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4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4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4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2014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6月30日
焦作市2014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深入实施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34号)等精神,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培育我市人力资源新优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的总要求,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动力,坚持“八路并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残联、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突出培训重点,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抓好项目带动,实施高端引领,逐步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1.5万人,创业培训700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3000人,“阳光工程”培训1万人,“雨露计划”培训3000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500人,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4000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4.15万人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培训4000人。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5.3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数达到3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八路并进”,广泛开展职业培训。
1.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以深入实施十万人次技能培训、万人创业、十万个就业岗位推荐、千村人社站服务提升四个专项行动计划为契机,大力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形式、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一是强力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为依托,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提升技能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逐步实现农村转移劳动力向产业工人的转变。二是开展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实施新技能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提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三是实施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根据企业技能岗位要求和职工提升技能水平的需要,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和总工会、共青团的职能作用,大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贯通企业职工职业成长渠道。加强在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让农业转移人员“转得出”“进得来”“落得住”。四是开展创业培训。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对有创业意愿、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五是积极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结合专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提升创就业能力。六是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在岗技能培训,提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整体素质。七是针对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持续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储备专业技能人才。
2.突出示范引领,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加强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多元化办学机制,增强办学活力,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大幅度提高办学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到2014年底建成1所品牌示范职业院校和1所特色职业院校。
3.实施“阳光工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围绕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大项目,对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和畜牧及渔业生产服务人员等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农业产业集聚区和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中青年农民,特别是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
4.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群众家庭收入。围绕增强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和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程,使贫困群众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水平,增加家庭收入。实施扶贫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帮助贫困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就地培训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围绕促进退役士兵高质量就业,大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确保退役士兵对培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根据退役士兵的文化水平、就业愿望和自身特点,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坚持“按需所学、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的原则,进行针对性地定向培养和订单式培训,争取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搭建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沟通、融合和“双向选择”的桥梁,实现退役士兵多渠道、多元化就业。
6.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围绕满足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需求,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得到就业援助。通过积极争取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贴扶持、市级和各县(市)区自筹等方式,争取建设1家省级残疾人培训基地、1家省级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扶持25家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2家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为残疾人就业培训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校企合作,持续创新培养模式。
1.创新合作方式。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和技工教育集团的载体作用,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探索与龙头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或生产车间,合作兴办技术创新机构,合作组建产学研联合体。全面推行“订单式”“冠名班”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实现“四个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职业院校主动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大力推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学习制度。技工院校骨干专业的“冠名班”,规模不少于2个教学班。
2.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校企合作。探索建立政府和企业对校企合作先进学校奖补制度,对校企合作的先进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校企合作开展好的院校,积极推荐争取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
(三)抓好项目带动,提升培训能力。
1.加强项目管理。对2014年前获省批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11个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财政等部门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产出要求,及时督促在建项目落实资金,加快实施进度;根据项目成效,对已建项目提出挂牌认定意见。
2.推进项目建设。围绕推进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需要,以现有职业院校、就业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力争全年建设1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基地、1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1个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
(四)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
1.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培训机构进行严格评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2.探索建立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机制。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投入。在借鉴省统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试点工作的经验下,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探索建立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机制,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3.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不断拓展技能鉴定范围。研究探索建立企业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2014年试点企业达到2家。组织开展“焦作市首席技师”和“焦作市技术能手”评选活动。完善我市优秀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和特殊奖励政策,适时出台《焦作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审激励管理办法》,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的技能人才倾斜。
(五)实施高端引领,促进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
1.实施新技师培训项目。围绕市场需求,严格按照职业标准,组织实施以培养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统一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统一过程管理、统一鉴定考核,提升培训质量。全年培训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300名。严格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切实发挥补贴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支持企业发挥首席技师在创新研发、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建立首席技师薪酬待遇等待遇奖励制度,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加快技师学院建设。推动技师学院强化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实力和水平。根据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生涯发展特点,坚持能力本位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社会能力培养,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挥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构建我市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与研修,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平台。加快技师学院建设,通过深入实施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技工教育培训能力,力争今年通过省级重点技师学院评审认定工作。
3.提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水平。选择10个以上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科学选择参赛项目,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更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统筹政策制定、工程实施、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和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民政、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团体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新政策、新举措,宣传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典型事例、模范事迹,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技能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市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底有总结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