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小歌舞娱乐等“九小”场所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标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明示消防管理人员,提示消防注意事项,警示业主和消费人员。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60%、80%和100%的场所达到建设要求。在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积极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将保险费率与单位消防安全条件挂钩,实现消防与保险的良性互动。2010年,公共娱乐场所全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011年和2012年,属于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率分别达到60%和100%。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和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加大失信违规成本,督促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断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三)坚持基础防控,努力夯实消防工作根基。

1.夯实乡镇街道管理基础。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市分别有70%、90%和100%的乡镇、街道达到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建设标准。加强乡镇街道消防组织建设,成立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牵头的消防领导组织,逐步设立有1-2名专职管理人员的消防办公室。完善落实乡镇街道隐患排查机制,广泛发动安全监管办、综治办、派出所和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参与消防安全集中行动,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盲点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实施警务室战略,大力开展警务室消防工作达标创建活动,2010年8月前,各县(市)区要建成3个以上消防工作达标警务室,市政府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逐步实现警务室消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警务室消防工作达标率分别达到50%、80%和100%。实行社区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农村多户联防制度,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60%、90%和100%的社区达到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的“四有”标准,80%、90%和100%的行政村达到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五有”标准。

2.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各地应当依法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城市火灾风险与灭火救援力量评估,逐步建立与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50%、90%和100%的县(市)区完成评估工作,2012年市政府完成评估工作。要把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和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政府保障体系,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消防业务经费年增长比例不低于10%。城市维护费用于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装备建设的经费按照不低于6-8%的要求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要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需要。2010年,敷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设100%达标。加大消防队(站)建设力度,2010年完成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沁阳市合同制消防队建设任务,完成孟州市消防大队改建任务;2011年完成马村区消防大队搬迁任务;2012年完成武陟县消防大队搬迁任务。加强车辆装备建设,2010年市区购置1辆10吨以上水罐消防车、1辆普通水罐消防车、5辆消防宣传车,1辆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和1辆充气消防车;孟州市、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各购置1辆举高类消防车;沁阳市、孟州市、温县、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各购置1辆专用消防宣传车。2011年购置1辆A类泡沫消防车和3辆多功能强臂消防车;2012年购置1辆空气压缩泡沫消防车和2辆多功能强臂消防车,2辆防化洗消车。2010年全市消防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和个人防护装备备份全部达标。2011年购置1部雷达生命探测仪。解放区、沁阳市、孟州市、武陟县配备手持式破拆5件或7件套,具备强力多功能液压剪、强力多功能液压镰形剪、多功能液压混凝土破碎钳,液压式岩石和混凝土分裂机、便携式汽油机液压动力站等装备。2012年购置1台遥控破拆机器人。2010年市区建成具备接处警、大屏显示、地理信息、GPS定位系统及图像传输功能的消防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配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完成综合性模拟训练基础设施建设。

3.夯实社会消防力量基础。巩固发展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修武县、高新区公安合同制消防站要按照标准召满队员。加大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建队质量和档次,2010年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建立1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012年,全市60%乡镇政府兼职消防队发展成为政府专职消防队。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巡防队伍建设达标数分别达到总数的70%、90%和100%;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的街道巡防队伍数量分别达到总数的20%、40%和50%。深化“保消合一”工作机制,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市消防控制室和属于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保安派驻率分别达到60%、80%和100%。社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大型发电厂、大型易燃易爆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等单位,必须按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

4.夯实公民消防素质基础。各地要把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实施。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监督管理职责。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等期间要义务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广泛利用消防灯箱、大型标牌、LED电子屏幕、“三提示”标识牌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2010年,城市繁华街道、大型社区、大型广场、高速公路出入口全部设置大型固定宣传橱窗,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场所“三提示”标识牌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分别达到总数的40%、70%和100%。强化重点培训,2010年至2012年,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轮训率达到100%。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面对面的零距离宣传。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和消防宣传车辆装备建设,2010年,全市所有消防站达到开放标准,所有公安消防大队配备消防宣传车;2012年,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要达到“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需要,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工程、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狠抓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分解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落实配套措施,保证构筑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车载广告、橱窗标牌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构建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大力实施“明白人”工程,重点培训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社会单位自身建设的行家里手,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各地要按照“分类建设、重点培育、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根据防火墙工程建设的不同方面,分别选定不同类别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典型,全方位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示范单位,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善于发现总结基层建设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使示范单位积累的典型经验能够得到全面推广,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地要逐项细化分解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每一项工作要坚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验收,形成严格监督、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制度,每年自上而下分类组织检查考核,将综合考评的结果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评先评优相结合,做到奖优罚劣。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大力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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